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MS1978:應該是你要先回答 暫時被塗抹的 會在何時被重寫上去??03/22 12:10
→ JMS1978:啟21:27 不潔淨的不得進城.寫在生命冊的才得進去 03/22 12:12
→ JMS1978:你能說 塗抹是暫時的 就必須舉證說 何時會重新填上去?03/22 12:13
J板友在此說得對
: : 詩篇 69:27 願你在他們的罪上加罪,不容他們在你面前稱義。
: : 詩篇 69:28 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
: : 沒有"暫時"塗抹的語意。
: 詩篇「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只能說是作者的想法,
但是"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者,不屬於被記錄的義人"的邏輯也
"只能說是作者的想法"嗎?
詩篇作者若受到聖靈感動,屬於正典。詩篇作者對生命冊的敘述,也有權威。
我真替你捏冷汗,如果以後你引用新舊約聖經護教,
對方卻說"那只能說是作者的想法",你似乎很難引用聖經說明甚麼事情。
: 它和啟示錄3:5 有相同嗎? 您拿來此用有點怪怪的。
這兩節引用了相同的邏輯,
"從生命冊被塗抹者,不具有與其他記在生命冊上相同待遇"
啟示錄 3:5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
,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以下不再引述假議題
: ”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乃是已記在生命冊但(暫)被塗抹,
: 和「從來都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者有別.
您真正需要證明的是,”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者最終會獲得
與"記在生命冊上沒被塗抹者"相同"至少有得救的"待遇。
如果你說這兩者略有差別,但是「從來都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最後滅亡,
而 ”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者”也沒有把握得救,
那麼這種差別似乎對本議題沒甚麼助益。
: 至於各人接不接受這樣的說法,就看各人,
好的,就看個人了
: : 太搞笑的部分就略過了。
: : 即使依照"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架構,
: : 真實得救以後,就應該是持續相信,不會有睡夢中不相信的問題,
: : 睡夢中不相信的人,他當時就是不信,當時沒得救,
: : 他以後真正相信了才得救,且真正相信的時候就沒有忽信忽不信改來改去的問題。
: 你講的不是事實。我已舉過例。
不論屬於不屬於承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派,
如果有一個人說:"我每天晚上睡覺時我都不相信神,但是我很確定我永遠得救",
傳道人與會眾大概都認為這個人的結論太過誇大了。
: 不管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架構或"救恩可失喪"架構,
: 人都會有小信或失去信心的時候。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架構中,對"信神以後又不信神"者更嚴格,
完全否定其過去自認為得救的經驗。
"救恩可失喪"架構中,還保留了這種人過去的得救經驗可能為真的空間。
(如果再討論過去此人是否真的信神,"信神"之認定是否誤判,
則也保留了此人的得救經驗可能為假的空間)
: : 依照"救恩可失喪"架構,
: : 這種人真正信神才能得救,反悔不信的時候就喪失救恩。
: 到底信的那時是人的什麼在得救?你前面講的不是很清楚。
你該不是要問是"靈魂"得救,"靈"得救,還是"魂"得救?
我個人目前對"靈魂"體二分,與"靈魂體"三分皆持開放態度,
我的答案是,
依照二分法,這個人的靈魂得救;依照三分法,這個人的靈得救。
如果這個人反悔不信,不管二分或三分法,
這個人當時不得救,
二分法認為"靈魂"體兩者都不得救,三分法認為"靈魂體"三者都不得救。
剛才讀到板友推文:
推 Pietro:我現在在水桶...03/22 13:10
如果你我皆認為這串討論有缺乏造就他人的傾向,我們可能應該Pietro板友,
停止這個討論串。
--
魚防水,無法呼吸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61.8
推 Pietro:我現在在水桶... 03/22 13:10
多謝你的啟發,是不是我該停止這個討論串了?
※ 編輯: Geigemachen 來自: 118.168.161.8 (03/22 15:47)
推 Pietro:我是因為別的原因被八卦桶~ 03/23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