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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 在判行時 : : 因為你認罪、痛改前非 : : 法官讓你無罪定讞 : : 法官非常憐憫你 : 這是枉法裁判。 : 刑法第 124 條 :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 以下有期徒刑。 你講的是受限於台灣刑法的法官 我講的是有權柄憐憫人的法官 : : 另外一個人,打死不認罪 : : 以後還要繼續犯罪 : : 法官也憐憫他 : : 也要讓他無罪定讞 : : 這人卻說我根本就沒罪 : : 法官憐憫我根本就是多此一舉 : : 法官若還是執意憐憫這人 : : 這法官公義嗎? : 憐不憐憫這人跟他認不認罪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 有些安樂死的case,被告認為自己根本就沒罪。 : 我個人還是覺得有可憫恕之處。 若能蒙上帝憐憫的 沒有一個人是都不認罪、自以為義的人 即便你個人覺得有可憫恕之處 但這不一定就是上帝的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1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