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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6/8/27kku.html 國內一家知名連鎖百貨店,日前收到一封信,署名是「在基督裡的人」,信中提 到因為在20年前,在店裡偷了一副耳環,內心十分後悔,因此隨信附上6千元現 金跟當時偷的那副耳環,希望業者能夠原諒接受,由於當事人並沒有留下聯絡方 式,同時已經事隔20年,百貨業者決定要將這筆錢捐出去,替他行善。 20年前遭竊的耳環,現在竟然可以物歸原主,美華泰總公司在收到這封懺悔信後, 實在很驚訝。 業者洪啟清:「本來以為他的內容,是一封檢舉函,結果打開以後,發現裡面有 一本小本『做人的道理』,還有6千元,還有一個舊的耳環,看到這封信的內容, 也覺得很訝異。」 這封懺悔信的內容,寫著20幾年前,我在貴公司偷了一個耳環,我已經忘了價格, 但我願意償一筆金額6000元正,希望你們能接受,對不起。 信的末端,沒有具名,只有署名「在基督裡的人」,業者決定要代他把錢,捐 給台東的一間小學,代替他作愛心。洪啟清:「我們就把6千,他懺悔的心化為愛 心,我會把錢捐給花蓮和平國小。」 偷耳環,20年後寫信懺悔歸還,這樣的知錯能改,也傳為佳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62.249
BGirlAlu:做人的道理? 06/16 19:17
C2C:基督教沒有替人行善這樣的教義。行善必須要自己行,不可替代。 06/16 19:17
m21307:樓上想表達什麼...表達業者沒有信基督教嗎? 06/16 19:21
C2C:我要表達的我已經表達了 06/17 00:07
ToBOrNotToB:不用這麼嚴肅吧 知錯能改的價銀又進一步拿來為善 不是 06/17 09:25
ToBOrNotToB:還蠻不錯的嗎? 06/17 09:25
ardanus:罪人為己罪作賠補、補贖,符合天主教的教義,但新教難接受 06/17 14:49
Pietro:C2C說的本身沒錯啊,只是這人是還自己欠業者的而已 06/17 15:12
Pietro:沒有說要他們幫自己行善,而是業者很全國電子的捐出去 06/17 15:12
Trunicht:現在的記者連台東花蓮都分不清了嘛? 06/17 17:01
BGirlAlu:樓上,我也非常疑惑~甚至想,花蓮和平國小其實位在台東? 06/18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