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 在判行時
: : 因為你認罪、痛改前非
: : 法官讓你無罪定讞
: : 法官非常憐憫你
: 這是枉法裁判。
: 刑法第 124 條
: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 以下有期徒刑。
你講的是受限於台灣刑法的法官
我講的是有權柄憐憫人的法官
: : 另外一個人,打死不認罪
: : 以後還要繼續犯罪
: : 法官也憐憫他
: : 也要讓他無罪定讞
: : 這人卻說我根本就沒罪
: : 法官憐憫我根本就是多此一舉
: : 法官若還是執意憐憫這人
: : 這法官公義嗎?
: 憐不憐憫這人跟他認不認罪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 有些安樂死的case,被告認為自己根本就沒罪。
: 我個人還是覺得有可憫恕之處。
若能蒙上帝憐憫的
沒有一個人是都不認罪、自以為義的人
即便你個人覺得有可憫恕之處
但這不一定就是上帝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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