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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講造男造女的問題: 造男人是要工作,要人能生存, 男人需要工作。 造女人是男人的助手,給予心靈上的支持,力量。 所以我們會很明顯地看到:男人身體力氣大; 女人心裡韌性強。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是在男方與女方 能夠完全犧牲自己,成全對方的情況下結為夫妻。 但是男人的本性會愛一個或多個女人,女人的本性是完完全全愛, 或屬於一個男人。所以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都是符合聖經的。 我們也必須承認,我們會對我們心靈沒有愛的男人或女人 產生生理上的需求。當你會他生理上的需求大到一定要 發生實際性行為的時候,(但心靈卻沒友愛上他), 可以用納妾的方式。納妾的方式,純粹是性方面的需求, 並沒有心靈的交會。但是也必須在男女都同意的情況下做。 再講到結婚以後:丈夫是家裡的頭,是妻子的頭, 家中的大事,由丈夫決定。大事諸如孩子的未來, 老人家的供養,家裡選擇的教會等等,由丈夫決定。 家中的小事,一概由太太決定。小事諸如孩子每晚上作功課, 煮飯,整理家,清理房間,送孩子上學等等。 丈夫要愛妻子,而後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是所有決定的最終定案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4.142
deathcustom:這種講法只會被兩性平權運動者批評...... 07/11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