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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ooo (優質)》之銘言: : : 各問板友我想請問一下,昨夜讀經,我有點問題 : : 十個女童按主的旨意 在天國門口,拿著燈,迎接新郎。五個愚笨的,五個聰明的。愚笨的 : 拿了燈,忘了帶油;聰明的拿了燈,同時在壺裡帶了油。新郎來遲了,他們都睡著了。半夜 : 有人喊叫「新郎來了。出來,迎接他。」女童們都起來,收拾他們的油燈。愚笨的女童對聰 : 明的女童說:「分點油給我,我們的燈油滅了。」聰明的女童回答:「只怕我們和你們都不 : 夠,倒不如你們自己去賣油人那去買吧。」 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些準備好了的 : 和新郎一同進去,門就關上了。最後,其餘的女童也來了,說:「主啊!主啊!請給我們開 : 門吧!」 主說:「我切實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 : 請問文中的油是什麼?沒有油就不能進神的國嗎? : : 我看了一下聖經,神的國好像只收義人,那普通人他收嗎? : 如果我只是普通人非義人,而只憑著信,祂收嗎? : : 普通人會不會是指文中五個愚笨的女童沒拿油,只憑的信就想進去? : 還是我有誤解,知道的人拜託告訴我,謝謝喔。 小弟提出點拙見討論。 1.如果我們把「信」第一為比較廣義的,相信耶穌,而非狹義的「真正相信、永不動搖」 那麼這十名童女應該是都屬於信者無誤。 因為耶穌也說過時候到時喊他「主阿主阿」的斷不得進天國, 所以我認為信了不代表就可以得救。(請注意此信需符合1的前提) 那麼,油是什麼? 原PO:我看了一下聖經,神的國好像只收義人,那普通人他收嗎? 是的,神的國只收義人,義人跟普通人是不同的, 再回想耶穌說過的幾句話: (以下為原PO讀新標點和合本聖經自行融會之大意) 馬太:5:論愛仇敵 篇章中: 如果不愛仇敵、為他禱告,是沒有什麼賞賜的,因為外邦人也是這樣做。 -------信耶穌但是又不照他的話做=外邦人=雖然信但不是義人。 馬太:10:不是和平 篇章中: 愛父母、兒女勝過於愛耶穌,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者,不配作耶穌的門徒。 門徒應該是可進天國的=義人=>愛父母兒女勝過於愛耶穌者,無法被稱為義人。 這裡的父母兒女如果替換成屬世界的,應該也成。 2.上文中所說的世界範疇為: 約 15:19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 還有 馬太:22:喜宴的比喻 篇章中: 主人呼招人來,沒來的是因為他們不配,但是來了沒有禮服的又不能享受婚宴,被丟出。 我傾向解釋為,這同樣就是信了又無法稱為義人者。 上面提了三個點,再配上: 羅馬書:8:29~30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這裡的預先定下、召來跟稱為義是分開的。 如果從我提出的角度來看的話, 似乎可以看出:油=稱義的充分條件。 信則是必要條件,這不用說了吧,你都不信他還要去他家? 而這個充分條件是什麼?很多說法,很多角度都說得通。 (1)對主的愛<-----不配作門徒論 (2)信心(狹義) (3)行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個應該跟(2)一起。 (4)聖靈、恩膏、神的XX之類的...(不只要擁有,還要沈浸、充滿唷...) 再來就是會看到大家爭吵信就可以稱義得救,還是要有行為才可以稱義得救loop了。 所以接下來是純粹個人心得 信為必要條件,行為為充分條件 缺一不可 太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基督徒:幹,這樣我還不是進不去天國? 耶穌:「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 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裏!』也必成就。」 基督徒:.....阿們...(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43.54 改充分跟必要條件的錯置 ※ 編輯: tony1986 來自: 114.45.243.54 (03/07 18:41)
keithking:像天父完全一樣,那算是神還算是人? 03/07 18:43
tony1986:你問耶穌囉?我認為還是人。 03/07 20:35
※ 編輯: tony1986 來自: 114.45.243.54 (03/07 21:33)
keithking:所以和天父完全一樣,是人,所以天父是人? 03/07 22:02
tony1986:人修造完全,跟天父本來就完全還是不一樣(應該) 03/07 22:52
tony1986:你可以回文表達你的立場,會比一問一答清楚。 03/07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