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MS1978:hi hi 久違了 各位~ 07/19 23:04
推 Pietro:好久不見 07/19 23:27
→ C2C:這是攝理教,請注意! 07/19 23:31
→ flyindeepsky:貼文機 又出現了 07/19 23:47
→ jacobcrab:#################################################### 07/20 04:39
→ jacobcrab:## ## 07/20 04:44
→ jacobcrab:## 注意,本篇可能包含攝理教主鄭明析的講道 ## 07/20 04:54
→ jacobcrab:## ## 07/20 04:59
→ jacobcrab:## 攝理教主鄭明析因曾於多國性侵女教友而登上國 ## 07/20 05:05
→ jacobcrab:## 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現已被補,正於韓國服刑中 ## 07/20 05:10
→ jacobcrab:## 。鄭嫌仍被我國以妨害性自主罪嫌通緝中。 ## 07/20 05:15
→ jacobcrab:## 攝理教會長期幫助教主脫罪,協助其藏匿並資助 ## 07/20 05:20
→ jacobcrab:## 其逃亡。攝理教會又因是否協助教主性侵教友的問題 ## 07/20 05:25
→ jacobcrab:## 上,其角色態度倍受社會公評質疑。 ## 07/20 05:31
→ jacobcrab:## 鄭強姦犯長期利用傳講看似純正的教理誘人入教 ## 07/20 05:40
→ jacobcrab:## ,私下卻行惡摧殘女教友。閱讀本講章請小心辨正。 ## 07/20 05:45
→ jacobcrab:#################################################### 07/20 05:52
推 joe989879:太棒了! 樓上..要口出恩典的話喔^^" 耶穌很愛大家的 07/20 18:35
→ joe989879:如果主不愛大家,怎會透過人把這主日的見證分享給大家 07/20 18:36
→ joe989879:看呢? 07/20 18:36
→ joe989879:還有唷~說話要有根據,話語說:凡事都先調查清楚,再來 07/20 18:37
→ joe989879:說吧,難道媒體都正確? 過去耶穌也是如此一般阿,被眾人 07/20 18:38
→ joe989879:誤會,批評,但是他還是堅持下來了。所以我們不應該想說 07/20 18:38
→ joe989879:是誰的,只要是 神和主所喜悅的都是好的^^" 07/20 18:39
推 jacobcrab:歡迎攝理教會親自押送鄭明析強姦犯到台北地檢署歸案 07/21 05:01
→ jacobcrab:這樣子最清楚,省得攝理教友繼續嘴砲 07/21 05:58
→ joe989879:難道媒體一定正確? 耶穌也是被法利賽人跟文士討厭的阿 07/21 14:07
→ htcheng:Joe是攝理教徒嗎? 怎麼老拿鄭明析和耶穌比? 另外 鄭明析被 07/21 20:18
→ htcheng:判有罪已經三審定讞 是客觀的事實 和媒體報導無關 07/21 20:20
推 jacobcrab:攝理又不是沒人不會打法律戰媒體戰,罪證確鑿讓攝理教站 07/22 05:37
→ jacobcrab:不住腳無法辨駁,才是攝理教要拼命說媒體不可信的主因. 07/22 05:39
→ JMS1978:台灣法官行賄判無罪 不給好處判死刑的新聞 最近才上映 07/22 11:53
→ JMS1978:韓國的判決 連外邦人都抗議 有明顯罪證不足 卻仍判刑 07/22 11:56
→ JMS1978:教理輸人家 抹黑打壓 搞宗教審判 才是事實 07/22 11:57
→ jacobcrab:喔,你是說要買通法官,別人比較有錢是不是?鄭明析被抓的 07/23 04:35
→ jacobcrab:後,身上可以隨隨便便查出五百萬美元現款,受害者支援團體 07/23 04:37
→ jacobcrab:卻連請律師的錢都交不出來.攝理教還派人去說服受害者,騷 07/23 04:37
→ jacobcrab:擾受害者,說錢的是好談,... 怎樣,... 錢多到可以請八位 07/23 04:38
→ jacobcrab:大律師,上下關說打通,卻被判刑更久...為什麼?罪證確鑿嗎 07/23 04:39
→ jacobcrab:受害者支援團體有你們有錢嗎?沒有. 有辦法請三個律師事 07/23 04:40
→ jacobcrab:務所八位大律師幫鄭明析打官司嗎?也沒有.. 阿你在這裡吵 07/23 04:40
→ jacobcrab:說人家黑... 人家根本沒能力關說... 是老鄭罪刑重大!! 07/23 04:41
→ JMS1978:哈 我就知道你只會搬這個出來 請問宗教審判 是用錢買通嗎 07/23 09:14
→ JMS1978:五個沒有物證 只有一堆自稱人證口述的案子 能夠三審定罪 07/23 09:16
→ JMS1978:這叫做罪證確鑿阿??? 07/23 09:17
→ jacobcrab:是呀是呀,交叉質問的時候老鄭前後對不起來,還心虛裝病 07/24 05:03
→ jacobcrab:鄭的律師的立場還扯到自願性交算不算性侵,那怪誰? 07/24 05:05
→ jacobcrab:鄭明析在不受迫脅律師陪同的狀況下,承認帶女孩子到澡堂 07/24 05:07
→ jacobcrab:脫光光還幫忙抹肥皂,偵訊口供被錄起來.事後要翻口供說是 07/24 05:08
→ jacobcrab:被逼供,難啦.... 07/24 05:08
還在拿受害者blog寫的鬼話 來說嘴?? 討厭攝理的記者跟著照抄
你就喜孜孜的猛喊這就是證據
我問你很多次了 請問這五個案子的個別明確物證是什麼??
