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ath35 (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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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回應:身為基督徒對真愛聯盟的疑惑
時間Thu May 12 03:55:54 2011
事實上您沒看懂這篇文章的地方很多。我覺得自己需要檢討這篇文章表達不夠清楚的地方
,不過每一個概念的引入,都是我經過思考認為有邏輯必要性的。
希望您在看文章時,也能注重脈絡,特別是與「前文」(回應之文)的關係,以免在這樣
切割文章的時候,不小心就扎了太多稻草人。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 引述《rilokiley (FISH)》之銘言:
: : 分享自此網誌:http://tinyurl.com/443ckhu(轉錄請保持原文完整性及出處)
: : 回應:「身為基督徒對真愛聯盟的疑惑」
: 你能代表所有的"基督宗教"嗎?
: ps: 還是有基督宗教的教派接納同性戀,有的不談論這議題
: 你講的論述就是所有的基督宗教都這樣認可嗎?
「身為基督徒對真愛聯盟的疑惑」不是我下的標題。是我好友的部落格前文下的。
「回應」是代表我對該篇文章的回覆。
: : 宗教信仰是先有形上學的系統,才有倫理學的相應價值觀。
: 為什麼我們要信仰這個宗教?
: 為什麼這個宗教講的就是真理?
: 為什麼這個宗教講的宇宙論就是整個宇宙論?
: 為什麼形上學還有倫理學就必需是你們宗教講的那套系統?
: ps: 主流的康德義務論,彌爾的效益論,還有德行論,甚至社群主義都跟基督宗教無關
: 康德還是有拿上帝來做擔保,但是對整個論證無關緊要
: 為什麼實然的事實必需被置入應然的價值觀的框架裡面?
: ps: 要怎麼從應然推論出實然? 這很難
這段話要說明的是,所有信徒在思考每個宗教的倫理義務時,都要明白其神學所本為何。
例如「基督徒不認同同性戀婚姻」,是因為相信「神創造一男一女並配合祝福的婚姻家庭
典範」。以及「基督徒不審判別人」,是因為相信「上帝是唯一的審判、大主宰」。我想
暗指的是,基督徒不要偷渡一些沒有神學形上學擔保的外來倫理。但在以下我接著要說明
的是,為什麼基督徒社會行動欠缺深思熟慮(神學性思考)的事又其來有自而難以避免。
康德的義務論思考是根據自然神論(Deism)的基礎,並沒有根據基督教會歷史上的信仰
框架。如同您說明了,康德的「自然神」對他而言,是論證之必須,為此他可以自己創造
一個神的概念。但基督徒信仰上帝,必須有所本:承認聖經權威、承認歷史事實、根據大
公會議和信經的框架。這就呈現差異。基督徒接受「上帝啟示」,錯誤的倫理和神學觀念
,都必須透過對「啟示」更深的認識而修正。
神是實體,「不是被發明創造的」。在建構思想系統時,這是基本「態度」差異。
「實然的事實必需被置入應然的價值觀的框架裡面」,我想你舉康德也不能算太好的例子
,因為他的倫理學和實踐理性推論,是和他的整個認識論框架、三大批判結合在一起的。
他正是從自己認識論「哥白尼轉向」下超驗概念往下推導倫理學的「應然」(身為人的義
務)的例子。而縱然 他有將「實然的事實置入」,我們也很難從中看出。而如果您想說
的是:效法康德的做法才是好神學,我必須跟您說康德做的是「非神學」。康德是非常有
啟發力和影響力的哲學家,但基督教神學有自己的方法論,無法效法他的做法。
所以您開頭問的四個「為什麼?」我們在學院中也學習過延展更深廣的累進論證來護教。
但在這邊我不想進入護教學話題,所以寧願簡單跟您說這篇文章主要是對基督徒說的,而
基督徒不問這個為什麼。因為他們都是已經經歷「信心的跳躍」而接受上帝啟示權威的人
。
如果您對諸如「康德與神學」這樣的議題,有更深的研究,也煩請賜教。否則我就接受您
說的「主流的康德義務論,彌爾的效益論,還有德行論,甚至社群主義都跟基督宗教無關
」。既然無關,這話題就在這打住。
: : 也就是說,從認識一套信仰,到因信奉該信仰的教義教導和神明,而接受其價值體系
: : 的倫理規範、進而實踐出符合該信仰典範人物的品格,這中間必須經歷「訓蒙」的階段,
: : 也就是社會學上稱的內化(internalization)。
: 為什麼基督宗教的價值就應該是整個社會的價值呢?
