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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提出幾個冒犯的例子,下列都是網路搜尋來的,如有錯誤之處請告知。 歌林多前書 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11: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出埃及記 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1:21若過一兩天纔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這時候,基督徒仍會依舊宣稱「聖經白紙黑字寫著的嗎」? 作為一個非基督徒,我的困惑點在於,為什麼我看不到一個準則。? 有時候宣稱「聖經白紙黑字記載的明明白白」, 有時候又變成「聖經記載文字有其時代背景,不可依字面斷章取義。」 我不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30.65
davidkid:這篇意外的平靜。 05/12 23:42
daria:我來推你。:) 05/13 00:17
Trunicht:就選擇性實行啊~有那麼難懂嘛? 05/13 00:36
Naturalist:所以我看那些什麼『白紙黑字』的宗教理由應該都不是重 05/13 02:14
Naturalist:點,真正的原因不過是某些人『自己』看不慣同性戀罷了. 05/13 02:15
znlin:原因在於有些人是用自己的想法來看聖經而非用上帝的想法,這 05/13 12:00
znlin:就很危險,要是解讀錯誤就會差很遠。 05/13 12:01
BGirlAlu:那不重要,快鞭我吧(啊嗚~) 05/13 14:29
davidkid:那誰來決定上帝的想法啊? 05/13 17:39
davidkid:所以我才問到底這幾個例子和前面的又有什麼不同了? 05/13 17:41
znlin:有問題去問嚴守基督教、聖經教義及戒律很徹底的人,他們的看 05/13 21:26
znlin:法應該不會偏頗,比較暸解上帝的旨意(不是決定)。 05/13 21:27
davidkid:所以我可不可以說那些引羅馬書經文反對同性性行為的人 05/13 22:59
davidkid:其實不見得是了解上帝的旨意,只是用自己想法讀經而已嘛 05/13 23:00
znlin:不一定,看他的立場是什麼?不過任何宗教應該不會教人去做違 05/13 23:12
znlin:反自然規律及讓父母、家人、朋友傷心的事。 05/13 23:14
znlin:若羅馬經書有明文規定,那他們就沒錯了。 05/13 23:16
davidkid:我當同性戀父母家人朋友都ok的而且我也覺得很自然耶!? 05/13 23:17
davidkid:所以我文內的出埃及記跟歌林多前書的明文倒是被徹底無視 05/13 23:18
davidkid:這雙重標準也太莫名了吧。 05/13 23:18
znlin:我不暸你的情況不便下定論,現在很多人和父母還是沒法接受。 05/13 23:25
znlin:不能不顧及他們的感受。 05/13 23:26
davidkid:我的關鍵一直都不在於個人的感受如何如何,而是為什麼談 05/13 23:28
davidkid:同志的章節被當做上帝旨意,奴隸的部份就不被這樣認為啊! 05/13 23:29
davidkid:我覺得部分基督徒壓迫同性戀權益 誰來在乎我的感受啊---- 05/13 23:31
enjorus:我問過一些教徒, 他們就開始說 哦 時代不同了. 05/15 14:03
davidkid:所以我才覺得拿聖經章節打同性戀議題非常莫名啊~~ 05/16 22:16
sneak: 那不重要,快鞭我吧(啊 https://noxiv.com 08/13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