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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羅3:20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 只要這句經文完全無誤 : 舊約那些信耶和華的 : 沒有一個能得救 : 如果不能稱義 : 不一定會下地獄 : 那舊約那些信耶和華的人 : 可能還不會下地獄 : 但如果不能稱義就是下地獄 : 那舊約那些信耶和華的人 : 包括舊約聖經裡的"任何人" : 都在地獄裡了 : 這證明耶和華裡面沒有救恩 邏輯錯誤.. 打個比方給你 假設某國法律規定 沒有一個能因為他是白人就直接當選總統 你要解讀成白人就一定當不成總統嗎? 這句話只是在告訴你,當總統還有許多比"白人"更重要的條件 你現在把這句經文解讀成行律法不能稱義所以不能得救就是這種邏輯謬誤 這句經文是要告訴你,稱義還有許多條件,不光是表面上行律法就夠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4.87 ※ 編輯: ben101068 來自: 118.168.74.87 (01/27 02:12)
springxx:正確 01/27 12:51
brojohn:有理 01/27 16:52
banelmer:阿門 01/27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