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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mmurds (雷穆爾德‧小一)》之銘言: : 其實這幾天板上的文章看下來 : 我一直覺得有個很奇怪的點 : 究竟同性戀被認為可憎 : 1. 是因為上帝認定並啟示它可憎所以才可憎?(在上帝認定之前甚麼都不是) : 2. 還是它早本來就是可憎而無關上帝認定與否? : 同樣的道理可以把「可憎」替換成其他負面形容詞(例如「不淨」或「邪惡」) : 或者把同性戀替換成那些所謂的「異端邪說」或「偽經」 : 但無論如何 : 兩者只能取一 : 各位來討論看看吧 同性戀被認為可憎個人認為是不對的 利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我想這講的重點是淫亂 而不是同性戀 http://sparkyblue.org/coolstuff/ebook/why_men_dont_listen/cntr/08.html 從這邊可以得知 同性戀是天生的 既然是天生的(gift)必有上帝為他安排好的道路 其他人給予錯誤的不尊重或是歧視 我想這是更加不對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39.123
dans:這樣解經不太對 事實上是性交的目的若是生殖以外 便是可憎 12/12 21:41
dans:只是在此節只有提到其一 12/12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