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士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
: 我娶來為妻。
: 士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
: 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
: 他。
: 參孫並不尊重上帝
: 士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 士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
: 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 可是耶和華的靈卻大大感動參孫-讓他可以打贏獅子
: 士14:12 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
: 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
: 參孫跟別人有了約定
: 士14:19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
: 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
: 爲了幫參孫實現約定
: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
: 讓他去殺三十個人
: 士15:16 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 其實這30個人只是他殺的人的一小部分而已
: 出20:13 不可殺人。
: 申5:17 不可殺人。
: 這位耶和華的靈
: 是否違反聖經呢
這問題問得真好,我也來提供一下我的看法吧。
如果去查一下原文,我們會發現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 這句其實可以譯成
【耶和華的能力大大的在參孫身上彰顯】。
因為【靈】(ruwach)本身就是【氣息】、【活力】之義,
而且這裡的【感動】(tsalach)是指【興盛】、【展現】......
也就是說,這一段經文是說,
參孫再一次大大使用了上帝給他的神力。
甚者,我們可以更精確的說,
參孫再一次大大濫用了上帝給他的神力。
brojohn,濫用上帝所賞賜的能力,你我應該很常見,都見怪不怪了吧。
(只不過參孫所得的能力比一般人多罷了)
舉個例子來說,持刀殺人犯就是濫用了上帝給他拿刀的力氣,
說謊假見證也是濫用了說話的能力,等等。
所以你的問題: 【這位耶和華的靈,是否違反聖經呢?】
似乎問錯了喔。
此外,還有另一個問題:
為何參孫如此不尊重神,他還有神的能力?
brojohn,如果這是你的問題,我很好奇,
在你浸淫在基督信仰的歲月中,有沒有想過,
為何基督徒常常得罪神,我們還能活?
為何殺人犯在動刀時,神不奪去他的力氣?
為何人類在說謊時,也不會突然喉痛聲啞?
再推得更遠好了,
反正人類的誕生老是幹些狗屁倒灶的事
(殺人說謊之外,還有地球暖化,臭氧破洞),
為什麼神還讓他們生育,不乾脆來個大滅絕算了?
這些問題很基本(但很重要),如果你沒有自己的答案,
我建議你可以多去看看信仰相關書籍,看看別人怎麼說(我能力不足),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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