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xx (天下布武)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閒聊] 預定論的核心問題☆─═≡o(⊙_⊙ )o
時間Wed Sep 29 05:38:02 2010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神的預知就變成要根據人的決定
: 人變成主動
: 神變成被動
: 這一切就不是神主動了
: 而是被動的揀選得救的人
: 神提供救恩,還要人自己的功勞去信
: 這不就是神人合作嗎?
: 羅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 人是沒有辦法主動信神的
: 弗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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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照字面解
這信不是神賜的 這樣邏輯不通
這段也不是這樣的意思
: 所以人能信,並非出於自己,是神所賜的
: 就不是上帝預知人自己要信,所以才救他
: 而是神預定、揀選人得救,賜給人信心,人才能因信稱義
人的信 是整個救恩必備 法律要件
這意願是出於人 不是出於神
都說是約了 並且由耶穌基督作中保 這約的效力 必須兩造雙方都同意 這約才有效力
神不能賜人信 左右人的意願 那這就不叫與人立約
論到預知
神也早預知 人吃下果子的那日必定死 就警告了亞當
神施拯救 賜下因信稱義的恩典
救一切相信的人
羅馬書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不是預定誰必定得救
而是預定 那願以神的義為義 而效法基督的人得救
他們得救 是因他們 本質(心性)上的改變 (真正發自內心的悔改)
因此達到那 律法上所要求人 做到的事 成為一位(正直人 不害人不為惡)
並藉著基督的血 而滿足律法對公義的要求
使上帝在不違背自己公義的原則下
赦免罪人的罪
要稱這些人為義 而這義 不是他們 人自己的義 仍是神的義在人的身上顯現
證明神是真的公義的
所以經上說
羅馬書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羅馬書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至於這段
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
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呂振中版本 比較好懂一點
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了救就是靠著恩、憑著信。這又不是出於你們自己﹐乃是上帝的禮物:
以弗所書 2:9 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以弗所書 2:10 因為我們乃是他所造之物﹐是在基督耶穌裡被創造﹐為行善事、
就是上帝早已豫備好了、使我們行於其中的。
白話一點
我們得救是出於恩典 也是憑著信心 但這一切的救恩 (因信稱義) 是神所賜予的
不是因我們的行為 也不是從我們自己來的
而在你們身上彰顯神的作為 使父得榮耀
顯示出 你們真是 神所選 也配得
約翰福音 15:8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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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66.122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118.168.66.122 (09/29 06:46)
推 brojohn:推這篇~ 09/29 07:51
→ C2C:這篇不合聖經 09/29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