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你這樣講我覺得其實漏洞很大 好像會把上帝分成三個時期 就是1 立約之前 2 立約之後 3 頒布律法 三個時期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上面有一篇文說到 新約時代守新約 舊約時代守舊約 這樣的說法更是離譜 忍不住要猜那位弟兄是聚會所的 畢竟改革宗神學不會這樣講 當然 我發這篇文的前提是 你是基督徒 否則在此很難去說明brojohn質疑的 新舊約上帝是否同一位 在說到稱義時 很少人會去注意或討論到"義"實質內涵 就先以現中的翻譯: 正義是維持正當關係 如此來討論的話 如此一來 因信稱義就很明顯地在討論的是關係 而非律法 而且依本人淺見 因信稱義的反面也不是因律法稱義而是成義 成義才是保羅最反對的 不過在此不多說 因信稱義討論的是關係 既然如此 這關係並不會因為有無律法就會有改變 因為聖經中所講的 都是關係 例如希伯來書中講到以諾等人 都是因為信 所以被上帝紀念 換句話說他們在生命中與上帝維持了良好的關係 並不是說他們不在律法之下 就如羅馬書講的 律法是在每個人心中 法條 我們只能說是"關係的具體化" 以文字的方式來敘述而規範關係 因此律法時代之前並不能說沒有律法 而是沒有條文化的律法 這樣沒有條文的法 姑且可以說是原-法(meta-law) 就算沒有律法 人與上帝之間關係之好壞還是可以判斷 就如我們可以從亞伯拉罕的故事當中看出 他與上帝的關係是由疏離轉向信心 這樣講或許有點抽象 我舉個例子 昨天我在誠品看書 有個他媽的死小鬼在我旁邊吃口香糖吃的很大聲 現今就算是沒有"公共場所口香糖防治法" 這個小鬼依然欠揍 因為他的行為已經破壞了固有的秩序 同理 在律法時代之前的人 就算沒有律法的規範 依然是存在於關係之中 與上帝的關係不好 不會因為沒有律法規範而變得無罪 也就是說並不會因為有無律法而影響到實質關係的內涵 就如上述律法只是具體規範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 羅3:20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 : 只要這句經文完全無誤 : : 舊約那些信耶和華的 : : 沒有一個能得救 : : 如果不能稱義 : : 不一定會下地獄 : : 那舊約那些信耶和華的人 : : 可能還不會下地獄 : : 但如果不能稱義就是下地獄 : : 那舊約那些信耶和華的人 : : 包括舊約聖經裡的"任何人" : : 都在地獄裡了 : : 這證明耶和華裡面沒有救恩 : : -- : : ◆ From: 59.105.211.101 : : → brojohn:只要有足夠的經文根據 歡迎擊倒我的邪說 01/27 00:05 : : → brojohn:只要有新約經文佐證 我都會承認~ 01/27 00:05 : 又不是只有新約的經文才算是經文,多看看舊約的經文,會了解舊約的人也能得救。 : 為了避免討論起來落落長,就順著你這篇文章的脈落來看這個問題吧。 : 如果真按現在基督教的解釋,不能因行律法得救,舊約的人就不得救嗎? : 其實答案很明顯,當然不是,神看的是行律法背後信心的行為。 : 舊約當中得救的人,我們可以約略粗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在立約之前。 : 依照舊約記載亞當之子,該隱和亞伯仍然取出產的供物給耶和華。 : 他們仍直接敬拜神,雖然沒有立約,但這樣敬拜的行為仍是蒙神悅納的。 : 這一種的代表是以諾,他與神同行三百年,不守成文的律法。 : 但他仍信耶和華是神,因此因這個信稱義,但非因行為稱義。 : 新約的經文可以參考希伯來書11:5,「以諾因著信...」。 : 第二種是立約之後,從亞伯拉罕開始,神與他立約要賜他眾多的後裔, : 且亞伯拉罕一生並沒有忘記這個約,創世記15:6,「亞伯蘭信耶和華, :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雖然亞伯拉罕的義並非從守約而來, : 但從守約的行為就可以看得出他對耶和華的信,即使年老無子, : 他仍相信神必為他預備,神因這樣的信稱他為義。 : 新約的經文可以參考羅馬書4:2~3,「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 : 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 事實上亞伯拉罕雖然生在舊約時代,成是因他的信,而非守律法稱義。 : 第三種人是有律法之後,從摩西開始,這些人守律法如同亞伯拉罕守約, : 藉著守律法的行為彰顯他們對耶和華的信心。這些守律法的行為本身並無功效, : 有功效的是他們「信」這些律法是耶和華神所賜的信心。 : 那麼律法與獻祭的作用是什麼,在希伯來書記得很清楚, : 10:1~4,「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 : 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 : 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 事實上行這些律法,本來就不能除罪,只是叫人想起罪來, : 並因此知道要依靠上帝。因此守舊約律法的人,仍能因信神能拯救而得救。 : 在希伯來書11章,正是在講這個問題,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悅, : 然後就列舉了許許多多舊約的信仰典範,他們因著信蒙神喜悅, : 其中不乏在律法時代的人,包括攻打耶利哥的以色列人, : 妓女喇合,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及眾先知。 : 新約聖經明明白白表明這些人對神的信,並說這些人是 : 「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 : 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 因此照著聖經的記載,未來的美事,這些舊約的人雖沒聽過耶穌所傳的道, : 同樣可以因著對耶和華的信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新約聖經能背書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169
speed2:只要想成:耶和華一開始面對墮落的人 搬出律法約束他們 01/27 23:51
speed2:也讓他們可以贖罪 但他們還是不能遵守律法 神只好自己來 01/27 23:51
speed2:執行死刑 接著神因為動了慈心 讓愛子來成全律法 因信稱義 01/27 23:53
speed2:道成肉身 被釘死十字架 死後復活 成了賜生命的靈... 01/27 23:55
speed2:基督是頭 為著召會成為基督的身體 神呼召出兒女來彰顯祂 01/27 23:56
Pietro:由創世紀來看,上主是一開始就打算以女人的後裔踩碎蛇頭 01/27 23:56
speed2: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 就是這樣 ^_^ 01/27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