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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車)》之銘言: : 本文轉載自http://along.blshe.com/post/287/5044 : 耶穌——不是彌賽亞① : 經文依據 :   為了理解聖經中所有的話,我們必須去讀希伯來文原文。你將看到基督徒歪曲、改變 : 並錯誤地翻譯了很多希伯來語單詞,以適合他們的信仰。你所提到的兩處地方就是很好的 : 例子。《詩篇》22:17②的希伯來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 : 他們像對獅子一般綁了我的手和腳”。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 : ”③ ca'ari(像獅子)和 hikifuny (綁了我)這兩個詞在整本《托辣》④、《先知書 : 》和《聖文集》中都從來沒有和“扎”(刺穿)相近的意思。 找個能人把其他經文的原文一起翻一翻吧,看是不是真的翻譯錯誤。 詩 22 其他經文: 22:1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為什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可 15:34  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  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c.f. 太 27:46) --- 22:6-8 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 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 他吧! (可 15:29-32  從那裡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  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  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c.f. 太 27:39-42、路 23:35-37) --- 22:18 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 (可 15: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什麼。) (c.f. 太 27:35、路 23:34、約 19:24) 此外舊約還有幾處描述符合耶穌的經歷(有強者可找出原文並翻譯嗎?): ======= 創 3:15 我又要叫你(按:蛇)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詩 16:10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詩 69:21 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 (可 15:36  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  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c.f. 太 27:48、路 23:36、約 19:29) 賽 52:13-14 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譯: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許 多人因他(原文是你)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 賽 53:2-12 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 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 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 ,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 (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 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 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 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 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 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 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 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可 15:15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 架。)(c.f. 可 14:65、太 26:67,27:26、路 22:63、約 19:1-3) (可 14:61 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c.f. 可 15:5、太 26:63,27:12-14 等) (太 27: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c.f. 路 23:39) (路 23:34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彌 5:2 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 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 (路 2:4-7  約瑟也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城上猶太去,到了大衛的城,名叫伯利恆,因他本  是大衛一族一家的人,要和他所聘之妻馬利亞一同報名上冊。那時馬利亞的  身孕已經重了。他們在那裡的時候,馬利亞的產期到了,就生了頭胎的兒子  ,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 (約 8:58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亞 9:9 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 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 (可 11:7-10 他們把驢駒牽到耶穌那裡,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有許多人 把衣服鋪在路上,也有人把田間的樹枝砍下來,鋪在路上。前行後隨的人都 喊著說:和散那(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乃是稱頌的話)!奉主名 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那將要來的我祖大衛之國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 那!)