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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MathTurtle 要表達的事很簡單,我用一個故事嘗試解釋一下。 故事畢竟是類比,若有和現實不符之處請多多見諒。 --- 一天,小明和小華去逛街, 看見一個中年男子摟著一個年輕辣妹往賓館街前進。 小明:「看,那裡有個色老頭,他們要去援交。 前面有 ABC 3家賓館,不是A賓館,就是去B賓館,要不然就是去C賓館。」 小華:「你這番話有點怪怪的喔。」 小明:「邏輯上沒錯啊,我提出了3種可能性,彼此又不矛盾。」 小華:「但是你有沒有考慮到,他們或許不是要援交?比如說,他們是父女。」 小明:「我承認你說的話有可能性,我可以列為第四種可能。 但是這有一個致命的前提:『她們是父女』 你怎麼能這麼武斷呢?你看過他們身份證嗎?」 小華:「但是除了『她們是父女』以外,還有很多種可能性啊!!」 小明:「沒錯,但是討論那麼多沒意義。我提的論述很完整又合邏輯: 現在只有ABC三家賓館,所以: 1. 他們去A賓館。 2. 他們去B賓館。 3. 他們去C賓館。 你能挑出我邏輯上的錯誤嗎?」 小華:「好吧,那結論是?到底是A是B,還是C?」 小明:「結論就是,不是A就是B,再不然就是C。三者必有一為真。 再加上剛剛你提的『父女』,就是四者必有一為真。」 小華:「可是你剛剛不是承認還有很多種其他的可能性嗎?」 --- 我想 MathTurtle 要說的是: 既然 Kan 的結論是:「三者『必』有一為真。」 就不能同時承認:「還有其他可能性。」 因為這兩句話互斥。 另外一方面,「三者必有一為真」這種描述, 在邏輯上不像是一個「結論」, 比較像是推導到一半的過程。 我們會比較想知道的,是「究竟哪一個為真」,而不是「所以的可能性」。 何況,Kan 所列的,還不是「所有」的可能性! 要稱這樣的論述為「結論」,也難怪 MathTurtle 會有意見啦。 希望這會讓討論更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37.74 ※ 編輯: chaoyu 來自: 114.45.237.74 (03/30 09:07)
untilnow:其實...這種類比反而弄得更混亂了 雖然你很用心在掰故事 03/30 11:56
keithking:....呃。給你35分,修修再來。 03/30 12:03
MoonMan0319:也有可能是父女要去冰館 03/30 12:28
cheating:這樣好像變成 "若去賓館,則援交" ,去ABC賓館反而不是問題 03/30 12:51
BGirlAlu:所以是推薦哪一家?我也要去去看(完全搞錯重點) 03/30 13:22
untilnow:WEGO 03/30 13:25
BGirlAlu:薇閣精品旅館?www.we-go.com.tw 03/3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