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Man0319 (與妳的明日)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關於"上帝是否創造了惡"
時間Sat Nov 13 04:13:34 2010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會有這樣的區別反而是應然的(我自己認為),
: : 因為在聖經中是指稱 罪人,而不是 會犯罪的人。
: : 矛盾在於,
: : 到底是罪人會犯罪,還是犯罪的人就是罪人。
: 這的確是個好問題 (讓我想到康德的, 究竟是好人會做好事, 還是會做好事的是好人)
: 但它似乎沒有矛盾。
因為 罪人、犯罪、罪人、犯罪這樣的循環會形成無限後退的狀況,
而我又不想用康德的術語,
不然其實可以說罪是transcendental......
: : 我能認同妳所說,影響因素真的是一個很曖昧得名詞,可以再定義的精確一點,
: : 但是我想他的意思應該也不難理解,
: : 因素應是指那些使得可能性或傾向成為現實的主因,
: : 所以會辯稱,人生活在一個"不得不犯罪的世界",
: : 因為這個(上帝創造的)世界提供了使人類的罪性得以成為現實的誘因,
: : 而人類又別無選擇,因為這是by nature的,
: : 所以即使不去歸咎說是誰的錯,也不能讓上帝來定人的罪。
: : 但是我不能同意你的論點,
: : 用因果關係來討論哲學是很方便的,這是否適用於談論上帝,卻需要再考慮,
: 我同意我們不應該引進因果概念,
: 不過會需要引進因果概念正是因為fw190a 企圖引進「影響因素」這說法,
: 這使得他似乎必須要採取某種結果論的觀點, 而引進因果概念。
: 就像是你前面試圖幫 fw190a 解釋的那段,
: 「因素應是指那些使得可能性或傾向成為現實的主因」
: 這不就是訴諸了因果關係了嗎?
這不衝突,
f的看法是 上帝->因果鏈->人犯罪,
這是他的看法,但是我沒有要替他辯護,只是想把它翻得比較白話一點。
另外你可能誤解了,
我不是說不能引進因果觀念,因果還是存在,就我們認知而言,
而是說,談論上帝時是否適用因果概念。
對我們來說,影響因素造成結果的這個連結並不會失效,
講極端一點,並不需要上帝出現就可以達成連結。
但是如果把上帝擺進來,勢必要重新定義,甚至重構這個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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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 ME TO THE 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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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73.221
→ MoonMan0319:這個討論串有點膩了...(逃) 11/13 04:17
推 MathTurtle:i see...第一個問題會變成原罪的問題去了 11/13 04:22
→ MathTurtle:而第二個問題那裡我大致同意 11/13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