對於重罪指控的案子 在沒有明確物證的狀況下定罪 是合乎法理的嗎??
那位追蹤10年的外邦記者說這些案子都沒有明確物證
你每回就只會舉八大律師 攝理砸重金 有會員想賄賂和解 鄭曾經有認罪
你性侵一個人的絕對物證
會是10年後 有人請八大律師打官司??
會是10年後 鄭曾經認罪又否認??
會是10年後 有人想和解??
就算你提1000遍 這些仍舊不是明確物證
※ 編輯: JMS1978 來自: 114.45.218.151 (07/24 18:48)
→ jacobcrab:事證夠明確就足夠以判刑,你在那裏吵有用?攝理教自己串供 07/25 00:24
就是因為事證不明確 居然還判刑 所以這是充滿爭議的訴訟
→ jacobcrab:露餡被法官抓就算了,挺攝理教的供詞還跟鄭明析相反.只能 07/25 00:24
→ jacobcrab:怪老鄭自己. A男強姦B女,有人證,有事證,A男找來C女幫他 07/25 00:26
→ jacobcrab:圓謊,結果場景描述時A男和B女的描述一致,反而C女的描述 07/25 00:27
→ jacobcrab:相反,重點是A男強姦了B女,A男前後描述不一,供詞一改再改 07/25 00:29
→ jacobcrab:避重就輕,重複確認後還發現大錯特錯.... 重點是A男借了 07/25 00:30
→ jacobcrab:浴室給B女,還衝進去幫忙抹肥皂.... 阿你在這裏吵A男的 07/25 00:30
受害人在網路上這樣講講 你就深信不疑
真正的事實是法官直接認定所有的攝理證詞
是出於被鄭的魅力所迷惑 所以都不採信
→ jacobcrab:保險套找不到... 法庭上面追究得很清楚才會三審定讞 07/25 00:31
→ jacobcrab:你就繼續強調找不到保險套吧. 07/25 00:31
推 jacobcrab:不然這樣吧,下次我回台灣,暗巷裡面當者尊夫人的面,套著 07/25 06:39
→ jacobcrab:白手套拿球棒K你.等到你來告我傷害的時候,我就說.... 07/25 06:40
→ jacobcrab:球棒我也沒碰到,你也找不到我的手套當直接證據,所以我沒 07/25 06:41
→ jacobcrab:有打你..... 尊夫人只是看到,尊夫人不能當直接證據... 07/25 06:42
→ jacobcrab:這樣子您接受嗎?.......... 天呀,傻了,攝理人真是傻了. 07/25 06:43
→ jacobcrab:就算你提1000便,尊夫人仍舊不是明確物證.... 不算傷害 07/25 06:45
→ jacobcrab:那我下次回台灣戴手套拿球棒來K你好不好... ? 07/25 06:45
如果我是被你K的一年之後(數個月後也可以) 我才提告
只有我太太的證詞說你打人
加上你事先清楚我的行蹤 以及早就套好的不在場證明
與 當初周遭監視器紀錄/凶器/血跡噴濺/足跡已消失不可查
那我太太的供詞的確無法成為明確物證
天呀 你真是傻了 你不知道將來定罪的證據需要多少條件嗎??
※ 編輯: JMS1978 來自: 114.42.87.189 (07/25 15:34)
→ jacobcrab:那我下次回台灣拿球棒K你好了...既然你那麼喜歡助紂為虐 07/25 20:41
→ jacobcrab:反正照你的說法,我把直接證據收起來,你就只能乖乖被K 07/25 20:42
→ JMS1978:奇怪 你講這個是告訴我你傻得徹底嗎??? 07/26 09:40
→ JMS1978:沒看到被K一年後才提告 這句話嗎?? 07/26 09:40
→ JMS1978:你以為物證 只有凶器血衣而已?? 監視器記錄 你要藏給誰?? 07/26 09:41
→ JMS1978:這年頭連測謊記錄 都不能算直接證據了 單憑口述供詞 07/26 09:45
→ JMS1978:要把人判重刑 是不合法理的 07/26 09:45
推 joe989879:用邏輯想也知道,一年內,有可能性侵幾千人? 07/26 13:26
→ joe989879:他們只是想找一堆人來當人證,結果卻沒有確實的物證,只 07/26 13:27
→ joe989879:因為群眾的輿論壓力,法官就變得是非不分了 07/26 13:27
→ joe989879:彼拉多也是一樣的立場,然而你們怎還是不懂呢? 07/26 13:28
→ joe989879:就只有用一群人在那邊說,法官就判刑,那是不是缺乏公信 07/26 13:29
→ joe989879:力? 相信大家一定知道得很清楚 07/26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