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poj:否 02/07 13:03
→ opoj: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 02/07 13:03
→ JMS1978:按申22章 應算是有 只是罰則 是必須一定要娶她 02/07 13:33
→ JMS1978:不是說經文寫治死 那才叫做有罪 02/07 13:35
→ opoj:原po請注意,JMS是攝理教觀點,請google攝理教再決定要不要信 02/07 14:04
→ qazpoi:請問JMS1978 所以你認為我朋友和他太太結婚是上帝的罰則嗎? 02/07 14:29
推 opoj:男女結婚,不是因為怕懲罰而不離婚 而是因為愛 02/07 14:34
→ opoj:可惜攝理教的解經只學會律法式解經 02/07 14:35
→ opoj:他們不懂甚麼是真裡使人自由 02/07 14:36
→ JMS1978:我不是這個意思 舊約律法這樣規定 的確有懲罰的意思 02/07 22:54
→ JMS1978:創世紀6章 就連人隨意挑選伴偶結婚 促成了洪水審判 02/07 22:56
→ JMS1978:舊約律法的相關規定 只是教導很基本的觀念 先結婚 再有性 02/07 22:58
→ JMS1978:更何況耶穌說 你內心有淫念 就是犯姦淫了 02/07 22:59
→ JMS1978:因為神希望人按著神旨意行事 這才是有神住在內 02/07 23:01
→ JMS1978:所以從第一個女友開始 就已經不合耶穌的教導 02/07 23:03
→ JMS1978:至於上面opoj毫無意義的推文 你可以跳過 02/07 23:04
→ opoj:用律法來定罪人是攝理教的傳統,請原po三思 02/08 12:39
→ opoj:不必受攝理教的綑綁。真理是叫你得自由不是叫你得絆跌 02/08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