根本就不應該。基督宗教的價值就「只是基督徒的價值」。我整篇文章都是在這樣的基礎
上論述的,我提出的是信教人士認識一套信仰起的「皈依現象學」,針對同樣是前文提出
的疑惑。與其倫理價值應當無條件擴及全社會毫不相干。
很遺憾您在第一段起就誤讀了文章。
: : 輸出(externalization)-客項化(objectivation)-內化(internalization):三段
: : 不同的社會距離
: : 基督徒都知道要去到世上作光作鹽,轉化社會文化。但我們表現出的關懷常也無法避
: : 免有選擇性和自以為是的盲點。多元宗教的社會觀點能夠被臺灣的基督徒容讓,多元性別
: : 認同卻被當作必須聯手抵制的要務。原因之一是「多元性教育」已經是某一種「世俗意識
: : 型態、世界觀」下的產物。這個「產物」距離人的社會距離近,已經是概念化的成品,已
: : 經預備被大量生產並且透過政府和庶民機構通路上市、因而被基督徒視為主要戰場。
: 工業化生產? 現行的教育體制就是一種生產線,透過某種意識型態( 包含宗教),
: 不也是一種的工業化生產? 不也是一種產品? 若是推廣成功,不也是一種世俗的價值觀?
: : 而該世界觀的社會距離遠,其操作的位置在於學術實驗室或宗教領袖間的「跨科際概
: : 念展」(interdisplinary/interreligious conceptual display)。一方面脫離普羅信
: : 眾的關注範圍,另一則存在時間已久,根據眼不見為淨的原則,自然排不到議程優先性。
: 所謂的基礎教育,應該是為幼童社會化,讓他們能夠適應整個社會和環境
: 而不是某種意識形態的灌輸,不是嗎?
所有的教育,都牽涉價值思維的灌輸。而該價值是否為一種「意識型態」,看您是否同意
阿圖塞對意識型態的分析。我認為這需要細察。所以這點我一半同意您。基礎教育需要避
免流於意識型態的操作,但「幼童社會化」卻不是唯一的目的。
聖經中的箴言 22:6 說到:『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臺灣
是自由民主的社會並非無神論集權的中國大陸,父母親可以讓未成年孩童私下接受宗教教
育。我並不認為宗教教育就是意識型態。反之,中國不允許向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輸出宗教
思想,卻必須集中接受官方「無神論意識型態」灌輸。所以到底,我們可能必須為何為意
識型態有個較統一的認識?
: : 雖然個人並不贊同這種接近民粹的思想動員機制,但它確實是組織行為學中就能觀測
: : 到的一般人性,基督徒並不會因相信上帝就自然免疫。扭轉一般人性,不能透過邏輯分析
: : ,而必須透過有意識的群體文化塑造、例如說抵禦在殖民時代時被灌輸的奴性思維,就必
: : 須透過培育一種後殖民的「反抗慣習」(habitus de résistance)。由於這篇文章主要
: 贊成同性戀關乎反抗殖民,或奴性思維有啥相關?
怕的是您沒讀懂文脈。我覺得整段說明得算清楚,不過我願意更多解釋。「培養反抗慣習
以轉化奴性思維」只與「有意識的群體文化塑造」有關。我要舉證的是,「大眾人性習慣
對社會距離近的事物發生情感」,所以已經為於教育生產線上的東西,要找教徒連署很容
易。
可是我想呼籲教徒的是:我們應該回到信仰和神學的深度敘事當中,思想上帝的屬性和真
正的倫理要求為何。
只是我已經知道這樣的「理性」呼籲無法獲得太大的成功,因為很多教徒此刻是「不理性
」的。他們相信自己純真的幼童即將受到荼毒。真愛聯盟對家長的許多宣傳,接近一種「
恐嚇思想灌輸」,這與北美右派之前在麻州與同性戀合法化人士對決時所出的招式如出一
轍。
所以我在這裡才強調「個人並不贊同這種接近民粹的思想動員機制」。
但如果教徒不理性,我怎麼能夠透過理性的分析說服他們呢?親身牧養實踐的經歷使我知
道,在學院內動動嘴,效益本來就不大。故這篇文章是寫給理性的、已經預備好被說服(
但仍需要理由)的信徒看的。帶入「群體文化塑造」這點是要打預防針,如果您社會學很
強,熟習布迪厄、迪雪圖、伯格等不同學派的社群理論,其實很容易明白為什麼要有這帖
預防針的存在。
: : 將是透過概念述說來談應有的態度,實踐方法的部份只能在此點到為止:天國群體文化的
: : 塑造和品格培育,將是教會作為一個敬拜和信仰見證社群的一份重要使命。
: 既然是"敬拜和信仰見證社群"那為什麼不能在這個社會價值認為"個人的生命和選擇是
: 最重要的""信念"而尊重同戀社群呢?
