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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MS1978 (白馬機械化師)》之銘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 那麼有多少人不搞婚前性行為,也沒有未婚懷孕的呢? : : 有多少人信主且沒有看A片、沒有沈迷金錢遊戲的呢? : : 正統教會有多少人有確實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去跟隨主的? : 請問台灣有沒有超過1000個呢?? 我可是相當好奇 : : 有多少人十一奉獻都做到了? : : 而你就因著做不好的人,就廢掉上帝的信嗎? : 那請問 同光包容了這些很想追尋主耶穌的同志 : 他們許多十字架都願意背起 但也不少的罪 需要時間來悔改 : 你只單單因著他們容忍同志的行為 就要廢掉上帝的信嗎? : 而且事實上 正統教會確實做到你所說的人 就只是少數 : 你自己有些罪 都還在丟給耶穌去扛 : 正統教會人士 沒做好的 你們會說 這是軟弱 : 同光沒做好的 你們就說 這是與罪妥協 如果正統教會宣稱:婚前性行為、未婚懷孕...諸如此類的事情 是上帝美好的創造而不是罪 這就是與罪妥協 但是同光教會的宣稱是: 同光教會相信任何一種性傾向,跨性別、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都是上主美 好的創造,每個人都應該自我接納,沒有任何人需要為了信仰的緣故而試圖改變自己的性 傾向。 而我們現在所談的並非定個人的罪,而是教會在教義上的宣稱、教會的立場,所 以若是拿正統教會也會犯罪來解釋「教會可以視有罪的為無罪」,那麼這樣辯解是非常無 理的。 : : 羅3: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 : 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 : : 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 你可以在大家議論同光的時候 想想這個經文 只可惜同光教會所宣稱的上帝跟正統教會所宣稱的是有所差別的 : : 太19: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 : : 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 : 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 : : 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 : 上帝憐憫人可以因著淫亂的緣故而休妻 : : 但上帝也同時是公義的,因為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而休妻,就是犯姦淫 : : 如果聖經有好好讀,耶穌的回答還不夠清楚嗎? : 你搞錯重點囉 : 我問的是為何舊約會有這樣的休妻規定 : 舊約只要有休書就可以休妻 但耶穌卻說原本不是這樣的 : 會有這個規定 是因為你們心硬 : 所以當時神允許這樣的律法 : 這是與罪妥協 還是憐憫?? : 看馬可10章吧 : 4.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 5.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 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 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 9.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就算你有休書,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一樣是犯姦淫。 