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上天堂能衝三咪?
時間Sun Mar 14 04:22:18 2010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 引述《LeBronZeus (喇叭宙斯=籃球宙斯)》之銘言:
: : 最近我極力受到小時候的玩伴影響,
: : 去了幾次教會,聽了幾次講話,參加了幾次「分享」,
: : 我想,我從一開始唾棄基督教,現在也許展開一點點的心門了。
: : 不過那天我內心有一個疑問:
: : 「如果我成了基督徒,上了天堂,那請問我的家人、老婆
: : 會跟著我一起上天堂嗎」?
: : 回答:「不會,除非他們也信主、信耶穌。」
: : 我深知我的家人絕對100%不可能變成基督徒的。
: : 如果我最愛的家人、我的愛人不可能上天堂,
: : 我後獨自孤單的在天堂又有什麼意義呢?
: 太 10:37
: 愛 父 母 過 於 愛 我 的 、 不 配 作 我 的 門 徒 、
: 愛 兒 女 過 於 愛 我 的 、 不 配 作 我 的 門 徒 。
: 說穿了,愛父母過於愛耶穌的人自然會離開。
: : 如果最愛的家人、愛人都不能跟我在一起,我又何必去愛耶穌?
: : 耶穌做了甚事情值得我花我的時間、精力去愛?
: 您說了非常重要的重點。
: 若是沒有至親至愛的人同去天堂,天堂還有什麼好眷戀的呢?
: 其實基督教所指的天堂和一般人所以為的天堂不一樣。
: 基督教所指的天堂當然有福份與快樂,
: 但是和一般人所以為的天堂不同的是:
: 1.在天堂裡做的事
: 啟 7:11
: 眾 天 使 都 站 在 寶 座 和 眾 長 老 並 四 活 物 的 周 圍 、
: 在 寶 座 前 、 面 伏 於 地 、 敬 拜 神 、
: 啟 14:7
: 他 大 聲 說 、 應 當 敬 畏 神 、 將 榮 耀 歸 給 他 .
: 因 他 施 行 審 判 的 時 候 已 經 到 了 .
: 應 當 敬 拜 那 創 造 天 地 海 和 眾 水 泉 源 的 。
: (造物者有受被造者敬拜的正當權利)
是嗎?
上帝是怎麼造人的:
創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2: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除非上帝的那一口氣是『借』人的,但是講難聽一點,
上帝也頂多是借給亞當而已(聖經中甚至沒說夏娃有被吹氣),
如果是給,那就更簡單了:亞當沒義務還上帝。
就算亞當與夏娃是被造的,但是之後的人通通都是另外生出來的,
他們的性命與上帝有直接關連嗎?沒有。
亞當都死到骨頭可以打鼓的這個時候,地球上的六十億人之中,
誰還算的上是上帝的創造物?
至少我是父母生的,可不是上帝捏出來的。
再來:
創1: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創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這兩段什麼意思?
上帝此時已將地上的管理權無償轉交給人類,人類既然也算是活物,
那當然有權管理自己。
既然東西都給了人,能夠不經過對方同意而要回嗎?
如此看來,上帝或許有要求人類敬拜他的權利,但顯然人類沒那個義務照辦。
甚至講更白一點:創造一個東西,無論到底有多麼困難,
也不代表這個作者很值得被敬拜。
: 2.在天堂裡享的福
: 彼後 3:13
: 但 我 們 照 他 的 應 許 、 盼 望 新 天 新 地 、 有 義 居 在 其 中 。
: (除了與基督同掌王權之外,『義』是天堂另一最重要的福)
: 3.去天堂的誘因
: 太 5:6
: 飢 渴 慕 義 的 人 有 福 了 . 因 為 他 們 必 得 飽 足 。
: (去天堂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
: : 你們可以解答我嗎?上天堂是多好?你們這麼想上天堂?
: 啟 21:4
: 神 要 擦 去 他 們 一 切 的 眼 淚 .
: 不 再 有 死 亡 、 也 不 再 有 悲 哀 、 哭 號 、 疼 痛 、
: 因 為 以 前 的 事 都 過 去 了 。
: 羅 8:18
: 我 想 現 在 的 苦 楚 、
: 若 比 起 將 來 要 顯 於 我 們 的 榮 耀 、
: 就 不 足 介 意 了 。
: 雅 1:17
: 各 樣 美 善 的 恩 賜 、
: 和 各 樣 全 備 的 賞 賜 、
: 都 是 從 上 頭 來 的 .
: 從 眾 光 之 父 那 裡 降 下 來 的 .
: 在 他 並 沒 有 改 變 、 也 沒 有 轉 動 的 影 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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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主後我們不再討論,喜聞福音後不再探究,有了信仰﹐我們不要再進一步的信念。
─特土良 (Tertullian, 最早之教會福音書編者), DE PRAESCR
不斷地問的人永不會找到答案,因為他們不知找到答案的真正方法。
真正的方法是﹕ 承認人的智力有限﹐完全相信教會所言。
─愛任紐 (Irenaeus, 早期教會福音書編者) 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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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85.173
→ silentsiren:你沒讀懂屬靈的涵義,在耶和華之前,宇宙也就是神,不 03/14 11:11
→ silentsiren:是用耶和華這名詞,而是用伊羅欣。 03/14 11:12
→ amateratha:名詞只是表面 03/14 12:52
→ untilnow:海妖的真面目快露出來了 宇宙、順性 還差一點點 03/14 13:04
→ silentsiren:海妖是指誰?(我也好奇,小聲) 03/14 14:56
→ Pietro:這篇好像是踹人天地的文章... 03/14 16:29
→ qcontinuum:XD管理權=所有權ㄛ!學企管的有福了!他們必得企業 03/15 11:37
→ qcontinuum:(那日必死)死人還能有產業權,真是太棒了!XD 03/15 11:40
※ 編輯: amateratha 來自: 114.37.140.7 (03/16 14:48)
→ amateratha:那一段有點筆誤,人類拿到的是管理自己的權利 03/16 14:49
→ qcontinuum:自己?!人類什麼時候『身能由己』了? 03/18 23:37
→ C2C:跳樓的時候 03/19 00:25
推 IAMGRICE:一樓,神就是自有永有的阿,怎麼說在神以前 03/23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