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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士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 : 我娶來為妻。 : 士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 : 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 : 他。 : 參孫並不尊重上帝 : 士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 士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 : 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 可是耶和華的靈卻大大感動參孫-讓他可以打贏獅子 : 士14:12 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 : 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 : 參孫跟別人有了約定 : 士14:19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 : 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 : 爲了幫參孫實現約定 :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 : 讓他去殺三十個人 : 士15:16 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 其實這30個人只是他殺的人的一小部分而已 : 出20:13 不可殺人。 : 申5:17 不可殺人。 : 這位耶和華的靈 : 是否違反聖經呢 這問題問得真好,我也來提供一下我的看法吧。 如果去查一下原文,我們會發現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 這句其實可以譯成 【耶和華的能力大大的在參孫身上彰顯】。 因為【靈】(ruwach)本身就是【氣息】、【活力】之義, 而且這裡的【感動】(tsalach)是指【興盛】、【展現】...... 也就是說,這一段經文是說, 參孫再一次大大使用了上帝給他的神力。 甚者,我們可以更精確的說, 參孫再一次大大濫用了上帝給他的神力。 brojohn,濫用上帝所賞賜的能力,你我應該很常見,都見怪不怪了吧。 (只不過參孫所得的能力比一般人多罷了) 舉個例子來說,持刀殺人犯就是濫用了上帝給他拿刀的力氣, 說謊假見證也是濫用了說話的能力,等等。 所以你的問題: 【這位耶和華的靈,是否違反聖經呢?】 似乎問錯了喔。 此外,還有另一個問題: 為何參孫如此不尊重神,他還有神的能力? brojohn,如果這是你的問題,我很好奇, 在你浸淫在基督信仰的歲月中,有沒有想過, 為何基督徒常常得罪神,我們還能活? 為何殺人犯在動刀時,神不奪去他的力氣? 為何人類在說謊時,也不會突然喉痛聲啞? 再推得更遠好了, 反正人類的誕生老是幹些狗屁倒灶的事 (殺人說謊之外,還有地球暖化,臭氧破洞), 為什麼神還讓他們生育,不乾脆來個大滅絕算了? 這些問題很基本(但很重要),如果你沒有自己的答案, 我建議你可以多去看看信仰相關書籍,看看別人怎麼說(我能力不足),祝福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24.242 ※ 編輯: chaoyu 來自: 122.146.24.242 (02/01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