法利賽人問耶穌的是: 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但是對照利未記所寫的: 申24:1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 打發他離開夫家。 所以法利賽人是掉在字句中,認為只要有休書,就可以休妻 但是卻沒有留意原本摩西所指的是什麼樣的情況下去寫休書 然而若是以馬可福音10章11-12節來看: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這比較偏向你的立場 只要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 但如果對照馬太福音19章9節來看: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 ,也是犯姦淫了。 反倒寫得更加清楚,上帝仍然不與罪妥協 若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就算寫了休書,也還是犯了罪 若要達成你所堅持的立場,就必須否定馬太福音,無限上綱馬可 或著是說,掉在馬可福音的字句當中 : : 或著要照著你所謂「懇切禱告」,來得到一個自己認為比耶穌的解答還要正確的答案? : 假設一位基督徒的妻子懷孕 檢查出胎兒有嚴重的先天疾病 : 極可能活不到幾年 而且會活得異常痛苦 : 如果禱告了 主告訴你 他這一生只有痛苦毫無幸福 : 主允許你將他安樂死 或 墮胎 主會照顧他 : 而聖經告訴你 不可以殺人 請問你該怎麼辦?? 假若你的立場是:不論幾個月的胎兒都算是人 那麼我不認為上帝會要你將他安樂死 一生活得異常痛苦,並不代表他就要被殺死 並且為何上帝會說:他一生只有痛苦毫無幸福,然而就可以將他殺死? 恩典出自於上帝,為何生出來上帝就不給他恩典,而死後就會給他? 我倒覺得你所說的「上帝的立場」,較像是人自己的推理 然而這世界上有多少人視為只有痛苦的人,生活卻有上帝更大的恩典呢? 耶穌來到這世界上,為了就是擔當人的罪 並且結局在世人眼中是多麼的失敗! 那麼馬利亞若知道,是不是也把耶穌墮掉算了? 今天若上帝真揀選那胎兒 生出來也是會蒙上帝的恩典 所以很顯然這樣的題目中,有所謂的自我矛盾 : : 耶穌為何阻止人? : : 因為定罪的權柄在於神 : : 但是耶穌有沒有與罪惡妥協? : : 並沒有 : 那眾教會撻伐同光的時候 : 很明顯 眾教會意圖阻擋人去同光 : 但你自己都說了 定罪的權柄在於神 : 那眾教會不問過神 只看經文下判斷 : 這跟那些按著律法拿石頭砸人的 有沒有一樣?? : 因為舊約經文的確說 行淫的應當治死 眾教會並沒有阻止人去正統教會 : : 「約8:11 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所以同光的人 全都一邊信仰神 一邊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嗎?? : 顯然不是所有同光教友都如此的吧(版上就有人做過這樣的見證) : 而按你所謂 [就因著做不好的人,就廢掉上帝的信嗎?] : 你親自參與同光的聚會嗎?? 你看到他們的信仰就是比正統教會糟糕嗎?? : 為何他們就是與罪妥協 而你們只是軟弱? 我所論及的,並非同光教會個人的立場 : : 有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的狀況,跟宣稱這樣的情況不是罪 : : 這是截然不同的事情 : 啊哈~~所以宣稱同志不是罪 這是不可以的 : 天主教允許可以紀念祖先 這是不可以的 : 那宣稱別人信的神 跟你們的神不一樣 : 宣稱某教會是異端 這為什麼就可以?? 因為不是我們宣稱某教會為異端 那教會才變成異端 而是那教會自己的宣稱 使自己變成異端 : 有些正統教會 教友之間交往 分手 找另一位交往 分手....... : 即使他們沒有發生任何性關係 而牧者也不會制止 牧者沒有制止,也不等於教會鼓勵大家這樣做 至少,沒有發生任何性關係,這是應當教導大家在交往時應當遵守的 然而這樣的題目,並沒有先考慮當事人的狀況 所以我也不便做太多解釋 : : 照你所說的沒有罪人存在的教會是不存在的 : : 因為耶穌基督乃是召罪人悔改 : : 而不斷的歸正、治死自己的惡行 : : 這樣與直接宣稱「這些都不是罪」 : : 「你們來吧!,我們跟那些教會不一樣,在我們這邊,這些行為不是罪,你們就不需要 : : 去對付這種行為。」 : 這要請同光的人說明 他們是不是這樣說 : 我並不認為 教會會這樣子講話 請你自行去同光的網站看看他們自己的宣稱 http://www.tkchurch.org/xoops/modules/smartfaq/ : : 那麼以有罪的為無罪的教導之教會,人數增長叫做「上帝的作為」? : : 這叫做自取其辱! : 正統教會也在做這樣的事 不是嗎?? : 某會曾經幹過潑漆 意圖拆毀觀音像 種種抗爭行為 : 這也叫上帝的作為?? 我並沒有說這是上帝的作為 正統教會的人做錯事 錯誤的事情並不能代表正統教會的立場 : 因為神摧毀過偶像 也曾叫人打碎偶像 : 所以大家不用問過神 就自動合理化了嗎?? 神不喜悅偶像 但是卻沒有告訴我們要私自潑漆、私自拆毀 : : 所有的人都是罪人 : : 上帝憐憫人,而人的罪,上帝絕不妥協 : 講的義正嚴詞的 : 你先跟自己的罪 不妥協再說吧 科科,以論斷他人來逃避討論的技倆又出現了 然而我是不妥協阿,所以我就再跟你說,怎麼樣呢? 那請問你要人不要論斷人,而自己講這種話,你不感到害羞嗎? : : 那麼以愛心盼望對方能夠不再犯罪,這叫做論斷嗎? : : 或著所有的勸勉都可以用異樣的眼光把它視為是論斷? : 主給人的愛 是因材施教的 不是同一套方法 : 不是坐下來 笑嘻嘻的說你要改喔 這就叫做愛 : 用錯時間 用錯對象 這愛就變成壓力 : 愛如果這麼簡單好學 聖經歷代先知與主耶穌也不會被這樣對待 所以你是說,歷代的先知與耶穌基督都是付出愛的失敗者? : 所以凡事都要先問過主 以主為優先順位 : 不是讀了經 就下判斷了 所以這就宣稱:歷代先知、耶穌基督都失敗了 只有攝理會成功是吧? : : 回應你的論點:「聖經是上帝啟示的真理 但聖經不是上帝」 : : 你既然說聖經是神所啟示的真理 : : 而耶穌就是真理 : 那又回到老問題 聖經=耶穌?? 還是 聖經<耶穌?? : 如果是前者 那敬拜聖經 也可以囉 : 如果是後者 為何只憑經文 不問神 就可以下判斷?? 對耶穌基督的認識是透過聖經的話 而人要真正明白 是透過聖靈的引導 而聖靈的引導並不是超過聖經所啟示的來引導人 是使人明白神的話,也就是聖經 並非在聖經之外,又新增啟示 : : 「但初代教會卻連一本新約都沒有 一群人之間 能有一本舊約就偷笑了 : : 請問初代教會 是用聖經的原理原則 來驗證一切嗎??」 : : 馬吉安,是初代教會的人物,謝謝。 : 馬吉安是西元144年的人 謝謝 : 你舉個保羅時期的人才對吧 : 爺爺-爸爸-我-我的孩子 : 對於爺爺來說 哪個叫初代?? 會是我或我的孩子嗎?? 既然你要這樣宣稱,我也沒有辦法 但或許全世界就只有你這樣定義吧 倘若使徒們還活著,那就有神自己設立的權柄在地上 那麼有沒有舊約? 很顯然是有的,否則耶穌如何說:為我做見證的,就是這經? 而聖經的原理原則,在正典編輯前就存在 所以正典的確立,是追認,而不是建立新的原理原則 而馬吉安是第一個嘗試編輯正典的人 所以你要說早就有好幾本 我倒想請教你在馬吉安之前 有哪些人編輯過正典? : : 但是也沒在之下,你說是吧? : 聖經可以跟神平起平坐 哇~~希望我沒誤會你的意思 : 請問你禱告都奉聖經的名嗎??? 你說: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 也是透過聖經的教導 而如果你真的視聖經的教導就是神的話 就知道不該奉聖經的名禱告 : : 從聖經我們可以明白是不是神自己的作為 : : 而因著神不背乎自己 : : 所以我們以神自己的話來判斷是否為上帝的作為 : : 這是可信的 : : 而往往被判斷出來不是上帝作為的反駁 : : 就是要人不可以判斷 : : 因為一判斷事實的真相就明白了 : : 若真是上帝的作為 : : 以神的話來驗證只會更加的確定 : : 而若不是上帝的作為 : : 只會害怕以神的話來驗證 : 所以你檢驗人的時候 : 你不在乎他愛不愛神 先在乎他有沒有相信神是三位一體的神 再說 : 有的話 就是弟兄 : 沒有的話 異端! : 請問是這樣子嗎??? : 我說了夠多了 : 以聖經來認識神 這是對的 : 但是從聖經 中建立一套原理原則 去評斷神 這是錯的 : 聖經告訴你應當禱告 : 請問你跟主禱告 是為了什麼?? : 是為了更認識主 跟主更靠近 : 還是只為了驗證聖經是對的?? 