作者steelfinger (汝不爽 何不回中東?)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人沒有資格跟上主訂契約
時間Sat Oct 10 08:27:06 2009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jacobcrab (雅古蟹)》之銘言:
: : 前面幾篇討論,似乎是在對契約一詞的用詞定義上面有所爭執
: : 這樣吧,用下面兩個詞,可能可以幫助討論時的清晰性
: : Covernant - 約定雙方之間單方面的約定,允諾。是允諾方對被允跺方的自我束縛,
: : 不需要被允諾方主動或被動地持守約定
: : Contract - 約定雙方兩方面的約定,一方作不到時,另一方可以據此不再持守約定。
: : 例如,工作合同,保險單買賣契約等等。
: 如果只是單方面的約定跟允諾,那人類也太一廂情願地信賴上帝了。
: 愛一個不曉得什麼時候會放棄自我convernant的目標,相信他會永遠愛自己
: 真是無可救藥的浪漫主義者,不知該說是羨慕還是啥XD
的確是屬於Covernant的性質
神把福與禍兩條路陳明在我們面前,告訴我們跟隨他就是只有這兩條路
然後問我們要不要跟隨他,如果說要,好,那就是立約了
基本上這真的是上對下的約,他如果不守約你真的沒輒
你能做的只有離開、終止約,沒辦法硬性要求他遵照約來走
因為打從一開始就沒訂定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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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信,大概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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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220.1
推 windcanblow:Good point,rude yet realistic. 10/10 08:51
→ opoj:COVENANT 10/10 09:44
推 philips170b:不走所謂的"福"這條就是禍 怎麼看都像暗示的罰則= = 10/10 14:17
→ visorkk:也可能只是客觀描述 下地獄不是被上帝丟下去的 10/10 22:04
→ visorkk:而是墮落的結果 10/10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