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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出現了! 我是覺得 kuopohung 誤讀的很明顯, 那些部份其實不太需要回應。 不過既然原po出現了, 我對您對這議題的看法還滿感興趣的, 不如我們來聊聊吧... 不過先說一下, 我的哲學背景是偏向分析那塊, 對於你使用到的哲學和神學概念可能掌握的不是很好, 若有誤讀請見諒。 ※ 引述《breath35 (ddd)》之銘言: : 可是我想呼籲教徒的是:我們應該回到信仰和神學的深度敘事當中,思想上帝的屬性和真 : 正的倫理要求為何。 [略] : 差別很多。 : 我尊重您有使用自己金錢的自由,但我不接受您對我和我的孩子們散佈一種揮霍和及時行 : 樂的金錢觀(例如)。所以我會希望孩子知道社會有各種不同性別取向(男男、女女、人 : 獸、戀童)和家庭組成(出軌、亂倫)的人,但是作為基督徒我應該告訴孩子理想上的婚 : 姻和受造,是一男一女的互相吸引和配合。如同我會希望孩子知道社會有瞎眼和殘疾人, : 但是作為基督徒我應該告訴孩子理想上的受造,使擁有正常雙眼和健全四肢。 : 所以儘管世人有弄瞎自己雙眼的自由,我不要自己和自己的孩子行使這樣的自由。也要避 : 免自己被這樣的價值取向所說服,因為我們應當是從我們信仰中的敘事來建立價值取向( : 如第一段所述)。 摘要一下你的看法, 你認為: 1. 基督徒的「形上學系統」中的創造目的, 引申出家庭理想藍圖, 是基督徒 不接受(但不一定反對)同志婚姻的主要理由。 2. 要精確地判定要爭辯的是什麼, 需要做某種「現象學還原」的工作, 而 因此我們要區分descriptive和prescriptive, 即多元的現象的事實(描述), 與多元背後的價值觀(規範)。 3. 發展1的想法, 同性戀「不是造物主原初美好的心意」, 但這不一定是「罪」 (it depends on how one may define 'sin') 4. 但"基督徒沒道理強迫別人同基督徒對「罪」的獨特思考理解,除非對方自願信教、 悔改承認自己有罪。" 5. 基督徒對非信徒的態度是(a)與他們建立共同語言下的溝通契約(in Rawlsian sense) 才將基督教的價值觀(??)為世人共同接受 (先知), 但同時 (b)站穩自己立場, 用愛去引人入教 (見證)。 以上希望有抓到你想講的點。 兩個小問題希望可以討論一下。 (1) 我印象中記得 Rawls 的理論是在價值多元的假設下去尋找社會正義的平衡點, 其中一個重要環節是無知之幕, 但是宗教帶來的價值觀, 我記得是不能帶進無知 之幕的, 所以在這點上似乎要用 Rawls 的理論來找到「先知」入世的接觸點, 我感覺會有一些困難。 (2) 與此相關的, 就是一旦用「先知」的角色進入多元社會, 就等於同意自己的觀點 也只是眾多觀點中的一個。換言之, 如果按你的(4), 基督徒沒有道理強迫別人 同意基督教的「罪」的清單, 那麼「同性戀不是神的藍圖」就只是眾多觀點中的一 個。這麼一來, 拿一個類比, 基督教對「同性戀」的態度, 其實不過就像是 某些宗教對於「吃葷」的態度一樣, 也就是自己不會做, 但不會在意別人這麼做, 而更進一步會去「見證」吃素的美好。 我的問題是, 你覺得基督教真的應該把「同性戀」當成像別的宗教對「吃葷」一樣 的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6.30.200.58
Naturalist:那你覺得勒? 05/12 06:08
dans:不用覺得了 Rawls的社會契約是真的沒有道德倫理 05/12 07:51
dans:那個契約的訂定準則是基於私人利益最大化 05/12 07:52
dans:所以公共意識的準則應該取決於論證者如何決定私人利益最大 05/12 07:53
dans:不過我對這倒沒多少問題 就當引用社會契約的模型的概念即可 05/12 07:54
dans:如果真的要用Rawls的概念 那就必須論證同性戀愛是無知之幕下 05/12 07:59
dans:公共意識認可的私人權力 但我想這樣的論證作不到 05/12 08:00
windcanblow:用Rawls是鬼打牆吧XD 05/12 08:39
dans:我不想明講 但的確是這個意思 = ="" 05/12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