太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愛不愛神,是人自己說的 然而若真正愛上帝,他就必遵守上帝的命令 約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然我並不說哪個人是異端 而是哪個是異端的教導 而人若遵循異端的教導 不是我定他異端 而是他選擇異端 約12:47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 界。 48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所以一個選擇異端教導的人若在他還在地上的日子 最終回歸真理,他一樣是蒙上帝恩典的 而棄絕、不領受神的話的人 在末日必要受審判 : : 但是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 : : 就是上帝的道 : : 而道的本體就是上帝 : : 約1:1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 這個邏輯 錯大了 : 經文哪句話告訴人 神所有的道都在聖經裡?? : 如果有 為何人無法明確解釋三位一體是怎麼個一體法?? : 而只能推說這是奧秘 人無法理解不是因為上帝啟示不完全 而是人是有限的 所以無法全然明白 並不能因此推說聖經沒有啟示完全 : : 聖經哪一句話要人不需要察驗呢? : : 羅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 : : 悅的旨意。 : 這經文是說用聖經來查驗 不用問過神嗎?? 那麼除非你的聖經不是神所啟示的,或者聖靈沒有引導你明白聖經 : : 弗5: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 請問是詢問主喜悅什麼 還是查經就可以了?? 查經,就是在認識神 認識神,你才有可能真正明白何為上帝所喜悅的 : : 帖前5:21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 請問這話是說用經文查驗凡事就可以了嗎 不用問過主?? : 你仍然沒搞懂我說的內容是什麼??? : 只是拿著我片段說的幾行字 就要開打了 : 我直接告訴你好了 你要舉經文反駁的話 : 請找出 查驗只需透過這經 不需與主相通 的相關經文 除非你先證明我宣稱的查考經文,是不需要與神連結 而我宣稱的是:「不透過聖經而私自宣稱自己與主相通,而得著超出、違背聖經所啟示的 啟示」,這樣是錯的。 : : 若是真的明白聖經 : : 就會發現聖經沒有辦法論斷耶穌的行為 : : 而只有不是上帝的作為 : : 就因著神自己的話而被分別出來 : 那為何大家都讀經 卻產生這麼多教派 : 而所謂正統教會 教派也一堆 : 解釋也不盡相同 只是都相信所謂的基要真理罷了 連基要真理都錯,那就很容易被判定為異端 : : 判斷了又如何呢? : : 神自己賜下的福音 : : 能判斷出上帝的不是嗎? : 這話你可以對猶太人說 他們也是用聖經去判斷耶穌 : 只是他們將聖經制度化 原理化的來看 他們的原理,並非以聖經的原理來解釋 原理化不一定都對,你要看是用怎樣的原理所歸納出的原理來分別 : : 就算你判斷了 : : 也會明白上帝是對的 : : 只有不是神的作為 : : 才會害怕被神的道所判斷 : 這話你可以對猶太人說 他們也是用聖經去判斷耶穌 : 只是他們將聖經制度化 原理化的來看 他們根據什麼把聖經制度化、原理化? 然而光用猶太人的制度化、原理化,就可以推翻所有的歸納嗎? 這樣的想法就太天真了。 : : 做不來了就代表福音錯了? : : 這叫做倒果為因、本末倒置! : 那你要不要實踐一下 叫山挪去的經文?? : 如果發現挪不去 你會怎麼想?? 質疑聖經?? 還是質疑自己的理解不對 要再研究?? : 實踐話語才能幫助你更了解經文與主的意思 : 並更加映證 話語的價值 : 怎麼在你嘴裡 變成本末倒置了 「實踐就能知道這福音是對是錯」這句話是出自於你,並不是我 所以「如果發現挪不去 你會怎麼想?? 