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dcbest ( 風雅諸 )》之銘言:
: ※ 引述《JMS1978 (白馬機械化師)》之銘言:
: 國度之子就是好種, 這是聖經明言.
: 國度之子也會被扔在黑暗, 這也是聖經明言.
明什麼言?? 請問你撒種在田裡後 之後收割
是收割好種發芽後長出來的東西 還是重新又把土裡的好種挖出來 放回倉裡??
一個好種放在土裡 甚麼都長不出來 是要收割什麼進倉裡???
37.他回答說: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
38.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
39.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
40.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
41.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
42.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而且耶穌把惡者定義的很清楚
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
請問 失敗的基督徒 是不是仍有犯罪??
那犯罪的是屬什麼??? 是屬魔鬼
屬魔鬼的 是算行義的?? 還是做惡的??
: : 這跟你有無興趣沒有關係哩
: : 你既然認為 門徒一旦受洗 就會永遠得救
: : 那身為12門徒的猶大 對你來說 答案應該很明顯才是
: : 而且他是在初代教會中受洗的 是實際跟在耶穌身邊的 並無門派的爭議
: : 為何你會不清楚??
: 我不曾說過:門徒一旦受洗 就會永遠得救.
: 猶大有沒有受洗? 是不是真信徒? 我不清楚也沒興趣知道.
請問你目前得救幾年?? 得救的時間依據是在哪???
: : 不不不 是你牛頭不對馬嘴的喔
: : 馬太23章
: : 39.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 : 。
: : 耶穌說的這句話 本來就是對法利賽人說的
: : 因為在耶穌眼中 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另有經文說 做不好的門徒 跟假冒為善者同罪)
: : 所以法利賽人 必須到他們願意悔改認主 才能夠得救
: : 結果你舉路加19章 眾門徒說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 : 來反駁我說 他們已經悔改認主了
: : 而路19:39 也表明了 法利賽人並沒有跟著悔改認主
: : 充其量 能回到主面前的 也就在場喊出這話的人 並不包括那些法利賽人
: : 所以你的經文 本身就已經舉錯了
: : 除非 你能證明 這幾個門徒喊了 其他沒喊的人(含法利賽人)也都能得救
: : 那這經文的反駁就能成立 但你並沒有舉出來
: 基本上你牽拖到
: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 就已經是牽拖一些五四三, 我對你這段不想回應.
沒辦法阿 因為做不好的門徒 就是與假冒為善的人同罪
而耶穌眼中 假冒為善的代表就是法利賽人
並且犯下這罪的人 除非認主悔改 否則無法得救
請問這叫做牽拖???
你扯錯經文之前 怎麼不先喊牽拖???
: : 不可以不回應 因為你我講的都是牛頭 只是你把手上的牛頭 看做是馬嘴
: : 我說過 你舉的林前3:14-15 他是有11-13的前提
: : 也就是這人仍有基督的根基
: : 而馬太7這段經文 也正是說明 什麼叫做 有基督根基的建造
: : 除非你能舉經文否定 那個磐石 指的並非基督
: : 那你自然不用回應
: 從林前到馬太7, 你跳針跳很大, 你還不想罷休? 你自己玩吧.
先生 我已經把這林前3與馬太7之間的關係 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
你是打算耍賴到底就是囉???
: : 不然請回答
: : 1.你們受洗的人當中 沒按話語來做的人 有多少???
: : 以及 信仰到一半 就離開教會 丟棄禱告/聚會以及一切尋求主的方法的人
: : 以上這兩種人還有沒有根基???
: : 2.認為有的話 請你先合理解釋 馬太25:31-46 的經文
: : 3.認為沒有的話 他們都曾受洗了哩
: : 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
: : 你能否舉出 無基督根基也能得救 的經文 呢??
: 現在你要跳針跳到「我們受洗的人當中」??
: 跳到「有無根基是否得救」云云??
: 你自己玩吧.
對於耍賴到底的人 我當然會去找別人玩囉
: : 這經文是耶穌對門徒說的 不是對外人說的 你說有沒有相關??
: 請你舉「信徒被永永遠遠丟在火湖」的經文
: 結果你舉了啥? 舉了某某被丟在火湖的(永)火.
: 這真的是我們兩個國文能力有差異.
: 以我的國文能力來看,
: 「在永遠的火(into the eternal fire)」
: 與「永遠在(永)火裏(in the fire eternally)」是不一樣的意思.
: 我請你舉「信徒被永永遠遠地丟在火湖」之例,
: 而不是要你舉「某某被丟在(永)火裏」.
: 你卻認為是一樣的, 以「某某被丟在(永)火裏」的經文
: 來回覆「信徒被永永遠遠丟在火湖」之例, 這樣有何好交談? 雞同鴨講.
你連這段都能耍賴???
18章的內容 就是耶穌對門徒講 要把犯罪的部分除淨 不然無法避免永火
還有阿 你自己貼給我的解經網址 已經說了我舉的經文 正是指第二次的死
不敢承認嗎?? 我再貼一次
【太十八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
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文意註解﹞「永火,」指地獄裏的火是永不熄滅的(參可九44)。
【太十八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
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
﹝文意註解﹞「被丟在地獄的火裏,」『地獄』是惡人受永刑的地方。『丟在地獄的火
裏』指第二次的死(參啟廿14)。
從你給的經文解釋中 我們可以得出
某某被丟在永火裡 = 某某被丟在地獄裡的火裡
而丟在地獄的火裡 = 第二次的死
那第二次的死 等於甚麼呢??? 來看啟20:14
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所以 第二次的死 = 扔在火湖裡
那扔在火湖表示甚麼呢??
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
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所以 扔在火湖 = 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還記得 犯罪的是屬魔鬼的經文嗎???
請問 失敗的基督徒 是不是仍有犯罪??
那犯罪的是屬什麼??? 是屬魔鬼
(不好意思 我必須再重複一次 因為你太會耍賴了)
魔鬼被扔到火湖 那屬魔鬼的要扔哪裡?? 會扔天國嗎???
: : 這個解經網站 裡面到底有多少矛盾 我已經懶得深究了
: : 不過該站推導出~~外邦人即使不信神 但行為有稱義的話 也是可以進入永生的天國世界
: : 所以你支持 只要有好行為 不需要信主 也能得天國救援??
: 你若好好的了解其完整的解經體系
: 你就可以發現它不是指你說的「有好行為 不需要信主 也能得天國救援」
: 它乃是特指世界末期某些基督徒受患難時 某些非信徒會幫忙信徒,
: 那些人會被主算為綿羊.
你若好好的去了解別的教會是怎麼解經的
你就不會發生命冊暫時塗抹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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