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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igemachen ()》之銘言: : ※ 引述《chaoyu (愛上魯益師)》之銘言: : :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 這句其實可以譯成 : : 【耶和華的能力大大的在參孫身上彰顯】。 : 我不贊成把"耶和華的靈"翻譯成"耶和華的能力"的翻譯法。 : 這種譯法要處理:什麼時候ruwach YHWH被翻譯成"耶和華的靈"或是"耶和華的能力"。 : : 而且這裡的【感動】(tsalach)是指【興盛】、【展現】...... : 或是"通達"的意義。此動詞出現時,常伴隨於"因為神的同在而興盛通達"的語義。 我比較趕興趣的是這裡的「感動」(tsalach) 這個詞彙可以翻譯成通達、興盛,也可以翻譯成感動,但是「通達」 跟「感動」這兩個天南地北相差甚遠的意義有什麼相關呢? 如果我們查一下舊約,會發現,凡是被耶和華「感動」過的,通常都 不是太「文雅」的事情 比如說,參孫被耶和華的靈感動,結果殺了獅子,宰了不少非利士人 (Judg.14:16,14:19) 掃羅被神的靈感動之後受感說話(1Sam 10:6,10:10),大發列怒 (1Sam. 11:6) 被惡魔「感動」的掃羅,則會胡言亂語(1Sam. 18:19) 我們發現,這裡的「感動」類似某種薩滿巫術中被某個靈附身,或是被 神祈刺激,做出某種情緒化、超乎常規的行為。(突然擁有很大的力氣, 情緒突然爆發、或是突然開始胡言亂語) 而且我們會發現這裡的「感動」侷限在撒母耳記和士師記的故事裡,在 希伯來聖經中的其他地方,絕大部分的意義都是亨通、順利等。士師記裡 的故事屬於王朝之前時期的民間傳說,在約西亞王時代才開始被書寫下來 (根據 JEDP 假說,這是 Deuteronomic History) 如果我們比較另一個意思「亨通」,這個詞彙其實比較接近於茂盛、昌 隆(prosper)。意思類似於,草木亂長長得很茂盛,一整個失去控制的樣 子(這好像是「淫」的本意... XD)。所以當我們描述一個人很得意, 日子過得很爽、很滋潤、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時,比較文雅的說法是「他的 道路亨通」,比較粗俗一點的說法就是,他過得很超過、爽得很沒節制.... 就好像我們會說,某些情緒激動的人「已經不是他自己了」,在古代, 人們會用他被某某神靈灌醉、感動、附身的詞彙來解釋這種心理不正常 的狀態。(類似的語氣或描述,可以在荷馬史詩中找到,參閱 Dodds 的 研究 The Greeks and the Irrational) 同樣的意思引伸到一個人運氣好到不行,日子爽到沒天理時,我們也可以 說這個人像被神附身一樣,一整個(爽到)不正常... 所以說,他的道路 亨通... (玩過很古早 DOS 版本的大富翁吧,類似被財神附身那樣 XD )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感動」這個具有薩滿意味的意義只集中在掃羅、大衛 和參孫這幾個前王朝時代的英雄人物中,到了王朝後其的先知文學,他的 意義就變得比較抽象和理性了。 其次,關於參孫,其實有個比較合理的解釋。 我們無法理解參孫的行為的「正當性」在哪裡,最主要的是所謂罪咎感的 文化(culture of guilt)和榮譽感的文化(culture of honour and shame) 之間的差別。 在罪咎感文化中,某些事情或行為被定義為道德錯誤的,當一個人作了這 些行為時,他就必須被處罰。 但是在榮譽感的文化中,講究的是個人的榮譽。我給你面子,你就會給我 面子。你不給我面子,我就有資格把場子找回來。處罰與否,跟個人的榮 譽有關。 當然,這兩者的差別有時候是程度的差別而已。 在希伯來聖經中,許多的故事(或神話)其實都屬於榮譽感文化。 比如說,國王有國王的榮譽,當他的子民冒犯了國王的榮譽時(比如說, 不遵守國王的命令,或者是不納稅),國王就有資格處罰冒犯他榮譽的人 ,或者是剝奪他的財產,或者是處罰他的家人,讓他顏面喪失。簡言之, 就是要讓那個讓你沒面子的人也丟面子... 相同的,在這個榮譽感文化之下,當人類不給老耶面子時,老耶就有權 力把他手下的子民宰光。 如果我們詢問為什麼大洪水的故事要殺掉所有的人類,包括剛初生不會 犯錯的嬰兒,其實我們是在用「罪咎感的文化」(有罪的人才需要承 擔處罰)來評斷「榮譽感的文化」(群體必須為某個人的榮譽負責), 最後就是雞同鴨講沒有結論,一整個不可共量... 在參孫的故事裡面很明顯,參孫這個偉大的英雄,婚禮中的新郎,出了一 道只有他才知道梗在哪裡的冷笑話,應該是在整個婚禮慶典中最有榮譽的 人。結果不幸的,他老婆偷偷的把他的梗賣給了別人,害他大丟面子。 我們可以看參孫回答那些人的話: 「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 這句話其實含有某種性暗示,意思是,「如果我的馬子沒『背叛』我,你 們會知道答案是什麼嗎?」 男人什麼帽子都可以戴,就是綠帽子不能戴,這是「面子」問題,對吧 :P 所以耶和華幫參孫出手,大大的「感動」他,讓他進入不正常的狀態,狠 狠的宰了非利士人一頓把面子要回來。 如果我們接著看十五章的故事就更明顯了 參孫的岳父把他老婆送給了別人當老婆。自己的女人被送給別人,這當然 是綠光照頂兼沒面子的事情,所以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 有罪」(Judge. 15:3) 當非利士人不去找參孫報仇,卻去找他的岳父出氣(要回面子)時,參孫說 「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人是我罩的,要處罰也是我,你們算哪根蔥,來採我 的地盤?」 然後又發生了一起喋血衝突,導致非利士人拿以色列長老出氣要他們把參孫 交出來(這當然又是面子問題了) 最後結果大家都知道,耶和華又開了金手指,大大「感動」參孫,讓他失去 正常狀態,用驢腮骨狠狠的宰了一千個非利士人.... Orz -- 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3.190.253.146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93.190.253.146 (02/03 04:44)
deathcustom:這樣一說,怎麼覺得老耶是蔣天養、參孫自以為是陳浩南 02/03 04:57
kockroach:那山雞咧,你把他放到哪裡去了 :P 02/03 06:52
Viviak:這好好笑 XDDD 02/03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