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ze:微罪不舉是刑訴235,檢察官在用的。 10/03 03:48
※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 在判行時
: : 因為你認罪、痛改前非
: : 法官讓你無罪定讞
: : 法官非常憐憫你
: 這是枉法裁判。
: 刑法第 124 條
: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 以下有期徒刑。
用這條刑法我覺得有點怪~~
要看是什麼問題吧
我記得有微罪不舉這個概念
如果法官的心証認為這個罪行太低
不是可以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判決嗎
或是起訴之法條引用錯誤
也是會有無罪定讞的可能性
不過從基督教的觀點
法庭式的模型
通常要引進耶穌的贖價這個想法才完整
羅馬書說 世人都犯了罪 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所以人不可能在上帝面前沒有過錯
再怎麼認罪 痛改前非也一樣
但耶穌成為我們眾人的贖罪祭 潔淨我們的過犯
以無罪之身 代替了我們的罪愆
但這類解釋 並非完全對應一般的法律模式
所以使用此項類比時 要謹慎使用其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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