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velupupup:同意 同志需要的是法律上的保障 同時不影響聖經中對婚 11/24 03:25
→ levelupupup:姻的定義 11/24 03:26
→ lucasII:這可能是到最後大家都能同意的點 11/24 11:45
→ C2C:簡單的說,有實無名的家庭 11/24 11:48
→ C2C:只是要規避教理鑽漏洞行為罷了 11/24 11:49
→ C2C:實際上並沒有解決同性戀是否是神所允許的議題 11/24 11:49
→ saxonwing:又不是每個同性戀都是基督徒,為什麼一定要解決神是否允 11/25 02:07
→ saxonwing:許的這個問題?更該被討論的不是尊重的基本態度嗎? 11/25 02:08
→ saxonwing:我另外想問原PO,正常的定義是什麼?法律上的正常 = 真 11/25 02:10
→ saxonwing:正的正常嗎?法律上允許以優生學的理由墮胎,然而墮胎是 11/25 02:11
→ saxonwing:道德上允許甚至是宗教上允許的嗎? 11/25 02:12
推 levelupupup:我們討論的目的 就是要看清楚問題的本質 重點是你在這 11/25 13:07
→ levelupupup:些議題裡的看法是什麼 以及帶給你什麼樣的收穫 11/25 13:08
→ levelupupup:C2C 顯然沒有了解我們討論的重點是針對同志愛 不是性 11/25 14:32
→ levelupupup:需要尊重了解對方 而不是憑自己的意思去評斷同性戀 11/25 14:34
→ levelupupup:同志需要的是法律的保障 而不是要規避教理的漏洞 11/25 14:36
→ levelupupup:你可以說同志相愛是約拿單與大衛的盟約 這並不包含在 11/25 14:39
→ levelupupup:也不違反聖經中對婚姻的看法 同志相愛也可以侍奉神 11/25 14:41
→ C2C:咦...我在基督信仰版提出觀點有什麼不對? 這裡不是同性戀版吧 11/25 15:04
→ C2C:而且我在談同性戀婚姻,沒有談愛情也沒有談性喔 11/25 15:05
→ C2C:你在這裡大談同志愛...很顯然你來錯版了 11/25 15:06
→ taied:有很多以前被視為不正常的事情到現在我們會覺得理所當然 11/25 16:45
→ taied:那這個不正常是誰說得算... 11/25 16:46
→ levelupupup:回C2C 我針對的是你說"規避教理鑽漏洞行為" 而且我也 11/25 16:58
→ levelupupup:用了聖經的教義來回覆愛是沒有差別的,因為不正常是 11/25 16:59
→ levelupupup:人說的,應該用聖經的指導來告訴我們該怎麼做 11/25 17:02
→ levelupupup:而不是由人來說對或錯,我來這裡不是要戰誰對誰錯,是 11/25 17:04
→ levelupupup:要討論真理,如果讓你以為我是在戰你,那你會錯意了 11/25 17:06
→ levelupupup:而且我討論的是聖經中對同志的看法,很顯然我沒來錯版 11/25 17:07
推 C2C:那很顯然你是弄錯我的意思了,因為我在回原po,關於婚姻的事情 11/25 23:18
→ C2C:所以我並不是在跟你討論,這樣懂了嗎? 11/25 23:18
→ levelupupup:那我也可以說 我是在對事情討論 不是在跟你討論 懂嗎 11/26 09:41
→ C2C:既然你不是在跟我討論,你就沒資格批判我想討論什麼,懂不懂? 11/26 10:46
→ untilnow:繼然不是和你討論 C2C又有什麼資格說人沒資格 (無限迴圈) 11/26 10:50
→ C2C:level down down down 11/26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