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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 在判行時 : : 因為你認罪、痛改前非 : : 法官讓你無罪定讞 : : 法官非常憐憫你 : 這是枉法裁判。 : 刑法第 124 條 :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 以下有期徒刑。 用這條刑法我覺得有點怪~~ 要看是什麼問題吧 我記得有微罪不舉這個概念 如果法官的心証認為這個罪行太低 不是可以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判決嗎 或是起訴之法條引用錯誤 也是會有無罪定讞的可能性 不過從基督教的觀點 法庭式的模型 通常要引進耶穌的贖價這個想法才完整 羅馬書說 世人都犯了罪 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所以人不可能在上帝面前沒有過錯 再怎麼認罪 痛改前非也一樣 但耶穌成為我們眾人的贖罪祭 潔淨我們的過犯 以無罪之身 代替了我們的罪愆 但這類解釋 並非完全對應一般的法律模式 所以使用此項類比時 要謹慎使用其詞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1.154
daze:微罪不舉是刑訴235,檢察官在用的。 10/03 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