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Geigemachen ()》之銘言:
: : ^^^^^^^^^^^^^^^^^^^^^^^^^^^^^^^^^^^^^^^^^^^^^^^^^
: : 因為這種架構的"全能"已經到了違反聖經經文的地步了。
: : 提摩太後書 2 Timothy
: : 2:13 ..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 : 2:13 ..αρνησασθαι γαρ εαυτον ου δυναται
: : to contradict/disavow because himself not He is able
: : => because he is not able to contradict himself
: : εαυτον ου δυναται 不能背乎自己/不能自我矛盾
: : 這句已經說明神”不能”(is not able to/ου δυναται)”自我矛盾”。
: : 既然聖經說明"神不能自我矛盾",挑戰基督信仰者的"全能"的邏輯定義
: : 也不該無限制地朝向與聖經矛盾的方向來發展,因為那種"全能"根本不是基督信仰中
: : 上帝的特徵。
: 其實唐牧師回答的進路並非那麼不可取,不能自我矛盾不只是神的屬性,
: 是所有存在被認識的時候的共通屬性,康德認為這樣的限制來自人的感官與理性。
: 舉例而言,一個物體的同一位置在同一角度同一光源下,只會有一個顏色,
: 我們無法「看見紅色的黃色的球」,因為它不能又是紅色又是黃色。
我不太喜歡這個顏色的例子,因為光學上,紅色與黃色是線性獨立的,
光譜測量的確可以量出是紅色又是黃色,就看紅黃的累積信號各自佔百分之多少。
由於人眼視覺無法分別"紅色+黃色"與"橙色"的差別,才造成混淆:
http://en.wikipedia.org/wiki/Trichromatic_color_vision#Trichromatic_color_
vision
: 同樣,就我們的「理解」能力而言,也無法理解「三角形的圓」這樣的概念。
: 如果我們硬是要將兩種互斥的屬性附在同一個客體上,它就會自我矛盾。
: 這個自我矛盾不是出在那個物體上,而是出在人對它的認知能力上。
: 神石論的描述,要是「神既全能又能造不能搬動的石頭」是一個真的命題,
: 那麼這樣的神作為一個被認知的客體,人的理性能力是無法認知祂的。
: 但神並不因此具有什麼超越性,不是因為「神超越理性」這種不知所云的理由,
: 就像「三角形的圓」不能理解一樣,不是因為這種「圓」超越理性。
: 如果要講的精確一點,應該說這種客體和理性「不相容」。
: 至於和理性不相容的客體是否存在,康德認為「物自身不可知」,沒辦法知道。
: 康德認為感官和理性就像一個篩子,有特殊性質的客體(相容於感官或理性),
: 就可以通過篩子進而被感知或理解,但那些自我矛盾的,不相容於感官理性的,
: 到底存不存在並不知道,即使存在也無法被認知,所以也沒有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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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聖經既然都說神不能背乎自己/自相矛盾,
這種特徵似乎也不是基督信仰的神必備的特徵了。
: 某個角度而言,我們也能說這種不相容於感性或理性的物體既然沒辦法被認知,
: 同樣也不會和人有互動,因此不論它在這方面的表現為何,其實和人都沒什麼關係。
: 就算上帝真有這種「背乎自己」的「全能」,也不可能向人類展現。
: 就像就算「三角形的圓」存在,人的感官和理性也無法接收。
你的解釋可以澄清這個議題沒錯,處理不同面向的特徵。
我個人傾向使用不同方式解釋,可以用較少的文字達成共識(但有些觀念沒討論到)
即使包含了互相矛盾的"空集合",還是就其假設架構下(即使架構也許有問題)
仍然可以達成互相諒解的共識。
大概的共識達成以後,再繼續補齊這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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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δB/δt ∮E‧dl=-d(∮B‧ds)/dt
▽×H=J+δD/δt ∮H‧dl=I+d(∮D‧ds)/dt
▽‧D=ρ ∮D‧ds=Q
▽‧B=0 ∮B‧d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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