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star1990 (~Yoyo~)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可憎」到底是怎麼來的?
時間Sun Dec 12 21:33:16 2010
※ 引述《remmurds (雷穆爾德‧小一)》之銘言:
: 其實這幾天板上的文章看下來
: 我一直覺得有個很奇怪的點
: 究竟同性戀被認為可憎
: 1. 是因為上帝認定並啟示它可憎所以才可憎?(在上帝認定之前甚麼都不是)
: 2. 還是它早本來就是可憎而無關上帝認定與否?
: 同樣的道理可以把「可憎」替換成其他負面形容詞(例如「不淨」或「邪惡」)
: 或者把同性戀替換成那些所謂的「異端邪說」或「偽經」
: 但無論如何
: 兩者只能取一
: 各位來討論看看吧
同性戀被認為可憎個人認為是不對的
利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我想這講的重點是淫亂 而不是同性戀
http://sparkyblue.org/coolstuff/ebook/why_men_dont_listen/cntr/08.html
從這邊可以得知
同性戀是天生的
既然是天生的(gift)必有上帝為他安排好的道路
其他人給予錯誤的不尊重或是歧視
我想這是更加不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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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39.123
推 dans:這樣解經不太對 事實上是性交的目的若是生殖以外 便是可憎 12/12 21:41
→ dans:只是在此節只有提到其一 12/12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