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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xx: BGirlAlu對管版有興趣? 05/30 17:19
springxx: 可以提名 檢舉就給你處理 XD 05/30 17:24
BGirlAlu:所以樓上愛上的權力跑哪了呢? 05/30 17:25
BGirlAlu:我想我應該是不會上的,因為我太淫蕩了 哇哈哈 05/30 17:25
springxx:想的話 歡迎隨時來信詳談 等你喔~ 05/30 17:27
BGirlAlu:...= =...這責任太重,我無法維持上帝的靈長住這個版 05/30 17:30
既然springxx放話了,BG要不要玩玩看? 其實沒有人規定一個版一定要有版規,版主也可以靠自由心證管版。 (要劣文要有明文規定,不過水桶不需要。) 反正真的不小心或故意玩過頭,也就是被組務拔版主而已。 揮舞拳餅還是挺好玩的... -- Gereulach éü,Sicé dozzote dar carsarr factina. Farer dozzoth,R'a sotle nilora rÿal dar üaiponéra. Frybarec éü, gereulach éü,Farh a lomi zacsantto loréïl. (星たちよ──汝の命短き眷族の望みを聞くがよい。 我らの望みヽそれは──汝の本降ちゆくを看取ること。 帝國よヽ星たちよ──我らヽともに永遠を抱か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78
BGirlAlu:看起來你興趣比我大,你就承認了吧~ 05/30 23:02
daze:問題是我沒時間...不然我還挺想玩的。 05/30 23:03
dans:我只知道上一個跟我說上帝的靈維持版務的人違反程序正義強行 05/30 23:03
dans:桶人 最後自己狼狽的收拾殘局 BGirlAlu也不會例外 05/30 23:04
daze:當年會卸下Atheism版主就是因為沒時間,現在就更不要說了。 05/30 23:04
dans:這種沒有道德操守及自律精神的人拿到什麼就想揮揮看 05/30 23:04
daze:只要沒有版規,就沒有程序正義的問題啦... 05/30 23:04
dans:對他而言是揮揮看 對別人而言就是斬下去了 05/30 23:05
Pietro:薩德回來吧QQ 05/30 23:05
daze:當年Atheism在沒有版規下運行了快兩年,也沒發生什麼大問題XD 05/30 23:06
dans:Atheism是連自己人都懶得發文的小版 拿來跟基信這種天天有人 05/30 23:07
daze:反正火流星拿拳餅扁人的時代也不是沒看過... 05/30 23:07
dans:來插花的版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05/30 23:07
dans:#1DuvZ0IN這篇的推文看了看就知道了 根本沒有法學素養只想玩 05/30 23:08
daze:讓我來管這個版的話,大概就是一律放任,直到某天宣佈開始進 05/30 23:09
speed2:遠看天主教版 一片祥和... 05/30 23:09
dans:文字遊戲拗個可能性 05/30 23:10
daze:行無差別鎮暴,鎮暴一段時間重新回到放任...如果能接受這種玩 05/30 23:10
daze:法,其實也不失為另一種秩序...XD 05/30 23:10
daze:多鎮暴幾次就會知道版主尺度在哪裡...只是第一次鎮暴時搞不好 05/30 23:11
daze:就被搞下台了...wwwwwww 05/30 23:11
BGirlAlu:如果我當板主,第一個桶的就是丹丹 05/30 23:13
BGirlAlu:我絕對會讓這裡變成BG堂的 05/30 23:14
dans:桶啊 這就是你的心胸 我們早就知道了 05/30 23:14
dans:你討論版規也只是為了送speed2入水桶 05/30 23:15
dans:對你而言 只有報復是真的 什麼秩序維護與遵守規則都是假的 05/30 23:15
dans:禁不起別人說就檢舉別人批評自己行為的言論 05/30 23:16
dans:我有說錯嗎 你的確沒道德操守 也不懂得自律 05/30 23:17
