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va0008 (咬我啊)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可憎」到底是怎麼來的?
時間Sun Dec 12 22:55:19 2010
※ 引述《yoyostar1990 (~Yoyo~)》之銘言:
: 同性戀被認為可憎個人認為是不對的
: 利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我想這講的重點是淫亂 而不是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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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聖經要讀熟
不然改天你也會自己又創了新教派了
明明人家都有另一條補充說明了,還舉具體實例訓示了
你們還在想要把針對的對象從同性戀凹到 [淫亂] 去幹什麼?
利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
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其實大方承認基督教徒就是反對這些基佬有什麼不敢的呢?
為什麼一定要像某些人那樣,先說我們基督教是反對同性戀沒錯;
然後再慢慢凹成是針對 [同性交] 而不是 [我們討厭同志] 呢? XDDDDDDD
神的教義又要保護,又要心虛的凹成針對人家的行為
這樣神真的會哭哭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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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36.201
→ Pietro:只有這句?還有基督教有人反同,有人直同,你逼直同的去反同是 12/12 22:56
→ Pietro:住海邊喔...一下子拿反同行為莫名其妙逼反同的,一下子又拿 12/12 22:57
→ Pietro:經文去逼直同的去反同?爹它陸洽...請選好立場好不好? 12/12 22:58
→ Pietro:他把那段解為淫亂應該就以證明所言是同志的方式去回應 12/12 23:01
→ Pietro:而非再度貼同樣的經文吧...還有你所謂的實例還不是將之解釋 12/12 23:02
→ Pietro:為同志的說法,這和說服他那段是講同志而非淫亂還有段距離 12/12 23:02
→ Pietro:yoyo的發言有提及他反同嗎?沒有~你的發言只適合軟性反同 12/13 01:02
→ Pietro:和他這個不反同的說這些只能是逼他去反同(ry 12/13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