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ncn (g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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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關於安息日
時間Tue Feb 8 16:23:16 2011
其實不太白話喔
這段經節,保羅寫得極其簡練,對當時的讀者是看得明白的,但時隔二千年,我們這些外
邦信徒讀來難免有如猜謎,故有各種說法。
這段經文到底說的是什麼呢?
保羅寫歌羅西書的時候,主要是要駁斥當時的幾項異端:
(一)儀文主義:猶太教中拘泥禮儀的愛色尼派,他們強調宗教傳統和禮儀,諸如飲食
、節期(西二16~17)和割禮(西二11;三11)等。
(二)禁慾主義:人必須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苦待己身,
才能克制肉體的情慾(西二21~23)。
(三)諾思底主義:(說來話長,暫不討論)
※ 引述《opoj (遜到者)》之銘言:
: 西2:8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
: 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
: 你們擄去。
「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難道指的是律法嗎?
我想,「人間的遺傳」指的是法利賽人的規條,而「世上的小學」則是希臘的哲學思潮
(諾思底主義)
: 西2:14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
: 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這裡說的,難道是律法已經撤去了嗎?
路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太五17-19: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西2:14)所說得「律例」,我看kjv聖經,他用的字是「ordinance(條例)」,而非
law(律法)或commandments(誡命),
另外,注意他說的是「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
所以這一節說得真的是安息日嗎?這裡說得,難道不是那些律法主義的猶太信徒們,用以
「攻擊」外邦信徒,要求他們守一切猶太人的習俗、傳統及規條的事情嗎?
再說,「安息日」這日子本身,難道攻擊了外邦信徒嗎?
(出廿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
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神難道不看安息日為美好嗎?
: 西2:16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
: 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先跳過,待會再回來
: 西2:20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
: 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
: 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西2:20這地方,「世俗」指的是安息日嗎?神定安息日的時候,難道有什麼「不可拿、不
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
保羅難道是在駁斥說,「舊約的誡命皆已廢去」嗎?
保羅駁斥的,不正是那些用各樣規條,苦待己身,相信這樣能通往永生,
並用這些標準要求別人的人嗎?
: 西2:23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
: 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
: 無功效。
這段經節,不正說明了,(西2:20)是在駁斥禁欲主義嗎?
禁慾主義,跟神所創設的安息日,有任何關係嗎?
再回到最重點的(西2:16)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
你們。
我在翻找資料的時候,覺得這裡說得蠻清楚的(但是真的很冗長乏味)
http://chinese.sdaglobal.org/research/shadow.htm
稍微提一下裡面的幾點與大家分享一下: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
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值得注意的是,「節期、月朔、安息日」這組詞,再舊約聖經出現過好幾次:
舊約聖經共有七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這組詞語
1.歷代志下 2:4
我要為耶和華我上帝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面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
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神所定的 節期 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
。
2.歷代志下 8:12-13
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又遵著摩西的吩
咐在 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
3.歷代志下31:2-3
希西家派定祭司利未人的班次,各按各職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殿門內事奉,稱謝
頌讚耶和華。王又從自己的產業中定出分來為燔祭,就是 早晚 的燔祭和 安息日、月朔
,並節期 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
4.歷代志上 23:27-32
照著大衛臨終所吩咐的,利未人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被數點。他們的職任是服事亞倫的子孫
,在耶和華的殿和院子,並屋中辦事,潔淨一切聖物,就是辦上帝殿的事務,並管理陳設
餅,素祭的細麵,或無酵薄餅,或用盤烤,或用油調和的物,又管理各樣的升斗尺度;每
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月朔,並節期,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
耶和華;又看守會幕和聖所,並守耶和華吩咐他們弟兄亞倫子孫的,辦耶和華殿的事。
5.尼希米記 10:32-33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就是為陳設餅
、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 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
及我們上帝殿裡一切的費用。
6.以西結書 45:17
王的本分是在 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
。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7.何西亞書 2:9-11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也必將他應當遮體的羊毛
和麻奪回來。如今我必在他所愛的眼前顯露他的醜態;必無人能救他脫離我的手。我也必
使他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他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
很明顯,這裡指的都是獻祭的事情,然後我們再看一段經文: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
燈臺、桌子,和陳設餅。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
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上帝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
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
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
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
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10)」
請注意最後一行:「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
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這一節對照(西2:16-17),「這些事」是哪些是呢?
在這兩節中,“飲食”英文作“in meats and drinks”與歌羅西書2章16節“in meat,
or in drink” 同出一轍,也就是與以西結書45章17節“meat offerings, and drink
offerings”同一意思。這是指與祭物同獻的“素祭與奠祭”,非指人的飲食。
對照上下文,這兩個地方所指的,難道不都是「獻祭」嗎?
再者,「後事」的影兒,指的是什麼呢?
聖經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
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來 9:11)
這節英文作“the good things to come”正可幫助我們看明歌羅西書2章17節:“a
shadow of things to come”是指基督在天上作大祭司為世人贖罪祈求,這就是“後事
”了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
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
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 ,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
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
成聖。(來10:6-10)」
(注意「在先的」與「在後的」)
前後對照,不難發現其實(西2:16-17)說的似乎是「獻祭」的事情?
至少,沒辦法很理直氣壯的說,這段經文證明了安息日已經廢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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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oj:是啊,要守或不守都可以啊,我不是已經在上文說了? 02/09 00:05
→ gncn:不懂你的意思? 我有說:「守不守安息日都可以」嗎? 02/09 00:17
→ opoj:我說的。我從未贊成要廢掉安息日,也從未贊成要守的規定 02/09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