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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太白話喔 這段經節,保羅寫得極其簡練,對當時的讀者是看得明白的,但時隔二千年,我們這些外 邦信徒讀來難免有如猜謎,故有各種說法。 這段經文到底說的是什麼呢? 保羅寫歌羅西書的時候,主要是要駁斥當時的幾項異端: (一)儀文主義:猶太教中拘泥禮儀的愛色尼派,他們強調宗教傳統和禮儀,諸如飲食 、節期(西二16~17)和割禮(西二11;三11)等。 (二)禁慾主義:人必須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苦待己身, 才能克制肉體的情慾(西二21~23)。 (三)諾思底主義:(說來話長,暫不討論) ※ 引述《opoj (遜到者)》之銘言: : 西2:8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 : 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 : 你們擄去。 「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難道指的是律法嗎? 我想,「人間的遺傳」指的是法利賽人的規條,而「世上的小學」則是希臘的哲學思潮 (諾思底主義) : 西2:14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 : 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這裡說的,難道是律法已經撤去了嗎? 路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太五17-19: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西2:14)所說得「律例」,我看kjv聖經,他用的字是「ordinance(條例)」,而非 law(律法)或commandments(誡命), 另外,注意他說的是「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 所以這一節說得真的是安息日嗎?這裡說得,難道不是那些律法主義的猶太信徒們,用以 「攻擊」外邦信徒,要求他們守一切猶太人的習俗、傳統及規條的事情嗎? 再說,「安息日」這日子本身,難道攻擊了外邦信徒嗎? (出廿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 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神難道不看安息日為美好嗎? : 西2:16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 : 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先跳過,待會再回來 : 西2:20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 : 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 : 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西2:20這地方,「世俗」指的是安息日嗎?神定安息日的時候,難道有什麼「不可拿、不 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 保羅難道是在駁斥說,「舊約的誡命皆已廢去」嗎? 保羅駁斥的,不正是那些用各樣規條,苦待己身,相信這樣能通往永生, 並用這些標準要求別人的人嗎? : 西2:23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 : 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 : 無功效。 這段經節,不正說明了,(西2:20)是在駁斥禁欲主義嗎? 禁慾主義,跟神所創設的安息日,有任何關係嗎? 再回到最重點的(西2:16)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 你們。 我在翻找資料的時候,覺得這裡說得蠻清楚的(但是真的很冗長乏味) http://chinese.sdaglobal.org/research/shadow.htm 稍微提一下裡面的幾點與大家分享一下: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 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值得注意的是,「節期、月朔、安息日」這組詞,再舊約聖經出現過好幾次: 舊約聖經共有七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這組詞語 1.歷代志下 2:4 我要為耶和華我上帝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面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 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神所定的 節期 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 。 2.歷代志下 8:12-13 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又遵著摩西的吩 咐在 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 3.歷代志下31:2-3 希西家派定祭司利未人的班次,各按各職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殿門內事奉,稱謝 頌讚耶和華。王又從自己的產業中定出分來為燔祭,就是 早晚 的燔祭和 安息日、月朔 ,並節期 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 4.歷代志上 23:27-32 照著大衛臨終所吩咐的,利未人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被數點。他們的職任是服事亞倫的子孫 ,在耶和華的殿和院子,並屋中辦事,潔淨一切聖物,就是辦上帝殿的事務,並管理陳設 餅,素祭的細麵,或無酵薄餅,或用盤烤,或用油調和的物,又管理各樣的升斗尺度;每 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月朔,並節期,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 耶和華;又看守會幕和聖所,並守耶和華吩咐他們弟兄亞倫子孫的,辦耶和華殿的事。 5.尼希米記 10:32-33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就是為陳設餅 、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 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 及我們上帝殿裡一切的費用。 6.以西結書 45:17 王的本分是在 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 。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7.何西亞書 2:9-11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也必將他應當遮體的羊毛 和麻奪回來。如今我必在他所愛的眼前顯露他的醜態;必無人能救他脫離我的手。我也必 使他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他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 很明顯,這裡指的都是獻祭的事情,然後我們再看一段經文: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 燈臺、桌子,和陳設餅。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 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上帝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 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 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 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 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10)」 請注意最後一行:「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 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這一節對照(西2:16-17),「這些事」是哪些是呢? 在這兩節中,“飲食”英文作“in meats and drinks”與歌羅西書2章16節“in meat, or in drink” 同出一轍,也就是與以西結書45章17節“meat offerings, and drink offerings”同一意思。這是指與祭物同獻的“素祭與奠祭”,非指人的飲食。 對照上下文,這兩個地方所指的,難道不都是「獻祭」嗎? 再者,「後事」的影兒,指的是什麼呢? 聖經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 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來 9:11) 這節英文作“the good things to come”正可幫助我們看明歌羅西書2章17節:“a shadow of things to come”是指基督在天上作大祭司為世人贖罪祈求,這就是“後事 ”了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 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 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 ,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 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 成聖。(來10:6-10)」 (注意「在先的」與「在後的」) 前後對照,不難發現其實(西2:16-17)說的似乎是「獻祭」的事情? 至少,沒辦法很理直氣壯的說,這段經文證明了安息日已經廢去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53.38
violet504:給你一個讚! 02/08 23:23
opoj:是啊,要守或不守都可以啊,我不是已經在上文說了? 02/09 00:05
gncn:不懂你的意思? 我有說:「守不守安息日都可以」嗎? 02/09 00:17
opoj:我說的。我從未贊成要廢掉安息日,也從未贊成要守的規定 02/09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