所以,針對不理性的教徒,我主張的是必須透過「天國群體文化的塑造和品格培育」。
我相信您完全沒看懂這段。我曾經在北美一個中英雙語多族裔的華人教會牧養過,也針對
所牧養的教會寫過社會學觀察報告,主要內容是透過引入一些「軟體」,來幫助信徒更好
地調整自身對社會的認識。這些都是教會「對內」品格培育一種。而這接下來才會包括「
尊重同性戀社群這一塊」
: : 基督教社會參與神學(theology of engagement):陳述性(descriptive)和規範性(
: : prescriptive)的兩種層次
: : 在自由民主的社會中,其實我們應該倡導的政治神學理想是:基督徒應該尊重宗教多
: 是不知道宗教和政治掛勾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嗎?
: 若不能節制自身,將導致整個宗教的腐敗
: 天主教就示範過一次了,基督宗教的新教的宗教改革也因此而起
看到這裡,相信您再次嚴重地誤解文旨了。當您說「是不知道…」,這句話讓人覺得您個
人太過自信,在閱讀時不夠尊重他人發文時背後可能有的專業。
我相信在教會歷史這一塊,個人還沒有這麼不堪。
這裡邊整段在講的是:基督徒的政治神學理想要避免和政治直接掛勾,但是可以用間接手
段影響政策。之所以提到「兩種層次」,就是要避免層次的混淆、聖俗不分、濫用權力。
: : 元的客觀現實(the phenomenon of religious diversity),但不接受宗教多元論的意
: : 識型態(religious pluralism as an ideology);基督徒應該尊重性別認同多元的客觀
: : 現實,但不接受多元性向的教育價值灌輸。對自己和孩子們的要求都應該是如此。
: 尊重和不接受的差別在哪裡?
差別很多。
我尊重您有使用自己金錢的自由,但我不接受您對我和我的孩子們散佈一種揮霍和及時行
樂的金錢觀(例如)。所以我會希望孩子知道社會有各種不同性別取向(男男、女女、人
獸、戀童)和家庭組成(出軌、亂倫)的人,但是作為基督徒我應該告訴孩子理想上的婚
姻和受造,是一男一女的互相吸引和配合。如同我會希望孩子知道社會有瞎眼和殘疾人,
但是作為基督徒我應該告訴孩子理想上的受造,使擁有正常雙眼和健全四肢。
所以儘管世人有弄瞎自己雙眼的自由,我不要自己和自己的孩子行使這樣的自由。也要避
免自己被這樣的價值取向所說服,因為我們應當是從我們信仰中的敘事來建立價值取向(
如第一段所述)。
: : 若將以上的建言口號化,我相信許多的牧者和信徒都會認同:我們應當區分作為陳述
: : 性(descriptive)語言的現象描繪和作為規範性(prescriptive)語言的意識型態入侵
: : ,力求在達成現象學還原以先,壓抑論斷的衝動,掌握判別屬靈爭戰的原則。
: "現象學還原"是為了掌握意向性指向的事實,現在事實就是有同性戀的存在,
: 為什麼會還原到屬靈戰爭那裡去?
: ps: 連現象學導論都沒看就在那裡亂講...
不知道您說的現象學導論是哪一個版本的?
我個人是直接讀胡賽爾、海德格、梅洛龐蒂、高達美、馬希翁的原典。不能說非常深入,
因為我的需求主要是現象學轉詮釋學和神學的這一塊。
但我還是需要釐清一下截至目前為止您對文章重大的誤解。也希望自己不是導論沒看在亂
講。現象學還原,確實是要幫助我們認識意圖的指向性,還有NOEMA(不知道怎麼翻)作
為意象性投射出來的心物建構。在詮釋學的應用中,需要關注的是我們如何理解「語義」
和「命題」與現象對應的關係,而現象描繪的「存而不論」也需要語言的幫助。我們如何
分析和看待這些語言?
