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igemachen ()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上帝如何作為認知的客體
時間Wed Mar 24 13:40:46 2010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在一開始討論的就是一個不落在理性範疇內的命題,
: 一個「不能被理解的概念」是否有對應的存在,根本不可驗證,
就結論而言,我們我們都承認,這是對的。
: 「心物二元分割」是一個問題,說明我們「心靈中的概念」和「客體」的差異。
: 並不是我主要關心的問題,我關心的問題是,存在電腦當中的影像,
: 具有什麼樣的特性。最直接且明顯的就是,它是由 0 跟 1 組成的。
: 它顯然不可能符應所有原本杯子具有的性質,它只能是 0 跟 1 組成了。
: 因此不管你是把電腦看作是一個整體,還是要把相機跟電腦分開看待,
: 或者是這個照片是有某種神秘的方式取得,根本不是攝影得到,根本不重要。
: 在電腦儲存的形式裡面,某一個位元,只有可能是 0 、 1 和不確定,
: 絕對不可能有某一個位元既是 0 又是 1 ,那樣的解讀是不存在的。
那種東西叫作量子位元, qubit,那種電腦叫做量子電腦。
目前科技水準大概幾百個量子位元,幾百個量子運算元的等級。
: 我引用心物二元分割,要表示的就是「概念」在心靈當中需要具有哪些性質。
: 並不是說這些概念的形成和客體完全無關,即使是照片也有某種程度的符應,
: 但是這些概念作為在心靈當中被理解的客體,它就會具有某些性質。
: 而這些性質必須要與理性相容,因此它必定不能自我矛盾。
: 但這些性質的由來,是怎麼取得的,怎麼刺激受器,完全不重要。
: 甚至這些性質是怎麼被紀錄的,也不重要。在心靈當中,
: 不管是腦細胞以某種電荷形式儲存這些資料,還是真有某個獨立於肉體之外,
: 可以自行運作的靈魂,也都不重要,重點是這些性質如何被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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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來舉的例子,
"舉例而言,一個物體的同一位置在同一角度同一光源下,只會有一個顏色"
這敘述定義有問題,不必然正確,光學上甚至常常是錯誤的。
這種敘述明顯是依賴於人眼視覺經驗而得的敘述(甚至是錯誤紀錄的經驗)。
既然原敘述不甚正確,拿這個例子要說明更高階的心物二元論,代表性有問題。
我從頭到尾最不滿意的就是"光學敘述",其他部分尚可接受。
: 就像在電腦裡,相片是存在主記憶體、硬碟還是隨身碟都不重要,
: 雖然儲存的媒介和物理特性都不一樣,它們代表的還是同一份資料。
: 因為這樣一個理解或解讀的系統本身的特性,導致相容於它,
: 可以被處理的「概念」也要符合某種特性。人的理解能力本身有它的結構,
: 只有相容於這個結構的概念才能被理解、被解讀、被處理,
: 而不相容的部份就會被濾掉而遺失。
: 同樣地,上帝可能有很多樣化的屬性,一部份的屬性相容於人的理性,
: 因此被接受、被理解、被詮釋。而不相容於人的理性的部份,就流失了。
: 就像是這個世界上可能存在著「圓形的圓」、「方形的圓」和「三角形的圓」,
: 前者相容於人的理性,因此我們可以理解,可以詮釋,可以操作。
: 而後兩者則不相容於人的理性,所以我們不知道那指涉的是什麼。
: 同樣,一個「可以創造自己無法移動物品的全能上帝」,這樣的概念,
: 也不容於我們的理性,因此我們根本不知道那些詞彙兜在一起指涉的是什麼。
: 我們對上帝的理解顯然不可能包含這種「不知所云」的性質。
: 但這是不是代表上帝就「不具有這種屬性」? 其實不能那麼武斷,
我個人從聖經線索,判斷上帝到底有無此種屬性;
: 就像人類在有先進儀器以前,可能會認為不可見光並不存在,
: 會這樣認為只是因為我們缺乏良好的受器,以致於無法感知。
: 因此,上帝作為一個客體,很可能兼具可被理解跟不可被理解的屬性
: (同樣地,人作為一個客體,也可能兼具可被理解跟不可被理解的屬性),
: 在分類上面和其它所有的存在物一樣,只有可被理解的部份被理解,
: 而不可被理解的部份在理性處理的範疇內就遺失了,我們並不須要刻意去強調,
: 上帝「沒有」這種屬性,甚至引入一些目的論的描述去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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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線索,說明上帝到底有無此種屬性。
