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引述《MoonMan0319 (與妳的明日)》之銘言:
: : 我想我就一次回答吧XD
: : 在描述三一的時候必須保持三與一的平衡
: : 在一
: : 你有提到決策機構
: : 但是如果要用決策機構做比喻 倒不如說 有一個決策機構 由三組的委員所組成
: : 也就是同一決策機構
: : 因此 談論基督論也可以類比
: : 神人二性是混合 而非共存 就好像把奶茶跟咖啡混在一起XD
: : 所以決策機構有一個 由人性委員 與神性委員 所構成
: : 在三
: : 我們是從位格的互動中分辨有三個位格 而非有三個意志
: : 因為三個位格始終都保持著互動的關連
: 這個比喻讓我很困惑,
: 如果三組委員是三個位格,
: 為什麼人性委員和神性委員不是兩個位格?
: 如果一個決策機構是一神, 為什麼神人二性是只有一個決策機構?
: 二性是「混合」好像不是很好的詞,
: 似乎和迦克敦信經中的不相「混亂」衝突。
: 另外, 互動似乎不足以構成不同的位格,
: 我可以和我自己互動(e.g.對自己說話, 愛自己, 等等),
: 但我不會因此分裂成兩個人。
OK 我想你是對的 我的比喻是有點前後矛盾 我想強調同一 卻好像混亂了
我的意思是想表達有主體性
因為我不認為"神性"或者"人性"本身可以當作一個位格 這些比較像性質而非主體
加克敦信經當中有關基督論的解釋 似乎要更進一步釐清
混亂是否等同混合?
我找了一下基督教要義 是這麼寫的
"不是本質的混合 而是兩種本質的聯合(合一) 卻在本質上未受損保持原樣..."
這裡的混合可能解釋為"融合"比較能表達原意 因為後面說"保持原樣"
因此混合 在某方面是符合信經理面的說法吧 可能是我用詞不精確
最後你說你不會分裂成兩個人
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
1 自己跟自己互動這個例子是否適用?
2 上帝也沒有分裂成兩個上帝吧?
互動是顯示出各個位格之間有不同的關係性
自己跟自己互動可能在廣義上可以算是互動
但是在聖經中的互動是來自三個位格 而不是自己跟自己
: : 最後我想講一些名詞
: : 在談論三個位格時 通常都是用"主體性"而非用"意志"
: 主體性如果是subject的話,
: 我不認為是很好的詞,
: 因為談本體(ousia)也可以用subject來談,
: (至少在亞里斯多德的傳統中 ousia = hupokeimenon (subject)一直都是很直觀的用法)
我是不太清楚啦 這還要請多指教
但是在我的觀念裡通常使用ousia的時候 是使用substance or subsistance
subject是很後來的用法
但是我覺得在這裡所談論的問題比較適合用主體性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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