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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基督宗教對於家庭和中華文化對於家族的看法完全不一樣 傳統的中華文化,沒有個人,只有家族,家族是最基本的單位 有關個人權力的問題,大都放在家族的脈絡來談 所謂的法,是君王的統治工具 西方基督宗教文化,家庭是基本單位,婚姻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一夫一妻的結合 之後才建構整套法律系統,法是每個人同意且必需遵守的規範制度 所以,西方的亂倫頂多也只是違背了聖經或教會的教義,若是沒有生子,那和生物學 的後代遺傳疾病並沒有關係 中華文化的亂倫,違反的是整個倫理基礎,有可能讓整個倫理系統瓦解,就算是婚姻 也是放入家族底下的框架來運作,所以對於同性戀的觀感沒西方那麼強烈 ( 就只是沒有後代而已,有人會看得很重,但在古時候女人被視為家族的物品的時候, 找個女人來生孩子就好了) 亂倫VS同性戀 要說同性戀可以結婚,那亂倫結婚也可以,或者開放的婚姻也可以 老實說我認為不能這樣的類比,而且不同的文化脈絡有不同的規範 就好比,西方的社會制度,政府組織( 尤其是傳統的基督宗教國家,有完整的權利義務 的劃分) ,雖然到了現代,非歐洲國家的各國必需以西方的現代化標準來當作參考範本 ,但社會脈絡畢竟不同。 家庭的必要性? ( 先不論亞里斯多德的潛質說和柏拉圖的國家篇 ) 比較是為了資源和繁衍做的抉擇而已,在生物學來說,男人會到處授精, 以求取更多子代繁衍,但是會限制女性到處交配的機會,因為繁衍的後代有可能 不是自己的子孫,而因為一次一胎,而且人類成熟期約十五年,那麼女人就想要和 自己喜歡的男人繁衍後代( 只要懷孕就確定是自己的子孫) 但是教養後代需要龐大的資源,所以女人希望男人從一而終,並幫忙照顧自己的子孫 而男人也不希望女人到處交配,妨礙自己的繁衍後代的權力 所以一夫一妻制若是不論聖經或文化的影響,光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 其實是兩性的一種妥協,繁衍後代所需要的資源,和後代如何教養才是婚姻的重點 人類該如何能讓自己過得更好,才應該是建立倫理道德的基礎 總不能為了自己的私慾,到處亂搞,生了一堆兒女, 把這些問題丟給其他人或政府解決吧? 若是每個人都如此,那政府非垮台不可,人類也就不可能創造自身更好的生存權利 所以才必需要有政府和一系列的規範 那麼,若是亂倫而沒有生小孩的,那和實際上的生物遺傳沒直接關係,那也不會造成 其他人的困擾,為什麼要立法禁止呢? 而同性戀結婚,也只是違反了聖經和教義而已,為什麼要反對呢? 至於同性戀不能繁衍後代,違反自然,若必需繁衍後代只能用試管嬰兒 那就是試管嬰兒合不合法的問題,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 PS: 不要跟我說男同性戀可以中出女生,或者女同性戀被中出也可以懷孕 那個都叫做雙性戀,而且是對婚姻和伴侶的不忠。 假若試管嬰兒不合法,那也是同性戀自己放棄繁衍後代權利,也沒什麼好說的 假若試管嬰兒合法,那有工具,當然可以使用,解決人類的問題 -- 人類最基本的生存=>人類最好的生存方式=>家庭的必要性 同性戀和亂倫沒生子沒有違反人類最好生存方式=>不應該排除 個人的自由選擇最好的生存方式=>不應該否定 PS: 同性戀要結婚就結嘛,亂倫要玩就玩嘛,對其他人而言又沒差 要說婚姻是為了子女才出現,同性戀不可能有子女,所以沒必要 那應該要問的是,"沒必要"到底是不是"一定不應該"嗎? 從人類更好的生存來說,沒有同性戀"一定不應該"結婚的理由 -- 這禮拜真的會被報告壓死 1.尼采0.2 , 下禮拜 2.尼采1 , 5/31 3.醫療倫理0.2 , 明天 4.學生會1 , 待會 5.列維納斯1 , 下禮拜 6.批判理論0.5 , 禮拜五 7.論文 , 下下禮拜 8.傅柯<<主體詮釋學>>, 下禮拜二( 預習) 9.政治哲學( Nancy) , 下禮拜四( 預習) ( 解構的共通體,論人類不平等起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42.226
kuopohung:這篇應該很多洞 05/18 14:14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42.226 (05/18 14:26)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42.226 (05/18 15:44)
C2C:洞洞拐 05/18 15:46
Pietro: 詹士邦 05/18 16:43
C2C: 喇叭 05/18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