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談談自己認定的底線, 的確是在賦予婚姻某種意義 (如果這是你所謂的"定義")
: : 並不是「在幻想一個不實際的形而上結構」。
: : 就像你認為人權考量會是婚姻的一個底線,
: : 其實你也是在人權這底線上給予婚姻某種意義, 你也是在定義婚姻,
: : 除非你認為婚姻制度不應違反人權的這主張也是在「幻想一個不實際的形而上結構」
: : 認同人權是婚姻的底線, 是否就是「高舉道德大旗」? 我不清楚。
: : 但至少你已經提出你對婚姻底線的看法了, 你也已經定義了婚姻的意義了。
: 如果說,就我們的生活中、社會上所經驗的對象,去陳述一個經驗的總結,
: 會被認為是「形而上」,那麼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界限幾乎就不存在了。
: 一個小女孩被狗咬傷,跟媽媽說「我不喜歡狗狗」,也是形而上學嗎?
: 我無法把看見他人的痛苦,和為他人的痛苦發聲當成一種「形而上」的行為。
: 除非我們打算把所有人類心智的運作都當成是「形而上」的。
我同意啊...所以我認為談底線問題, 以及給予婚姻某種意義和定義,
並不是在幻想一個不實際的形而上結構。
: 當然,你可以論證說,任何人只要對婚姻或相似概念稍有表態,或甚至是肢體
: 語言,就是在定義婚姻。這我同意,但這並不是我們的議題。我並不是主張婚
: 姻完全沒有定義。我所反對的是先有一套抽象的原則,再根據這原則來判斷何
: 為合法的婚姻,然後規定這些原則是婚姻的底限,任何人在任何狀態下都不能
: 超過。
我以為這是我們的議題 :)
因為 MoonMan0319 提的底線質疑,
我不認為是強烈到要求討論的雙方給出一個你所謂的「抽象」
「形而上」「脫離現實脈絡」「先驗」(and whatever you may have)的定義,
按我的理解, 底線質疑只是要求討論的雙方都能給出一些實際、
在現今社會脈絡中、符何經驗現實的底線。
而我認為這要求不是太過份。
(So maybe we were just talking past each other :) )
: 在婚姻的議題上,「人權」並沒有告訴我們任合關於婚姻的內容。他並不是
: 底限,而是我們旁觀他人現象時所提出來的意見。如果你要問我人權的定義
: 是什麼,我也提不出一個絕對的定義。
: 人權也有他的困境,例如,在雙方都情願的情況下,Honouring Killing 究竟
: 是不是正確的?童養媳、部落戰爭中的多妻制度就一定是錯的嗎?在狩獵部落
: 中,群婚一定是錯的嗎?
: 究竟你我所談論的人權是誰的人權?是在哪個脈絡下的人權?如果這些條件
: 都會變動,那還能被稱為「底限」嗎?
這倒是對我很好的一個 challenge。
你把人權放在架構上而不是放在內容上 (應該是這意思吧。)
但這麼一來, 一方面人權似乎變成某種「先驗結構」或「無上命令」
(我想這是你不願意接受的),
另一方面在人權上面同樣的相對主義爭論仍會出現,
也就是, 對「人權」的具體內容, 有沒有一個底線? 如果有, 它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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