(c.f. 太 21:7-9、路 19:28-38) 亞 12:10 他們必仰望我(或譯:他;本節同),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 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 :   《以賽亞書》7:14的希伯來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 : hineih),這年輕的女人(ha'almah)懷孕了(harah),會生(ve-和 yoledet-將生育) : 一個兒子(ben)。”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必有童女懷孕生子”⑤他們在這裏犯了兩 : 個錯誤(也許是故意的):把“ha”翻譯成 “一個”而不是“這個”;把“almah”翻? : 成“童女”(處女),而希伯來文中“處女”這個詞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讀 : 一讀這則預言的上下文你會看清楚這是在預言一個即將發生並將被亞哈斯王⑥看到的事? : ,比耶穌早了700年! 按翁格聖經字典的定義(Merrill Unger,Unger's Bible Dictionary,Moody Press,1971出版)猶太人用兩種不同的字來形容童貞女。 1.bethulah─即是童貞女或處女的意思(參見創世記二十四章16節;利未記 二十一章13節;申命記二十二章1,43,28節;士師記十一章37節;列王記上 一章2節);根據翁格的解釋,舊約約珥書一章八節中:「象處女腰束麻布, 為幼年的丈夫哀號。」用處女二字並沒有錯,因為是指一位已經訂婚,卻在婚 禮前失去未婚夫的女子而言。 2.almah(蒙面紗者)--此字乃指到達結婚年齡的未婚少女。以賽亞書七章14 節中用的即為此字。「聖靈在整本以賽亞書中未曾使用過一次bethulah,因為 神在此要選擇一字,能同時用來形容童貞與已達婚齡的女子,好能一面配合當 時的歷史現況(神所賜亞哈斯之兆頭的實現),又能預言及數百年後彌賽亞將 由童貞女所生的事實。」 (ref. http://www.cclw.net/gospel/new/tzdp/htm/09.htm: 家譜 :   耶穌不是大衛家族的後裔。按猶太法律,家族身份來自父系;是否是猶太人則根據母 : 系。《馬太福音》第1章說,約瑟是大衛的後代(雖然這個家譜和《路加福音》中的家譜 : 多處自相矛盾);但是,根據同一章的經文,約瑟並沒有和瑪麗亞發生性關係。所以,耶 : 穌與約瑟無關,更不是大衛的後代。 路 18:35-39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 什麼事。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 ,可憐我吧!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 子孫,可憐我吧!(c.f. 太 9:27, 20:30-31、可 10:47-48) 太 12:23 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 太 15:22 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 兒被鬼附得甚苦。 太 21:9 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是稱頌的話)歸於大 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當時的人說的算還是這篇文章的作者說的算? 剩下的有空再回。 另外無神論者會引用猶太教的資料也滿有趣的。 --       你大聲呼喊,不要停止,提高你的喉嚨,有如號筒,向我的百       姓宣佈他們的過犯,向雅各伯家指明他們的罪孽。                           (Isaiah 5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7.107
Golddragon:拿基督徒的新約否定猶太傳統也蠻有趣的XDDD 08/16 06:24
事實上當時的基督徒本來就沒有要否定猶太傳統的意思 耶穌自己都說過 他來不是為廢除而為成全(太 5:17-18) 但這也暗指舊約的先知與律法不是成全的 當門徒還跟耶穌生活在一起時 其實他們一如當時的一般人 也對彌賽亞有錯誤的認知  認為彌賽亞指的是政治上的君王 縱使他們已朝夕相處三年 他們是在耶穌升天後 重新反省祂說過的話 才發現舊約預言的彌賽亞(上帝的忠僕與羔羊)應有的樣貌 而這些關於耶穌的記載 在第四世紀全都成為了基督徒那神聖不可侵犯的新約聖經 所以若想透過非新約的材料 來證明耶穌是舊約預言之彌賽亞 我自己這業餘的還辦不到
Golddragon:各人信各人的,基督徒和猶太教辯論舊約只是自打耳光。 08/16 06:28
Golddragon:基督徒唯一的破解法只有直接否定舊約內容的可靠性。 08/16 06:35
那基督徒其實不需再讀舊約了 反正舊約的內容都是不可靠的
amozartea:這些都新約阿 那你還是繼續拿新約硬凹不是嗎 08/16 07:14
amozartea:我只是要說明聖經自相矛盾有啥不能引用? 08/16 07:14
amozartea:天地都能廢去 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阿結果咧 08/16 07:31
amozartea:自己搬新約出來打自己腳 這種神你也信? 08/16 07:31
拿猶太教的說法來說基督教自相矛盾自然是很容易的事 事實上我回應的部份也看不出哪裡有矛盾了 我也沒說你不能引用~ 另外 你的後兩句我看不懂
Golddragon:amozartea你實在太狠了,其實不要把話說的太直比較好。 08/16 07:39
nidor:我覺得除了引新約很峱之外,處女一節更肯定了猶太教的說法XD 08/16 09:10
n 大有仔細看我的文章嗎? ※ 編輯: HellyStrike 來自: 220.136.225.73 (08/16 12:49)
asewd:說到「基督徒其實不需再讀舊約了反正舊約的內容都是不可靠」 08/16 13:05
asewd:我那個聖經無誤論的牧師講過類似的話... 08/16 13:05
nidor:人家從未用過不就硬ㄠ嗎,你乾脆說girl就是處女算了。 08/16 13:06
"...in every other instance where a girl is described as almah, she is a girl who has never known a man carnally or had intercourse. Moreover, the word bethulah is sometimes used to describe women who are arguably not virgins." (珥 1:8 我的民哪,你當哀號,像處女(bethulah)腰束麻布,為幼年的丈夫哀號。」) (ref. http://en.wikipedia.org/wiki/Almah#Isaiah_7:14_controversy※ 編輯: HellyStrike 來自: 220.136.225.73 (08/16 14:05)
BGirlAlu:那我"BGirl=逼處女"好害羞唷 08/16 13:30
MoonMan0319:樓上好糟糕請不要跟我說話 08/16 13:38
nidor:看你自己說的,那是已經嫁人的處女啊,顯然猶太人才是對的。 08/16 15:16
nidor:有沒有自以為比猶太人還更了解希伯來語的八卦? 08/16 15:17
C2C:逼處女...害我吃飯吃到一半差點噴出來 08/17 22:57
BGirlAlu:樓上不要亂噴東西啦,人家很害羞 08/18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