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tafemale (夕顏。朝露)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太過友善
時間Sat Oct 24 05:31:18 2009
: 就是有人很喜歡發神經,講到同性戀就像"起瘋"一樣---你看看,這就是一種不平等了
: 講到同性戀,就要像講到異性戀一樣,心平氣和好好討論才對呀
: 突然反應這麼大,還說自己有作到"平等"?少來
平等不是這樣看的。
請不要忘記,我們是在「凱薩的世界」裡面討論平等,討論的是凱薩的平等,
而不是在「主的世界」中討論主如何平等的對待我們的靈。
請讓凱薩的歸凱薩,讓天主的歸於天主。
: 舉例
: masque一開始就先入為主,把我的"一般友善"解讀成---
: "還是妳的友善指同性戀天生不該得到友善,給你一點算你好運?"
: 這是不是一種過度反應呢?
這不是一種過度反應,因為你的「一般友善」在現今的社會脈絡中就等於「不
友善」。社會結構的現況對同志而言已經是不友善的了,如果你只是強調要「
一般」友善的話,很抱歉,那種東西就叫做不友善。
: 再例
: 版上那篇"我是同志 我愛神",有人批評嗎?沒有啊
: 大家都非常鼓勵這樣的坦誠,不是嗎?
: 反倒是其他篇的見證,還受到比較多的批評咧
: 這樣還不算"太過友善"?
: 已經保護得太超過了,都沒有人有感覺嗎?
這段話,我解讀成:其實你認為「我是同志 我愛神」這篇文章,跟那些具
有爭議性的體驗是相同或類似的,所以你認為「連這樣都沒有被批評,憑什
麼說大家不友善」,而且認為這樣太超過。
所以,你的邏輯是:「其實同志身分是一個有爭議的體驗,只是大家很好心
,都沒有譴責同志教友。」這樣。
請問:一個人是以什麼樣的身分和經驗體驗神,還需要你來審判嗎?一個人
分享自己的體驗,然後沒有人批評他,這樣叫做「太過友善」?
你不覺得自己才是真正超過的那個人嗎?
: P.S.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個故事,我再recall一下
: 媽媽帶著小孩到麵店吃麵,看到一個殘障人士坐在旁邊
: 此時,媽媽心裡盤算著要如何教導小孩子---不可歧視殘障人士、要平等對待等等...
: 小孩卻一直一直盯著那殘障人士看
: 終於,小孩子指著殘障人士皺著眉頭對著媽媽說:媽媽,那個叔叔...
: 媽媽早就受不了了,馬上回答她在心裡盤算許久的話,嘰哩咕嚕得講了一堆後...
: 小孩愣愣的把話說完:媽媽,那個叔叔好浪費唷,麵都不吃完
: 這樣有懂我的意思了厚
對。如果今天同志跟失能人士一樣,已經被社會大眾高度而且廣泛的接受,
不再有人會對他們「驅魔」、「醫治」的話,那這個故事有意義。(事實上
在西方中世紀的時候,很多人認為肢體或智能易於常人的人都是「邪惡」、
「被處罰」、「需要被隔離的」、「惡魔附身的」,有沒有覺得似曾相識?
)
但,很抱歉──現在的社會擺明了不是這麼一回事。
: "平等"不等於"過度保護"、"強調平等"本身就是一種不平等了
如果這個社會本身就是平等的,我們又何必要去強調不平等呢?
你現在會覺得被攻擊、認為同志「太超過了」;實際上只是因為長期以來,
你就是認為同志是次等的。今天同志要求的不是要凌駕於你、跨越你或是剝
奪你的任何事物,他只是要求你承認他們的存在,承認他們也是與你相同的
子民。
光是這點你就覺得是對同志的「過度保護」,請問這不是歧視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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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不健康就算了,別讓心也跟著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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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2.193.223
推 BGirlAlu:這樣曲解我的話,良心過意得去嗎?罰你把我的文重打十遍 10/24 11:26
推 sweetman:沒有人曲解樓上 不要一廂情願~~~ 10/24 11:34
→ sweetman:麻煩樓上去圖書館借一本社會學概論 10/24 11:34
→ sweetman:不要嚷嚷著平等卻不知其意~~~加油 好嗎?? 10/24 11:35
推 Fuzishan:邏輯能力強一點再發文比較好...... 10/24 12:39
推 Ebergies:天啊好熱鬧可是文太多我有點看不完 XD 10/24 12:55
→ Ebergies:忘了說社會其實對同志比對殘障人士好太多太多了 10/24 12:58
→ Ebergies:今天沒有殘障大遊行只不過是他們不像同志好手好腳罷了 10/24 12:59
→ lapentti:樓上發這種推文,果然是沒看完文章的... 10/24 14:14
→ untilnow:有殘酷兒參加遊行~ 10/24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