質疑聖經?? 還是質疑自己的理解不對 要再研究??」 就會變成你所謂「實踐就能知道這福音是對是錯」的必然錯誤過程 真正要明白經文,是透過聖靈的引導,而非人自己的實踐 有些時候聖靈的引導,的確會使人有所謂的「實踐」 但並不是絕對都要透過實踐才能真正明白 簡單來說: 路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難道你要真的去休妻,才會知道犯姦淫? 而不休妻的,就叫做不實踐?不明白上帝的話? 所以實踐不是絕對,唯有神自己的引導 人才能真正明白神的話 : : 「實踐就能知道這福音是對是錯」 : : 這不叫做自打嘴巴? : 所以耶穌叫你愛人如己 你去愛了 叫做自打嘴巴?? 自打嘴巴是因為你提出兩個自相矛盾的論點 1. 我說:不是透過實踐來決定福音的對錯 你說:不是決定 是證明你領受的對還是不對 2. 但是先前你才下的論點是: 「實踐就能知道『這福音』是對是錯」 馬上變成是自己領受,而非先前所說福音是對或是錯 所以是你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只是看來打得不夠響 : : 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禱告不夠深入?不夠敬虔? : : 太27: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 : : 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 請問聖經何時告訴我們只要夠深入、夠敬虔,三個位格都有可能和我們說話? : : 若是沒有 : : 我只能當這是一廂情願的作法,並且根本不是上帝的教導。 : 實踐了不就會知道 而不是立即下判斷這叫一廂情願 實踐了,也是不會 然而你的結論只能說:這是你們不夠深入、不夠敬虔 因為我們所領受的,跟你所領受的就是不同的信仰 在基督信仰中,並沒有「只要夠深入、夠敬虔,三個位格都有可能和我們說話」的道理 只有上帝已經啟示的話語,而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而不是在上帝已經啟示的話語之外,另外宣稱上帝又給我新的啟示 : : 如果人所得著的啟示不是聖經所寫的 : : 那就根本不是上帝給人的啟示 : : 因為該啟示的都啟示了 : 上帝啟示我 我該先全職奔跑一年 再來找工作 : 走在街上 主耶穌啟示我要傳道前面穿綠色衣服的小弟 : 聖靈啟示我太太 要來找我對話 : 這種內容為何需要寫在聖經上??? 因為充其量只能說上帝感動我、引導我 而不是啟示 但是不是真的上帝感動、引導你 這我不知道 因為你所傳的若是攝理教之教導 並非聖而公之教會之教導 那麼那感動、引導你的,我不認為是真的神 : : 那是你以人的例子去解釋上帝也是如此 : : 我並不是說上帝的心意用一本聖經就能完全測透 : : 而是只有透過神的話,人才能認識上帝 : : 並且神的話早已啟示完備了 : 既然完備了 就詳細解釋一下什麼是三位一體?? 我說的是神的話已經啟示完備 不是我已經完全了解 你若真想明白,有許多神學家的著作你可以更值得你去看 : : 與上帝溝通?這教導是從哪來的呢? : : 聖經所啟示的真理,就是神。 : : 所以聖經當頭,也並沒有錯。 : 所以你又告訴我一次 聖經=神 : 那我覆訟一下你的話喔 : 我並不是說上帝的心意用一本聖經(神的話)就能完全測透 : 而是只有透過神的話(聖經),人才能認識上帝 : 有沒有覺得很有趣?? 唯一的問題就在於:人的有限性 而你的立場就變成: 因為沒辦法完全明白神的話,所以就認定神的話一定啟示不完全,另外還有啟示。 有沒有更有趣? : : 「如果你說可以從神以前說的話,去判斷現在一些事情是否出於神的心意…神對於每件事 : : 情的心意 不是你用過往的法則經驗 就能完全掌握與判斷」 : : 若不是以神自己的話去認識神,去明白是否為神的心意 : : 那就是天馬行空的自我想像 : 但神的話 不是你用整理聖經歸納而成的原理或制度 : 聖經 也不會等於 你所整理出來的原理與制度 : 了解了嗎??? 錯! 