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 風雅諸 )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心得]生命冊與永生:"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時間Mon Apr 5 22:39:19 2010
※ 引述《JMS1978 (白馬機械化師)》之銘言:
: ※ 引述《jdcbest ( 風雅諸 )》之銘言:
: : 你牽拖一堆並無太大意義
: : 你若認真考察聖經 也許你可發現和合本譯錯了.
: : 和合本「本國之子民」的「本國」和「天國之子」的「天國」在原文其實都是同一個字,
: : 都是指「kingdom/國/國度/王國」的意思, 並非「本國」也非「天國」,
: : 和合本譯的不佳, 有加油添醋的情形.
: : 而恢復本在此處是譯對了.
: : 原文工具可參: http://bible.fhl.net/
: : 不講恢復本,許多英譯本也可以證明「和合本」有譯錯.
: 什麼叫沒意義??? 因為你打算略過不看 所以叫做沒意義??
把不相關的牽拖進來
我沒興趣也沒閒工夫回應.
你若不能就事論事,返牽扯一堆五四三,
那我沒興趣也沒閒工夫回應你.
: 請問做不好的信徒 表示什麼??? 表示他們行不屬神的事
: 那什麼是不屬神的事??? 就是行惡
: 約一3: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
: 的作為。
: 還是你能夠舉經文證明我 信徒受洗後 即使犯罪也不算是屬魔鬼???
: 你舉的馬太13章 的天國之子(也就你所謂的國度之子)
: 不好的信徒 根本就不符合這好種的天國之子
: 反而符合的是 接受稗子的惡者之子
: 你卻將其列入 天國之子(國度之子) 這跟譯不譯錯有何關聯??
: 反而合和本的譯法 更符合本意吧
國度之子就是好種, 這是聖經明言.
國度之子也會被扔在黑暗, 這也是聖經明言.
你若不能就事論事,反牽扯一堆五四三,
那我沒興趣也沒閒工夫回應你.
: : 猶大是不是真信徒? 我不清楚也沒興趣知道.
: 這跟你有無興趣沒有關係哩
: 你既然認為 門徒一旦受洗 就會永遠得救
: 那身為12門徒的猶大 對你來說 答案應該很明顯才是
: 而且他是在初代教會中受洗的 是實際跟在耶穌身邊的 並無門派的爭議
: 為何你會不清楚??
我不曾說過:門徒一旦受洗 就會永遠得救.
猶大有沒有受洗? 是不是真信徒? 我不清楚也沒興趣知道.
: : 你把它限縮在「法利賽人」, 你是自己搬石頭絆跌自己.
: 不不不 是你牛頭不對馬嘴的喔
: 馬太23章
: 39.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 。
: 耶穌說的這句話 本來就是對法利賽人說的
: 因為在耶穌眼中 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另有經文說 做不好的門徒 跟假冒為善者同罪)
: 所以法利賽人 必須到他們願意悔改認主 才能夠得救
: 結果你舉路加19章 眾門徒說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 來反駁我說 他們已經悔改認主了
: 而路19:39 也表明了 法利賽人並沒有跟著悔改認主
: 充其量 能回到主面前的 也就在場喊出這話的人 並不包括那些法利賽人
: 所以你的經文 本身就已經舉錯了
: 除非 你能證明 這幾個門徒喊了 其他沒喊的人(含法利賽人)也都能得救
: 那這經文的反駁就能成立 但你並沒有舉出來
基本上你牽拖到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就已經是牽拖一些五四三, 我對你這段不想回應.
: : 你跳針跳到馬太7、顯得牛頭不對馬嘴,
: : 我不想回應你這段.
: 不可以不回應 因為你我講的都是牛頭 只是你把手上的牛頭 看做是馬嘴
: 我說過 你舉的林前3:14-15 他是有11-13的前提
: 也就是這人仍有基督的根基
: 而馬太7這段經文 也正是說明 什麼叫做 有基督根基的建造
: 除非你能舉經文否定 那個磐石 指的並非基督
: 那你自然不用回應
從林前到馬太7, 你跳針跳很大, 你還不想罷休? 你自己玩吧.
: 不然請回答
: 1.你們受洗的人當中 沒按話語來做的人 有多少???
