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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onMan0319 (與妳的明日)》之銘言: : 我想我就一次回答吧XD : 在描述三一的時候必須保持三與一的平衡 : 在一 : 你有提到決策機構 : 但是如果要用決策機構做比喻 倒不如說 有一個決策機構 由三組的委員所組成 : 也就是同一決策機構 : 因此 談論基督論也可以類比 : 神人二性是混合 而非共存 就好像把奶茶跟咖啡混在一起XD : 所以決策機構有一個 由人性委員 與神性委員 所構成 : 在三 : 我們是從位格的互動中分辨有三個位格 而非有三個意志 : 因為三個位格始終都保持著互動的關連 這個比喻讓我很困惑, 如果三組委員是三個位格, 為什麼人性委員和神性委員不是兩個位格? 如果一個決策機構是一神, 為什麼神人二性是只有一個決策機構? 二性是「混合」好像不是很好的詞, 似乎和迦克敦信經中的不相「混亂」衝突。 另外, 互動似乎不足以構成不同的位格, 我可以和我自己互動(e.g.對自己說話, 愛自己, 等等), 但我不會因此分裂成兩個人。 : 最後我想講一些名詞 : 在談論三個位格時 通常都是用"主體性"而非用"意志" 主體性如果是subject的話, 我不認為是很好的詞, 因為談本體(ousia)也可以用subject來談, (至少在亞里斯多德的傳統中 ousia = hupokeimenon (subject)一直都是很直觀的用法) : 用意志來談三一論的好像不是主流吧?? (純粹疑惑而已) : 我不會說耶穌猶豫過程中有另一個意志 : 比較傾向把這當作是耶穌人性的軟弱 : ※ 引述《Geigemachen ()》之銘言: : : 最後決定只有一種意志沒錯,但是耶穌猶豫的過程似乎又曾經表示另有一個意志 : : 如果不主張一個位格會有一個意志,比較不容易從經文定義出"位格"到底有幾個, : : 其實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基督論, : : 正統基督論的結論是兩個本質就有決策中的兩個意志will willing決策的"機構", : : 但是基督最後只會有一個意志will willed決策的"結果" : : 聖子的神人二性就有兩個意志will willing決策的"機構",是正統基督論的結論 : : (我跟kockroach都同意歷史上正統的就是這個結論), : : 但是不可以有兩個意志will willed決策的"結果" : : 真該有人補充 : 有沒有捍衛真理在所不惜的基督徒想補充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107.35.152
Geigemachen:我也這麼想 10/26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