是若不是從聖經歸納,你永遠沒辦法真正明白神的話 : : 他被淘汰是一個既定的事實 : 哇~~~既定事實ㄟ 你問過主了嗎?? 就連施洗約翰都說: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所有的人,都只會歷史被淘汰,只有基督會被高舉 而擅自說上帝的啟示,必然被淘汰,是聖經的教導 耶23:30 耶和華說:那些先知各從鄰舍偷竊我的言語,因此我必與他們反對。 31 耶和華說:那些先知用舌頭,說是耶和華說的;我必與他們反對。 32 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又述說這夢,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 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於這百姓毫無益 處。這是耶和華說的。 33 無論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問你說:耶和華有什麼默示呢﹖你就對他們說: 什麼默示啊﹖耶和華說:我要撇棄你們。 34 無論是先知,是祭司,是百姓,說耶和華的默示,我必刑罰那人和他的家。 35 你們各人要對鄰舍,各人要對弟兄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什麼﹖耶和華說了什麼呢﹖ 36 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重擔和默示原文同 ),因為你們謬用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神的言語。 37 你們要對先知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你什麼﹖耶和華說了什麼呢﹖ 38 你們若說耶和華的默示,耶和華就如此說:因你們說耶和華的默示這句話,我也 打發人到你們那裡去,告訴你們不可說耶和華的默示。 39 所以我必全然忘記你們,將你們和我所賜給你們並你們列祖的城撇棄了; 40 又必使永遠的凌辱和長久的羞恥臨到你們,是不能忘記的。 : : 而他所提出的教導,也並未被基督教所接受 : : 原因是什麼? : : 並不是基督教獨權 : : 而是他的教導並不是從神的話而來 : 你問過主了嗎?? 還是你讀完經之後 自己想出來的?? 有神的話與他的教導反對 : : 當我們確認過一樣是不同時,你也只能說這是我們不夠敬虔,對吧? : 等你去確認完 再來問這句吧 說這句話時早就確認過了,但是你也只能當我們沒確認 這是最後的死纏濫打 : : 想與歷史上的「逼迫」相比,還差的遠呢。 : 你在玩50笑100的遊戲嗎?? : 所以100以上的程度才叫逼迫是吧 你們要有50步也是差的很遠 真正反對的,就是神自己的話 而要達到歷史上的逼迫? 還想得美咧! 因為異端只會「自取其辱」 並不需要我們作什麼 : : 你堅持信你所信的,你就去吧 : : 但是你若要說攝理就是真正的基督信仰 : : 我就反對你到底 : : 而這是攝理被逼迫嗎? : : 這叫做基督教不給攝理吃豆腐 : 是是是 50不算逼迫 只能算不給吃豆腐 : 這跟豹子頭說 給錢就不算嫖囉 有什麼差別 我反對人去信錯誤的信仰 不代表我要拿刀殺人、拿火燒人 而那50步,我認為是你自己想像出來的! 跟歷史上的逼迫要達到那50步 還要請你去證明其合理性 : : 怎麼沒有? : 在哪?? 就在那些你反對的話當中 : : 只是與你不同的,你就直接視他人為不敬虔、不尋求主不是嗎? : 你好像講反了哩 這是不爭的事實 您就別客氣了 : : 因為你完全沒有辦法回到聖經當中 : : 而卻以鄭先生為最高權威了 : : 他所說的基督才是你所認為對的基督 : : 即便沒有聖經根據 : : 也都會變成是真理 : 為何許多人辯不過去了 就要扛鄭先生出來 : 這樣就能占優勢嗎?? 