我承認自己在這邊的觀念可能欠缺一些清晰度。我個人這個月才投稿了一篇現象學分析宗
教意識的文章到期刊,中途有些繁瑣的論證,主要是希望從歐陸哲學的角度和分析哲學對
話,但我自己都沒能完全確認自己有成功弄對雙方的東西。可能要看期刊編委的審查意見
才能更清楚。
這邊簡單跟您說明一下個人論證的思維:現象學還原工作,應該是基督徒判別屬靈爭戰的
前置作業。我這裡先使用柏格的基本社會學框架來說明:所有的思想(腦內的…to be
externalized)、社會建構的(已經成為一種語言契約、社會價值的….already
objectivated)、已經被輸入並且要被內化成一種個人行為模式的(to be internalized
),都「可以」是屬靈爭戰的場域,但不一定「必須」是。
其中一個判別原則,就在於先確認爭戰的場域:1) 我是在跟自己的罪性、血氣搏鬥,還
是2) 跟「空中掌權者」、「世上的小學」做價值觀的對抗,亦或是3) 「我本身的思維模
式都已經是一種被意識型態詢化過的偏差意向」,需要透過凝視不同認知對象(e.g.上帝
、楷模人物),透過另啟視域交融(fusion of horizon)的道肉結合事件(參高達美,
「真理與方法」,1971的最後一章),來回頭發展主體性的其他可能性?
現下流行基督教神學關注屬靈爭戰的論述都太膚淺,個人(或牧師)認為是的就是。愛談
的就天天談,不談的就完全避開這種語言。我希望循馬希翁的和里格爾的路線在這裡邊建
立一些系統。
很抱歉這邊讓您誤解。如果不是您關注的範圍,或許跳過即可。不然您這種特別措辭凶悍
的發言,卻又像是我的牛頭不對您的人嘴,是會帶來一些困擾的。
: : 然而在實行面上,這就像我們要「恨惡罪,但愛罪人」是一樣地困難。
: : 現今教會的神學教導缺少一環,即認識到「尚未被囊括在基督救恩盟約群體之中的社
: : 會大眾,必然都是在一個我們所認為不健全的世界觀體系下處世為人的」。
: : 因此,我們認為基督是唯一救恩渠道,他們不認為!我們認為同性戀(不論其傾向或
: : 行為),不是造物主原初美好的心意,他們不認為!我們認為是罪的、是罪人的,他們不
: : 認為!
: 同性戀妨礙了哪些人的權利? 為什麼是有罪的?
: ps: 太扯了,霍布思和洛克的東西到底有沒有看過阿
: 以下,我非信徒,也不喜歡基督宗教那一套,我根本不用看
既然您根本就不願意將內容讀完,或許這篇文章,您一開始就沒有跳進來評論的必要。或
許是因為有人在推文下說您是社會學專家,但個人希望您是真的願意和作者有所溝通,並
增進瞭解,而不是因為被拱為專家就有必要來給版眾指點迷津。
首先回您這句:「同性戀妨礙了哪些人的權利? 為什麼是有罪的?」
我並沒有說同性戀是有罪的。
我只說:同性戀—不論其傾向或行為—按照歷代以來基督教正統的立場和聖經的啟示,不
是造物主原初美好的心意。
「不是造物主原初美好的心意」和「罪」還相去甚遠,我寧願相信您對神學是完全外行,
這就將經文只給您了(只要您願意再往下看幾段),對待那瞎眼的(以下全部的「瞎眼」
部份您都可以自由帶入「同性戀」),耶穌說:「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
,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神的作為。」(約翰福音九:3)
這裡面會提到一個更細緻的問題,即按照奧古斯丁的說法,只要不中靶心的事情都是「罪
」。這是他對希臘文罪的字根hamartia研究後的結論。也就是說「這人和這人父母的犯罪
都不是導致這人瞎眼的因素」(這人和這人父母有沒有犯罪是另外一回事,但耶穌的說法
是,至少他們的罪無法和這人的「瞎眼的現象」之間建立神學因果關係),但「瞎眼的現
象」不是「造物主原初美好的心意」,卻是基督徒不會否認的事實。
當「不中靶心」的這個罪字在神學上被使用,就意味著只要不是神心意的事、虧缺上帝榮
耀的事,都可以從神學上(非道德或司法上)罪的向度來分析處理。
所以奧古斯丁會說,還是因為「集體人性的罪」或是「撒旦罪惡權勢的影響」,使這樣一
個使人不方便、招致社會歧視、且不榮耀神的事情,存在於世界上。
(或參:惡的詮釋學—呂格爾論惡與人的存有)。
而耶穌的觀點是:社會歧視需要破除、瞎眼的如果想要尋求醫治,就會幫助他看見。
「我們認為是罪的、是罪人的,他們不認為!」真正的重點是,基督徒沒道理強迫別人認
同基督徒對「罪」的獨特思考理解,除非對方自願信教、悔改承認自己有罪。
霍布思和洛克的論述,我不認為和這裡所探討的內容有關。如果我是錯的,那可能就需要
您舉證說明,請您好人做到底不吝將霍布思和洛克論述的章節原文貼上,或最好是由您個
人所寫的書評或分析大作。
: : 在這點上,如果對於在異教薰陶下成長的人,我們相信該以基督的愛循循善誘為他/
: : 她帶來光明和醫治,那麼對於在性向衝突掙扎中被社會壓迫和歧視的人,我們也更應當以
: : 基督的愛來在他/她身上宣告:「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
: : 上彰顯 神的作為。」(約翰福音九:3)
所以,我下面就要繼續講到,如果基督徒的世界觀和非教徒的世界觀就是兩個平行世界,
而基督徒又不應該透過「政教合一」或強迫的手段改造別人觀點,那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影
響世界的?
