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ngYee:哈~~所以J大的意思是:神因為那個網站報導所以降災嗎?01/18 09:06
→ HengYee:所以J大的意思是:他們是邪教的人,本來就該死嗎?01/18 09:06
→ HengYee:再換種說法問:J大是在"鞭屍"嗎?01/18 09:17
判決:人身攻擊,水桶3天 (2010/01/19 23:00 ~ 2010/01/2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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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1/19
檢舉人:jdcbest
被檢舉人:amozartea
文章代碼:#1BK98n3p
事證:
推 amozartea:jdcbest繼續活在自己世界裡吧 只會指責別人01/18 03:50
判決:人身攻擊,水桶3天 (2010/01/19 23:00 ~ 2010/01/2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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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8.112
→ kulvnlcan:這水桶是否過當了 感覺上好像是是有檢舉就馬上桶 01/20 00:37
→ JMS1978:版規是這樣沒錯 有檢舉就桶 不需審核 01/20 00:40
→ JMS1978:好像是試行到1/31 01/20 00:41
推 amosvalen:不發言就不會被桶阿~~~ 01/20 10:19
→ steelfinger:板主現在不負責判讀了,只要符合檢舉資格且有事證, 01/20 12:15
→ steelfinger:的確是檢舉即成立沒錯 :) 01/20 12:15
→ kulvnlcan:sade當初的政見是保證言論自由吧 現在這樣玩你覺得和政 01/20 16:55
→ kulvnlcan:見有符合嗎 如果要這樣玩也沒必要設版主了 直接弄各程式 01/20 16:58
→ kulvnlcan:有檢舉直接桶 若是真的覺得判別的工作太複雜看是要增加 01/20 17:00
→ kulvnlcan:付版主還是要把消失已久的版主拉出來怎樣都比直接桶還好 01/20 17:01
→ kulvnlcan:話說SADE也消失很久了如果沒有心要當版主的話看是不是該 01/20 17:02
→ kulvnlcan:改選 01/20 17:03
→ steelfinger:言論自由不等於可以隨便講話(言論免責) 01/20 17:11
→ steelfinger:難道你在這裡幹譙被別人寄存證信函,也要怪PTT或我們 01/20 17:12
→ steelfinger:"維護言論自由不力"?? 01/20 17:12
→ JMS1978:版大 檢舉與被告 是兩回事哩 不過這版規試用期也快到了 01/20 17:30
→ JMS1978:想請問到期之後 要怎麼修訂呢?? 01/20 17:30
→ JMS1978:感覺很明顯 這個版規漏洞很大 與你恐怖平衡的期待有落差 01/20 17:31
→ JMS1978:若有人一直發攻擊文 別人一批評 就被他檢舉而水桶 01/20 17:32
→ JMS1978:即使別人檢舉他 反正他就一罰而已 他承擔三天 01/20 17:34
→ JMS1978:但卻是拉一堆反擊者下水 先開槍的那位 怎麼算都划算哩 01/20 17:35
→ JMS1978:而像這例子 連承擔三天都不用 01/20 17:37
→ speed2:罰雙方彼此友愛 互相道歉 不得再犯 01/21 09:00
推 tom881221:久沒逛版~印象會檢舉的大多是基督版友,真有趣. 01/21 10:04
→ kulvnlcan:版主的工作有點類似法官 如果法官不審理只要有人告他就 01/21 13:51
→ kulvnlcan:判刑那你會覺得如何 01/21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