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njo:寬恕是上帝的工作,司法的工作就是安排他們見面 04/30 23:33
→ BGirlAlu:台灣不是宗教立國,所以我講得當然就是純粹"基督徒"立場 04/30 23:35
推 op924qo:一樓讓我大笑了XDDD 04/30 23:41
推 loveflames:"難道你沒看過家屬希望和解的嗎?"←這段換幾個字也一 05/01 00:07
→ loveflames:樣說得通 05/01 00:07
推 yslong:請從聖經上來討論...你寫了這麼一大篇,都是自己人本的想法 05/01 00:16
那可能你沒仔細看了
推 ToBOrNotToB:聖經上的教導是你如何待人,人也會照樣待你的愛人如己 05/01 00:18
→ ToBOrNotToB:其實今日的司法審判大多已經把綜合因素都納入判刑和用 05/01 00:20
→ ToBOrNotToB:刑,即使判了也多半有機會給其新生,反而多的是再犯者 05/01 00:21
→ raywuu741101:上帝的屬性中有一樣叫做公義 05/01 00:22
推 yslong:你反對的原因是甚麼,別人贊成的原因是甚麼,聖經的教導再 05/01 00:22
→ ToBOrNotToB:有些時候其實這些觀點還是很個人的,不要直接用地圖砲 05/01 00:22
→ yslong:拿出來比對,跟你講,很清楚!為甚麼 ?! 去查經阿! 05/01 00:24
我反對跟贊成絕對不會是宗教上的原因
一定會是實際上的原因
放心,要站什麼立場我不會只看聖經一本書的,哈
→ ToBOrNotToB:轟整個"集合名詞",先用討論探測看看會比較好@@ 05/01 00:24
→ untilnow:一個非被害人 要代替被害人支持廢死刑 還真慷他人之慨 05/01 00:35
推 slang:有誰跟我一樣覺得這篇很難看懂的? 05/01 00:56
一定有,看文章看很快,用跳的在看的人,通常看不懂我的文章,因為我不喜歡寫贅字
推 opoj:很好懂,就是基督徒不該支持死刑 05/01 00:56
→ untilnow:如果你是__黨 你就不應該支持__ 否則就是__ 05/01 01:03
推 chihhsiung:基督徒應更具有Tolerance,您有機會成為good man,加油! 05/01 01:17
→ untilnow:原PO應該沒有機會成為GOOD MAN 除非她變性 05/01 01:18
推 zeus1984:其實聖經是支持死刑的! 05/01 01:25
推 ToBOrNotToB:我想還是不應該直接說聖經支持什麼,聖經本身為中性。 05/01 01:44
推 amatrrosivi:用聖經解釋都解釋不了什麼 但是廢死是應該要做的 05/01 03:51
→ mullet:死刑犯是因為闖紅燈或亂丟菸蒂才被判死刑嗎? 05/01 08:11
→ mullet:是犯了法律上會判死刑的罪吧!上帝是赦免人的罪,但是人 05/01 08:14
→ mullet:犯罪後所留下的後果仍是得承擔的吧!這樣才彰顯上帝的公義 05/01 08:17
推 amatrrosivi:只有神才有剝奪人生命的權利。 05/01 08:19
推 yslong:所以我說不清不楚聖經的後果...會造成很多的誤解 !! 05/01 08:33
→ yslong:而且就歸正的信仰來看,聖經是支持死刑,你要跟我拉一堆 05/01 08:35
→ yslong:亂七八糟的我也會,不過也不意外,有許多的牧者或屬靈的弟 05/01 08:38
→ yslong:兄姊妹,自己都一知半解了,讓很多其他教會內的弟兄姊妹, 05/01 08:39
→ yslong:也跟著亂,我們講台上有講過,唐牧師也講過,要知道詳情請 05/01 08:40
→ yslong:去翻閱相關資料,唉 !! 亂七八糟 05/01 08:41
→ yslong:而且有關於這類的神學議題,這幾百年不知戰過幾次了,現在 05/01 08:42
→ yslong:以後我想也是一樣,因人都用自己的想法去套聖經的字句 ! 05/01 08:44
→ yslong:當然你要強辯,我也沒意見,因為那不是真理,我不會在意, 05/01 08:46
→ yslong:聖經很奧妙,越去思想和翻閱會知道神的道在裡面,不能亂來 05/01 08:48
推 amatrrosivi:只有舊約支持死刑 你拿舊約的律法准用新約之後?荒謬 05/01 09:03
→ BGirlAlu:竟然一樓說得最有程度,最好笑 05/01 10:58
我其實應該用一句話這麼說:
基督徒怎麼可以"只因為忿忿不平"就支持死刑呢
"只因為"---就是沒有其他理由,也就是其他資料都不想知道,沒頭沒腦
"忿忿不平"---就是只看到被害者,看不到整體、看不到罪犯、看不到自己,自以為義
嘖嘖,我以為大家應該看得到我的重點,沒想到還是需要做個整理
※ 編輯: BGirlAlu 來自: 211.72.73.229 (05/01 11:37)
→ untilnow:不知道你哪來的自信認為別人都沒看過那些資料 05/01 13:39
→ untilnow:和你不同意見的就被冠上"不想知道""沒頭沒腦""自以為義" 05/01 13:40
→ untilnow:的帽子~嘖...女人啊 05/01 13:40
→ untilnow:廢死談了那麼久 就你全盤知道?你考慮最周詳?別人都沒 05/01 13:42
→ untilnow:聽過想過查過相關資料?嘖.. 05/01 13:42
→ BGirlAlu:樓上,跟你講話真的很累,我想我一開始也寫了,那是我去 05/01 16:22
→ BGirlAlu:團契看到的,僅此而已 05/01 16:22
→ untilnow:去了團契就可以斷定別人什麼都不想知道,什麼都沒考慮 05/01 17:08
→ untilnow:不知道誰才是自以為是咧~ 05/01 17:10
→ BGirlAlu:樓上沒有去就可以知道?真是太厲害了 05/01 17:29
→ untilnow:你又在妄猜我知道的程度了 妳也蠻厲害的 05/01 17:33
→ amatrrosivi:我知道untilnow的語言理解力很糟 05/01 17:41
→ untilnow:不意外 樓上的自以為是我也領教過 05/01 17:45
→ amatrrosivi:咦 自以為是的不是你們嗎 05/01 17:47
→ untilnow:樓上又示範了一次自以為是了 真好 05/01 17:48
推 lightmyfire:不贊成 +1 05/01 17:57
→ lightmyfire:撇開人權不談,死刑是逼迫法警殺人 05/01 17:58
→ dantemaydie:不讓法警殺死刑犯不然讓死刑犯殺你好了 05/02 03:31
→ sea4504:不同意這篇 05/02 13:56
→ amatrrosivi:終身監禁阿 囧 05/02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