我提出兩點:先知和見證者。
先知的部份,我背後的理型原則是羅爾斯的根質於契約的政治哲學理想(他是基督徒),
還有聖母大學哲學教授奧迪繼承他的公民社會政治神學觀點。我已經想盡量避免理論,但
一些術語是難免的。讀過羅爾斯「正義論」和瞭解他整套政治哲學論述的可能看了會比較
有共鳴。
先知的重點是,和社會建立共同語言下的溝通契約。如果基督教認為「殺人、偷竊」違反
神心意,那麼在社會上先知必須用世俗語言讓社會響應他才算數。
如果結果是社會上的佛教徒、無神論者,都願意各自用轉化後的語言一同響應「不可殺人
、偷竊犯法」的呼籲,那麼我們就有可能在整個社會上推動良心立法訴求。
但是同性戀的問題,我真的不確定。因為即使非教徒的立場都是多元的,所以我才說先知
需要努力的去尋找可溝通訴求的語言。
我相信先知在自由民主社會用世俗語言溝通訴求,並不是意識型態輸出、也不是一種語言
暴力(「同性戀下地獄」、「上帝的地獄烈火會你們存留」都是禁語)。先知要尋求的是
在積極給同性戀應有的社會保障的同時,讓孩童可以自由發掘性取向的「多元性別認同教
育」不要成為性教育正典。
(能不能成功,我不知道。因為既然是契約,就要社會「各界」都有共識才可能。我說的
各界,包括所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我提出的只是個別基督徒應當有的開放胸襟、溝通誠意
、參與立場和態度。因為我不贊同真愛聯盟使用恐嚇宣傳、誤導、和連署的做法。)
希望您看懂。
第二部份講見證人,是希望提醒所有基督徒:別忘了,我們應當關注的不是「議題」,是
活生生的「人」,基督徒的社會參與,是福音使命、是愛、是在不妥協自身宗教信念的原
則下去尊重人、關懷人、愛人。
講這些東西,您作為非基督徒來回應,難免處在狀況外。
但我覺得掌握一些溝通原則,我們可以更好地對上話:如果您想試著分析這篇文章,最好
能從從文章的基礎立場出發,並在適當的地方發表您的疑惑。
我已經很多年沒有上來這個版。不知道您的背景和在這個版的地位如何,但這邊有一位長
期出沒的Nidor我是有印象的。我覺得他就不錯,總是仔細地去找對方的邏輯漏洞。我覺
得他的批判就往往能幫助理性的基督徒更好地思考自身的邏輯一致性。
到這裡我也得承認自己的論述是有不夠淺顯、表述還能更清楚。但解釋了這麼多,希望也
向您證實了這篇論述背後有其循信仰出發的邏輯,而且也還尚未被您攻破。 :)
希望能見到您或其他人更深入的回應賜教。
: : 基督教社會參與神學:先知(prophet)和見證者(martyr)的兩種身份
: : 確實,基督教會不僅僅從事遠離世俗大眾生活的修道、培靈、敬拜。在社會參與上,
: : 也免不了需要起到社會良心(social conscience)的作用。只是這裡又可以分為兩種身
: : 份定位:先知(prophet)和見證者(martyr—希臘文原意為見證人)。
: : 先知向社會敲響時代的警鐘,為要讓這聲音為世人所聽見和辨析,它需要一個大眾化
: : 的載體(如同舊約先知大多使用演戲或行為藝術當作信息引子)。教會界今天如果只是用
: : 含糊不清的聖經原則和民粹式連署口號來反對一些特定社會議題,那將成為教會的失敗。
: : 宣教的使徒保羅提出一個重要的角色扮演和溝通原則:「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
: : 人」(哥林多前書九:22a)。以色列的先知發神諭時,他的發話對象是那些同處神權立
: : 國的猶太教諸百姓,但我們今天國族框架並不是如此。這就意味著在立法院內,一位基督
: : 徒立委不可能單靠援引聖經來廢除或通過一項特殊法條;如果我們要向世界中人推動我們
: : 的良心訴求,我們就有必要將根植於我們形上學系統的信仰世界觀「翻譯」成世俗大眾的
: : 語言和邏輯辭令。
: : 反之,見證者的言論則帶有十架福音的信仰基要性。他/她抵抗其他世界觀的方式是
: : 邀請別人進入自己的世界觀。從第一手的經驗和信仰母語發言,拒絕淡化自身救贖敘事的