因為攝理教的教導由他而出 : 況且我相信的 不是只有他說的基督 : 而是實踐過之後 確定 他說的基督與解經沒有錯 : 基督就是這麼真真實實的 存在你我身邊 : 而且任何人 只要努力學習 都可以與主對話 那是因為你把實踐絕對化了 你對話的對象,也有可能是裝作上帝的撒旦 林後11:14 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 因為你所接受的這一套,在聖經裡是沒有的 而許多其他的宗教,也有超自然現象 那是否就因著實踐就會變成真神的信仰? : : 這時候馬上就可以因為別人不是完全人 : : 而毫無遮攔地批判、論斷囉? : 多多尋求主是每個人都要做的 : 所以這話表示我論斷全世界的人 包括我自己 這叫做論斷嗎??? 你的前述句,就自己回答了 「我論斷全世界的人 包括我自己」 而既然多多尋求主、每個人都要做 特別拿來調侃他人 不就更顯得不得體嗎? 而你的話有這麼單純嗎? 我們來還原事實的真相: 「你老是問著有沒有聖經根據是事實 從沒看你談過 神的心意到底為何 也是事實 多多尋求主 是每個人都應當要做的 除非你已經是完全人了 那我就道歉」 根據上下文,就是指我問有沒有聖經根據時,只是問字句,而不是問精意 後面接個「多多尋求主 是每個人都應當要做的 除非你已經是完全人了 那我就道歉」 也就指出了,因為你不是完全人,所以我就可以隨意論斷你 這跟你先前指責他人「不可論斷人」的論調 看起來格外諷刺 然而現在馬上切割上下文 只說「多多尋求主是每個人都要做的」 這樣看來只是小學生的狡辯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44.170
JMS1978:我已經說的夠多了 你堅持你的原理原則 不需問主 01/23 13:37
JMS1978:那你就繼續堅持吧 我不陪你浪費時間了 01/23 13:37
你若是拒絕討論 用毀謗人的方式只顯得你毫無立足之處 當然若你沒有能力討論,討論下去就是浪費時間 這樣的解釋不知是否更加合理? ※ 編輯: davidleee 來自: 122.117.121.95 (01/25 18:39)
JMS1978:呵呵 換你來挑釁啦 我不陪你的原因很簡單 01/25 18:42
JMS1978:就是文章已經27頁了 而你的內容仍是持續跳針 01/25 18:43
JMS1978:文章一回 大概兩個小時就飛了 而且也只是繼續表明我的重點 01/25 18:44
JMS1978:而且到最後 你反而只能在多多尋求主 猛批猛打 01/25 18:45
JMS1978:你充分表達出你能力就這樣了 再打也就一直輪迴而已 01/25 18:47
就算挑釁你,你也沒有東西講,不是嗎? 否則現在怎麼還是只能將焦點轉到我身上來毀謗我呢? 我只能在「多多尋求主」上面,猛批猛打? 那麼請問我之前回什麼? 所以你這就叫做毀謗! 而你叫人不可論斷他人又自己論斷他人的事實 反倒是不承認 還怪別人問你是不是自己自打嘴巴是叫做猛追猛打? 假裝成受害者會不會太低級一點? 或者你又要說這是迫害嗎? 那麼許多真正犯罪的人也可以說自己被法律迫害是吧? 例如某些以宗教手段來達淫亂之實的人 對法官說「你們不可以論斷人」是毫無用處且自取其辱的! 而為什麼會有跳針的情況? 我想應該是:你不斷論斷人,而我反問你先前叫人不可論斷人,自己卻論斷人 這樣只是你不斷的論斷人在先而導致的跳針 問題就是出現在你身上唷 當然你也並沒有認錯或是道歉 反倒是更理所當然的盡情論斷人 這些更是顯而易見 所以你拿跳針來嘲諷我 只是對你自己的羞辱 ※ 編輯: davidleee 來自: 122.117.121.95 (01/25 19:05)
JMS1978:看吧 你不就一直停在這點上打轉 01/25 19:07
JMS1978:而且我的文章重點在 凡事先問主 不是只以聖經映像判斷 01/25 19:08
JMS1978:你還是多多尋求主吧 01/25 19:08
這樣看來是你在打轉,不是我 就像是一個人自己自轉 卻怪罪其他人事物幹麻一直繞著他轉 而我已經說了 我以聖經的話為準則 並非只是聖經而沒有尋求主 所以你的回應若不是毀謗 就是你根本看不懂別人寫什麼 其他回應就如同先前 請自己看 ※ 編輯: davidleee 來自: 122.117.121.95 (01/25 19:18)
JMS1978:你別再轉了 你才會看得清楚點 01/25 19:21
回應如同上段 樓上想鬧笑話,就請繼續。 ※ 編輯: davidleee 來自: 122.117.121.95 (01/25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