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ithking (K)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聖經的錯誤之處
時間Mon Apr 11 22:00:28 2011
只引我要用的部分,其餘恕刪。
: 你沒上過民法?
:
: 自然人因出生而取得權利能力,所以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民§6)。
: 何謂出生?有陣痛說、一部露出說、全部產出說、斷帶說、獨立呼吸說、初聲說等
: 自然人因死亡而權利能力歸於消滅。死亡是自然人生命的絕對消滅。
: 死亡時期之認定,漸引起爭論。依傳統的定義,以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及瞳孔放大
: 三項要件,來確定死亡時期。近來,改採以腦波無反應,腦波完全停止作為死亡時
: 期。
:
: 器官捐贈另有一套法理依據
: 你要不要去問法律系的教授為什麼要把法律當新詩?
:
我國在立法的過程中,立法者在討論一條法條之適切性時,
可是沒有「聖。靈。充。滿」的。
這民法一條一條完全是人為建構物,無宗教教義、無宣教排化、無神秘經驗思想,
更,沒,有,神,啟。
請問,你如何把這樣一部人為建構物,
與基督徒普遍相信的「宗教經典」拿來類比?
: → keithking:你把聖經當法律了?不要再錯誤類比了,很難看。 04/11 19:46
: → keithking:聖經和民法到底哪點相像讓你把他們拿來類比?換一個吧。 04/11 19:47
: 為什麼不能類比?
同上所述,其本質差異幾近毫無相似之處,從何類比?
: 一般民眾對於立法緣由與目的不甚了解
: 因而發展出法律解釋的功能
:
: 釋經神學對於聖經的解釋也有其限縮以防誤解聖經
: 這是為了幫助信徒更加了解聖經寫作當時的思考與寫作背景
: 以免有像你們這種沒讀書一知半解的人硬要以今非古
: 拿著文字死板板的讀
釋經神學確實是為了防止誤解聖經,
但如果聖經中,某段文句文意為A,
釋經神學進行詮釋後,產生十分接近A的B、C、D、E解釋,
但那終究不是作者要說的A。
因此,就某種程度上來說,釋經神學在做的,事實上就是誤解聖經。
: 一方面說反對基要派
: 另一方面看到自由派解經又說不能這樣解
: 你們是人格解離還是腦袋有洞?
都不是。基要派堅持其基本教義有問題,
不代表自由派隨意解讀聖經就沒問題,
一種經典各自解讀,人人都能瞎掰出一套道理來,
難道這就代表聖經其原文意要旨明的?
如此一來,我們怎麼知道「自由派」中哪一人的解讀,
是比較接近老耶或編寫聖經/福音的作者原意的?
: 多讀點書少上網路打嘴砲
: 這樣很難看
原封不動還給你。
: 讓你們打了幾天基督教全沒打中致命傷
: 還自以為多厲害是打基高手
我從來沒要打什麼致命傷,又不是要反基督。
都說了我只反盲信,也不知道為什麼你老是要跳進來。
: 別搞笑了
: 你現在在作的事我早玩膩了
: 手法還比我當時粗糙低劣沒有可看性
質疑還要什麼可看性?又不是看太陽馬戲團表演。
該質疑,能質疑的我就會質疑,
你有本事就反駁,敲邊鼓誰不會?
不要再虛張聲勢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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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antonaku:我覺得對方能力強不會是壓力,但如果感到對方也希望自己03/23 22:08
→ roalan:有壓力是正常的 多少而已03/23 22:08
→ nantonaku:也強的態度的話,就變成壓力,例如我以前曾為了男友考研03/23 22:08
→ ueu72312:發替代役03/2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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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0.176
→ thismy:我從這篇裡 看到DANS 對 K 人身攻擊 04/11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