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今天異性已婚族群中,不是每對夫妻都快樂的,有貌合神離的, : 有偷吃外遇的,也有二奶三奶的,也有分居,無性生活,成天打 : 架甚至虐待的。 : 這些伴侶若以婚姻那個無形的最底線標準來審視,我不知道要怎 : 麼判定,他們依然維持著婚姻契約,哪怕實質上根本沒有內涵了 : ,這些人又該如何? : 當我們忙著質疑同性夫妻可否叫作夫妻,或能否走進教堂成婚之 : 際,怎沒有人想去當掉這些不及格夫妻?社會甚至容許這些千奇 : 百怪的現象存在,卻不允許伴侶關係可能比這些糟糕男女好上千 : 倍的同性戀者結婚,這便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 如果說要單以生理上的特徵作為婚姻制度的最後防線,那雙性人 : 呢?變性人呢?不具生育能力的人呢?這些人怎從未被拒於婚姻 : 制度之外?只因為他們能在性別欄作出選擇或妥協嗎? : 我還是重覆我們的老問題,婚姻究竟是什麼? : 必定不是一男一女為最基本原則,因為現代社會中男不司夫職, : 女不司妻職的婚姻狀態實在太常見了。 : 你我都不能一邊喊著這堆伴侶缺一根,那堆伴侶缺個洞,所以他 : (她)們不配結婚;卻一邊允許有洞不給插,有一根到處亂插的人 : ,或是看起來像夫妻,其實彼此是仇人或陌生人的人繼續保持他 : 們虛有的婚姻關係啊。 偷吃外遇、二奶三奶,打架虐待,似乎是道德上可非難的。 而因為癌症而接受Penectomy或Oophorectomy則否。 當然'道德所非難'與'法律所禁止'沒有絕對的關係。 一個人是否能同時作為道德實在論者,和法實證主義者? 反之,同時作為道德相對主義者,與自然法主義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78
daze:我到底要表達什麼呢...總覺得辭不達意... 05/16 21:49
MoonMan0319:你自D吧 XD 05/16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