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閒聊] 反詐騙與信仰
時間Mon Aug 30 10:08:26 2010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Golddragon:第一,現在基督教派並沒有強迫絕對要十一奉獻。 08/29 08:19
: → Golddragon:第二,光信耶穌能進天國,這也和聖經的教導不合(太7:21 08/29 08:23
: → Golddragon:)整體而言你的比喻和現實完全脫節。 08/29 08:25
: → Golddragon:不過這與罷,就讓你繼續鬼扯吧( ′-`)y-~ 08/29 08:27
: → Golddragon:你的程度果然只能酸最搞不清楚狀況的信徒而已。 08/29 08:28
: 推 blunder:奉獻是為了感謝上帝 將日用的飲食、獲財的能力都賜與我們 08/29 09:24
: → blunder:而我們心甘情願將其中十分之一奉獻給主 表達讚美與感謝 08/29 09:24
: → blunder:而且奉獻到教會裡 教會支出明細都是透明的 用在什麼事工 08/29 09:25
: → blunder:上都寫得清清楚楚 何嘗有一絲一毫用於營利之上 08/29 09:26
: 推 amozartea:這時就不得不推七哈的簽名檔..... 08/29 09:28
: → blunder:我感謝主讓我學會奉獻 學著凡事感恩、不以為凡事都出於自 08/29 09:29
: → blunder:己的能力或聰明。 08/29 09:30
: → blunder:但那卻不是像您的文章所說的 用錢來換救恩...真是荒謬極了 08/29 09:32
: → blunder:如果有人是用這種心態來奉獻 那神也不會喜悅的 08/29 09:32
: 推 BGirlAlu:炸篇是200萬與6萬...兩個都是錢;教會是就恩跟奉獻,不一 08/29 21:25
: → BGirlAlu:樣...沒有很對秤 08/29 21:25
1. 教會並沒有強迫絕對要奉獻,詐騙集團也沒有強迫絕對要你去匯款啊,還不都是
心甘情願的。
2. 我並不是說信徒拿錢換救恩,而是教會拿救恩換錢。
如果說神職人員的薪資不是營利的話,那詐騙集團的所得恐怕也不是營利了。
3. 錢是獲得心理的滿足,救恩也是;奉獻是對團體的付出,錢也是,更何況奉獻絕大
部分也是金錢。
4. 奉獻是為了感謝上帝嗎?上帝有賜給你飲食財富嗎?你有求證嗎?難道不會是關公
還是拉或是濕婆賜給你的嗎?我看百分之百還是別人說什麼就信什麼。
5. 這篇主要強調的是信徒的雙重標準。為什麼碰到詐騙集團都知道勿貪求證的道理,
結果碰到其他的信徒或神職人員就通通崩潰了?如果是一個歐巴桑,第一次碰到詐騙
很機警沒有上當,第二次碰到就完全相信,匯錢匯的很開心,因為她說:因為我
相信
第二個是真的。信徒可能會覺得這個歐巴桑很好笑,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也覺得很好笑,也不知道信徒的腦袋在想什麼。
有人要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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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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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3.19
→ speed2:感謝神 神給我日用的所有 我滿心感謝 也心甘情願奉獻 08/30 10:12
推 t0444564:...你的日用所有是甚麼東西...可以駕雲而來? 08/30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