: 以及 信仰到一半 就離開教會 丟棄禱告/聚會以及一切尋求主的方法的人
: 以上這兩種人還有沒有根基???
: 2.認為有的話 請你先合理解釋 馬太25:31-46 的經文
: 3.認為沒有的話 他們都曾受洗了哩
: 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
: 你能否舉出 無基督根基也能得救 的經文 呢??
現在你要跳針跳到「我們受洗的人當中」??
跳到「有無根基是否得救」云云??
你自己玩吧.
: : 它跟「信徒被永永遠遠丟在火湖」有何直接相關?
: 這經文是耶穌對門徒說的 不是對外人說的 你說有沒有相關??
請你舉「信徒被永永遠遠丟在火湖」的經文
結果你舉了啥? 舉了某某被丟在火湖的(永)火.
這真的是我們兩個國文能力有差異.
以我的國文能力來看,
「在永遠的火(into the eternal fire)」
與「永遠在(永)火裏(in the fire eternally)」是不一樣的意思.
我請你舉「信徒被永永遠遠地丟在火湖」之例,
而不是要你舉「某某被丟在(永)火裏」.
你卻認為是一樣的, 以「某某被丟在(永)火裏」的經文
來回覆「信徒被永永遠遠丟在火湖」之例, 這樣有何好交談? 雞同鴨講.
: : 「永遠的火」和「永永遠遠在火湖」意思不一樣. OK?
: : 我發現有時候問題是出在你的國文能力.
: 真的嗎??? 可是你丟給我解經網址 說有同樣意思哩
: 看來國文不好的不是只有我
: 我貼給你看喔
: 【太十八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
: 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 ﹝文意註解﹞「永火,」指地獄裏的火是永不熄滅的(參可九44)。
: 【太十八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
: 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
: ﹝文意註解﹞「被丟在地獄的火裏,」『地獄』是惡人受永刑的地方。『丟在地獄的火
: 裏』指第二次的死(參啟廿14)。
: : 那只是你自己的解釋或是你們射理教的解釋.
: : 請多參考各家解經書. 例如:
: : http://www.recoveryversion.com.tw/
: : http://www.edzx.com/chajing/New%20Testament/40Matt/40Index.htm
: 但是你貼的網址 也說永火永刑 就是第二次的死
: 不過 而且你提供的網址說 馬太25 綿羊山羊的比喻 這兩羊都是指外邦人
: 可是該經文(25:33-39) 說 綿羊在右邊 又以義人稱之
: 所謂外邦人就已經是不信神的人了 怎麼還有人能稱義人呢???
: 【太廿五39】「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
: ﹝話中之光﹞可見我們所有的推食、施衣、留宿、看病、探監等善行,乃是主所稱義的
: ,主稱行這些事的人為『義人』。
: 結果你貼的網址 解釋道 不信神的外邦人做出主所稱義的事 叫做義人
: 再繼續看下去
: 【太廿五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 ﹝文意註解﹞「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永刑』就是進入永火裏(參41節),也就是被
: 扔在火湖裏(參啟廿15)。
: 「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不信的義人也有分於永世裏的新天新地,但他們仍與
: 信徒不同,信徒是『得』著永生,而他們是『進』入永生。得著永生,是生命進他們的裏
: 面;進入永生,是他們進入永生的領域裏面。進入永生的人,他們的裏面並沒有永遠的生
: 命,故仍需生命樹的葉子作醫治(參啟廿二2)。
: 這個解經網站 裡面到底有多少矛盾 我已經懶得深究了
: 不過該站推導出~~外邦人即使不信神 但行為有稱義的話 也是可以進入永生的天國世界
: 所以你支持 只要有好行為 不需要信主 也能得天國救援??
你若好好的了解其完整的解經體系
你就可以發現它不是指你說的「有好行為 不需要信主 也能得天國救援」
它乃是特指世界末期某些基督徒受患難時 某些非信徒會幫忙信徒,
那些人會被主算為綿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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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isevell:我拜託你 再看生命讀經解經時也自己多查考一下聖經吧 04/1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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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isevell:只是進千年國做國民還要被試煉過才知道會不會有永生 04/13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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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isevell:綿羊/山羊 永生/永刑(永火) 這麼明白的事 也能被誤導阿 04/13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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