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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嗅到我們立場不同的地方在哪了。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其實我並不否認這裡存在著許多的問號, : : 像上面MoonMan319問的那些問題我都無法回答。 : : 我想要講的, (我想正是你不想進入的部份), : : 是如果你是想要從上帝能否在給人自由的前提下使人不犯罪, : : 這裡推導出「矛盾」, 那我覺得是推不出來的。 : 我要說的是,存在著這樣一種能力,就是上帝能在給予人類自由意志 : 的同時,又同時不使人犯罪,這一能力不但存在,而且還必須是可能 : 的。 : 或者簡單的說,就是上帝有能力給人善良的本性,又能夠把這種本性 : 推到極致,使人順著「自然」的性情,就能為善。 : 如果上帝可以作到,而世界上還有惡,那他就不是全善的,因為他不 : 願意動用這樣的一種能力 我認為你所描述的「能力」, 其展現下人還是有行惡的可能。 上帝有這種能力, 能使人都發自內心的行善, 僅管他們還是有行惡的可能。 當可能性消失時, 上帝只是在強迫人行善, 而不是因著愛而教導人行善。 「本性」(human nature)的講法是十分切中要害, 我認為即使人獲得救贖而得到了新的本性, 只要他還是個自由的人, 他還是有行惡的可能性。 : 如果上帝根本作不到,那他不是非全知,就是非全能的 : 所以說,上帝不但可以作到,而且還必須作到。問題在於我們的世界不 : 是這樣一個世界,所以基督徒的信仰是有問題的。 : 或者說,如果你對這樣一個可能性持否定的態度,代表你根本不相信非 : 暴力可以化解世界上的危機,不相信愛可以拯救一個人,那麼你究竟怎 : 麼解釋福音書上所提到的愛,所提到的非暴力? 我的確對這可能性持否定的態度, 是因為我不相信上帝能夠在給人自由的前提下, 消除人犯罪的可能性。 但這並不表示我不相信愛可以拯救一個人, 必畢愛的拯救並不強迫人, 所以被救贖的人永遠都還是有犯罪的可能的。 : 是我的話,我寧可選擇第二個答案,因為我不願意放棄「愛」這個選項。 : 基督教的信仰核心, [略] : 但這不應該是基督徒的信仰。因為基督徒的信仰典範,是一個完全的「人」,這 : 是透過他這個完全的「人」在世界上所樹立的典範,他們稱他為「神的兒子」, : 並且相信他是上帝的信息,透過他,人得以與終極的良善和好,透過他所宣導的 : 愛的典範,人類的世界可以達到這一終極良善的國度(也就是上帝的國)的臨現。 : 這正是上帝對人類世界的「邀請」。 : 就如同 St. Athanathius 說的「上帝成為人,是為了使人成為神」 : 所以,儘管我知道全善與全能有矛盾,與現實世界不符,但我「選擇」去「相信」 : ,世界是善良的,在能力推展至極致的時候,「全善」是可以被實現的。 : 在世界還有惡的時候,這個愛的終極(上帝),還是無能的,而它(祂)需要基 : 督徒(作為一個愛[上帝]的信徒)去實現出來。 中間這一段文字說的很好。我大致上都同意。 只是我不認為全善與全能有矛盾, 我能理解你會選擇相信問題出在這兩個概念之間的矛盾, 是因為你比我勇敢, 你對上帝在基督教精神下所要展現的正面特質的肯定, 遠比我來的大膽。 反之, 我害怕矛盾, 所以比較傾向對上帝的事情不多加猜測。 於是我無法解釋為何上帝不馬上讓世界達到完美的境界, 我只能說這當中沒有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6.30.200.214 ※ 編輯: MathTurtle 來自: 86.30.200.214 (11/17 02:15)
MoonMan0319:簡單來說,自由意志也是有層次的 11/17 02:18
strongshort:你的推論中的上帝 要不不全能 要不不全善 要不不全知 11/17 12:33
strongshort:怎麼反而教徒心中的上帝遠比無神論者還要差勁阿? 11/17 12:33
MathTurtle:樓上要不要發篇文把你的論証寫出來 :) 11/17 17:14
MathTurtle:一直不斷推文宣稱上帝不全能不全善, 並無法讓你的宣稱 11/17 17:14
MathTurtle:更有說服力。 11/17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