: 我們只要回頭去探討人的認知能力,就知道神石論的答案無論是否,
: 在一開始討論的就是一個不落在理性範疇內的命題,
: 一個「不能被理解的概念」是否有對應的存在,根本不可驗證,
: 因為就算它存在,也不能被理解。也因此它對我們不會有任何影響,
: 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對於一個我們無法理解也無法操作的概念,
: 就把這個問題留在那邊就可以了,因為它本來就不是人的理性能探討的。
: 問這個問題就像是問上帝是不是紅色的黃色的(而且不是橙色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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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紅色的黃色的(而且不是橙色的) "光學上並非全無意義,
波長650nm的光,人眼認為很紅,
波長605nm的光,人眼認為很橙,
波長580nm的光,人眼認為很黃,
對人眼而言"紅色的黃色的(而且不是橙色的) "很難符合視覺經驗,
如果上帝故意不發出波長605nm的光,但是發出波長580nm與650nm的光,
瞬間上帝就符合光譜學上"紅色的黃色的(而且不是橙色的) "的敘述了。
red-yellow and not orange
科學上"紅色的黃色的(而且不是橙色的) "的敘述偶爾還會成立的,
反而"一個物體的同一位置在同一角度同一光源下,只會有一個顏色"
這種命題可以說是光學上確定是錯誤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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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δB/δt ∮E‧dl=-d(∮B‧ds)/dt
▽×H=J+δD/δt ∮H‧dl=I+d(∮D‧ds)/dt
▽‧D=ρ ∮D‧ds=Q
▽‧B=0 ∮B‧d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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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64.159
※ 編輯: Geigemachen 來自: 118.168.164.159 (03/24 13:42)
→ sitos:算了,顏色作為一種概念的時候與光學是無關的。 03/24 13:42
"顏色"屬於光學,如同"基督教"屬於""宗教,很難說是無關,不是嗎?
麥子提出觀念與認知的關係是不錯,我個人建議舉顏色以外的例子,
舉一些古代人出錯比較少的概念,且定義得比較完善的概念來說明,就很有說服力。
※ 編輯: Geigemachen 來自: 118.168.164.159 (03/24 13:44)
→ sitos:舉的例已經夠多了,就這樣吧。 03/24 13:43
→ Geigemachen:其實是例子的問題,本論與觀念的確是很有助益,多謝! 03/24 13:45
→ sitos:要拿能理解的事物當作不能理解的事物的例子本來就很麻煩 03/24 13:48
→ sitos:我太懶了,我覺得我想講的已經盡量仔細了。 03/24 13:48
→ Geigemachen:古代沒發現細菌與病毒,細菌與病毒在古代不是認知客體 03/24 13:50
→ Geigemachen:古代有"疾病"客體,古代卻沒有"細菌""病毒"客體 03/24 13:51
→ sitos:如果這種解釋你可以接受,你就回到沒有光學的時代就行了 03/24 13:51
我們兩個人平常工作範圍相距不到500公尺吧..
→ sitos:順帶一提, qubit 不是 bit ,那是兩種不一樣的東西。 03/24 14:09
qubit可既是 0 又是 1,以下表示為|Q>
|Q> =a*|0> +b*|1>
b=(1-a^2)^0.5
※ 編輯: Geigemachen 來自: 118.168.164.159 (03/24 14:50)
推 sitos:對,但那已經不是 bit 原本的概念了,只是沿用 bit 這個字 03/24 16:15
→ speed2:越扯越遠了(無奈) 03/24 19:52
學習哲學與邏輯推論,也是有用的學習。
※ 編輯: Geigemachen 來自: 118.168.164.159 (03/25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