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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21307 (n+)》之銘言: :  以下是我個人的觀點,不能全代表基督信仰,也不配: 很聰明,先放護盾:我只是馬前卒,就算我胡言亂語被戳破了也不代表我的信仰有錯。 :  我想要說的:是我承認,並且了解到除非上帝先啟示我,並願意拯救我, : 要不然我不可能了解到真理。這跟我們許多人一開始的假定觀念: : 我們可以靠"自己"認識神 人定勝天 這些覺得順理成章的想法差很多不是嗎? : 我們若沒有這樣相同的假設前提,我們要怎樣一起討論這些所謂的結果? : 我們這些基督徒,要怎樣分享我們以這個前提下,耗盡上帝給我們的理性所 : 闡述的信仰? Well... 第一,上帝並不想給你理性。如果說你還有那麼一點腦漿,那大約也是智慧果的功效。 第二,我也不認為所有的信徒都跟你有同樣的前提。 :  最後~轉回到原罪,我也提出一個我比較能接受的看法,不一定正確。 : 這個看法認為,當亞當選擇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時,代表了每個人類都會如此。 : 每個被造的人類都會選擇悖逆,這個天性就是定你有原罪的證據。所以上帝 : 也不是刻意造一個果樹讓人犯罪,而是祂沒有故意的把一種選擇藏起來, : 讓人類選不到不是嗎?祂很自由的讓人有這個選擇,當然祂知道人會悖逆, : 所以祂那浩大,充滿榮耀的計畫只是照著祂的全知拉開序幕罷了。 這段實在令人發笑。 在你的論述之下,就算是頭豬也有原罪。 當豬選擇吃餿水的時候,代表了每隻豬都會如此。 每頭被生的豬都會選擇吃餿水,這個天性就是定豬有原罪的證據。 所以養豬戶也不是特地放一個餿水槽讓豬犯罪,而是他沒有故意的把餿水槽藏起來, 讓豬找不到不是嗎? 養豬戶很自由的讓豬有這個選擇,當然他知道豬會吃餿水, 所以養豬戶那浩大又令人發笑的計畫只是照著他的全知拉開序幕罷了。 所以我一直說耶和華應該是養豬戶的神才對。 要是再改一改,連豆芽菜跟石頭都可以有原罪。這突顯了這個論述廉價的好笑。 : 最後,我想補充一下我個人的感覺: :  我不是個聰明優秀的人,所以我沒法好像用一種計壓群雄的態度來談論信仰。 : 當然在我的心目中,信仰也不該是被這樣詮釋,我一開始的假設就是真理 : 本該就是讓那些自己為聰明的人得不著,並且讓那些心裡願意的人到皇宮裡做客。 翻譯米糕: 反正我說的對,聰明人把我駁倒了更顯得我對;我有理是對,我無理更是對極了! 這樣我就絕對不可能有錯的啦~ : 我也很樂意與人談論信仰,因為那是我所欠的債。但我真的不太喜歡與那種 : 刻意要踢館,一付要駁倒你的無神論者交談。他們引經據典說了一大堆, : 這個論點談完了換下一個,只見獵心喜的想看到你隨時表現出的一個沉默。 翻譯米糕: 啊就我對你錯啊,你還想怎樣? :  假如這些人想要批評保羅或彼得,希望你們先感謝這些聖徒。是他們的見證 : 讓我們這些人有力量繼續與你們交談。如果你們想要從我們這些不完美的人中找到 : 成就感,我相信上帝會任憑你們的!但還是希望你們有天能回頭。 平安 總評: 本篇看似用詞謙遜,實則自我感覺良好到破表,但是又先切割"以上言論不代表信仰", 真像是個油油滑滑的不沾鍋啊。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9.160 ※ 編輯: nidor 來自: 220.132.89.160 (08/25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