: : 濃度和完整性,見證者所做的才是真正在特定議程的關懷之外將人帶進恩典,使人在慾念
: : 的捆綁和性向的衝突壓迫之下,重新認識並修復自己和神的關係。
: : 不論是先知還是見證者,目的總是要多得人。如同保羅緊接著說的:「無論如何,總
: : 要救些人」(哥林多前書九:22b)
: : 「安內」、「攘外」須並進:認清身份、尊重差異
: : 但令人困擾的是,當代許多教會對待在社關議題立場上每每混淆這兩者。為出於自潔
: : 和自保而拿起石頭砸向淫婦時,忘了律法只能叫人知罪而無能使人稱義。
: : 成天憂心世界是否愈來愈世俗化,但之所以我們被世俗化影響日深的原因,是自己並
: : 沒有愈來愈基督化。
: : 當代的先知會發現,他/她的角色必定同時是見證者。有太多的基督信仰語言,是找
: : 不到適合的翻譯軟件被表達為世俗語言的。此時他/她要做的,是去換上見證者的白袍,
: : 在主的聖殿駐足禱告、尋求其言語和身份的潔淨,而不是糾結在連署人數且不肯放下遊行
: : 示威的擴音器或立法院的話筒。
: : 「恨惡罪,但愛罪人」,這要求我們同時將「罪」視作社會學建構(objectivated)
: : 的實體,而予以先知性的猛烈抨擊(這個議題至今還有循合法程序發展和延燒的餘地,我
: : 相信也在於很多訴求確實還存有更優及更佳的翻譯可能性:這份公開教材裡偏差和不盡完
: : 善的部份,應當各界集思共同協商改進),而一面也將自己納入「罪人」的範疇,為他人
: : 亦具備上帝形象(imago Dei)的基本神學事實而給予無條件的關懷和尊重。
: : 這意味著我們應當「尊重不同的人有相異的性認同、性傾向」,也透過認識多元性別
: : 現象的存在,教導兒童與青少年「當尊重異己」。
: : 如此,才也有機會在基督裡教導自己的下一代「愛自己、愛別人」,並「為那逼迫你
: : 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五:44)。那些跟隨基督的人,就在此學習將信仰的品格在內化
: : 自己的生命中。
: ps: 整篇都很扯,一堆術語在那裡亂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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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7.250.53
推 kuopohung:意識對象 05/12 04:12
→ kuopohung:莫倫的現象學導論 05/12 04:13
推 kuopohung:怎麼和我讀的差很多? 05/12 04:21
※ 編輯: breath35 來自: 24.7.250.53 (05/12 04:27)
→ kuopohung:david west 寫的歐陸哲學,在高達美那篇,物自身不可知 05/12 04:40
→ kuopohung:影響高達美,無法完全看到真相,但是現象學則認為還原 05/12 04:42
→ kuopohung:能看到事情真相 05/12 04:43
→ kuopohung:既然是這方面的研究,或許可以從這點著手 05/12 04:43
推 kuopohung:其他的西方哲學的資料,有很多地方和我讀的差很多 05/12 04:48
→ breath35:正確.詮釋學移用的現象學已經修正古典現象學對還原後真相 05/13 00:54
→ breath35:本體論地位的過度樂觀.在對胡塞爾noema概念的不同詮釋也 05/13 00:56
→ breath35:開展出了能夠順應古典進路的修正案.關鍵還是符號和'語言' 05/13 00:58
→ breath35:在認知中扮演的角色被加入了原先承襲自康德的'範疇'理解 05/13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