dans:對你而言 拿到板主的權力的意義是"有更大的刀可以揮舞" 05/30 23:18
dans:而不是拿刀保衛權力的合法來源 05/30 23:18
daze:自衛是本能,自律恐怕不是。 抓到什麼就拿什麼嘍。 05/30 23:19
BGirlAlu:丹丹狀況外的...我對二檔才沒興趣,現在大家那麼喜歡他 05/30 23:20
jas0205:只是為了送speed2入水桶 只有報復是真的 關於這點 05/30 23:20
BGirlAlu:有人去調戲他,我也懶得當第三者 05/30 23:20
jas0205:不管什麼法律 不都這樣嗎? 只是要公平執行而已 05/30 23:20
BGirlAlu:其實我現在想調戲的是丹丹,要我講的這麼明白 我都害羞了 05/30 23:21
dans:克制自己濫訟及陷他人於不利的慾望當然是自律 05/30 23:21
jas0205:如果不公 自然沒有秩序維護與遵守規則吧 05/30 23:21
dans:你永遠不會懂霍布斯的巨靈為什麼不一劍砍下 卻要守著城池 05/30 23:22
dans:你只知道霍布斯手上有劍 劍可以砍人 那就砍下去吧 05/30 23:22
dans:你是必然的權力濫用者 甚至已經在濫用權力及慾望 05/30 23:23
dans:版務不公是手段 是用來逞欲(桶二檔)的手段 05/30 23:23
dans:被濫用的權力是談論版務的權力 因為你根本不是真心想談 05/30 23:24
dans:就像前陣子上岸的水手每個都急著幫人帶上基督徒的帽子 05/30 23:24
BGirlAlu:第一個,沒有人想桶二檔...除了他自己以外... 05/30 23:25
dans:他們只知道要打倒假想的基督徒敵人 婚姻權論述是手段 05/30 23:25
dans:言論自由是被濫用的權力 05/30 23:25
BGirlAlu:第二個,我說的很白了,我想桶的是你丹丹(羞) 05/30 23:25
dans:#1DuvZ0IN 這篇很明白的說了要桶二檔 05/30 23:25
dans:你騙得了其他人騙不了我 我比你更懂得怎麼說謊誤導情勢 05/30 23:26
BGirlAlu:因為二檔越權,他要求"解除untilnow"的水桶 05/30 23:28
BGirlAlu:所以算是鬧版 05/30 23:29
dans:版規明文規定的 就算沒有明文規定 也是有法理解釋空間的 05/30 23:29
BGirlAlu:版規沒有明文規定 版友有權提出解除另一版友的水桶 之要 05/30 23:30
dans:光是『逕為主張撤銷處分』並不足以直接產生越權的疑慮 05/30 23:30
BGirlAlu:求.........如果你找得到的話,我頭剁下來給你坐 05/30 23:31
dans:四-4 05/30 23:31
dans:你先不要回話 等我一次講完 你剁玩頭再回話 05/30 23:32
daze:要我說的話,BG當版主的缺點是,boss太弱遊樂場就不好玩啦... 05/30 23:32
BGirlAlu:他愛表演懺悔 還波及版友,就是鬧版 廢話呀 05/30 23:32
dans:"被檢舉者得於接受板主通知後向檢舉人道歉。(公開或私下道歉" 05/30 23:32
dans:這條規定有很大的立法意旨的探究空間 05/30 23:33
dans:雖然我們的立法者當初並沒有作立法意旨的明示 05/30 23:33
dans:但當我們在面臨一項並非法律明文規定但卻可有模糊空間的案例 05/30 23:34
dans:我們會傾向以立法意旨作為法條的擴充解釋 05/30 23:35
amosvalen:要這樣探求立法旨意的話~是不是要定性版規屬於何種性質? 05/30 23:35
dans:簡單點的像是民法時效取得未登記地上權制度 05/30 23:35
BGirlAlu:啊囉唆,4-4不能用啦,因為不是人身攻擊 05/30 23:35
BGirlAlu:這樣解決了吧,自己不看清楚還想亂用 05/30 23:36
amosvalen:民法?刑法?還是行政法?才能找出可以適用的法律原則 05/30 23:36
dans:立法意旨是促進土地利用 所以以違章建物作為時效取得標的亦 05/30 23:36
BGirlAlu:而且那如果要用的話,是在水桶前版主當協調者的情況 05/30 23:36
dans:是可以的 05/30 23:36
dans:現在很明顯的對信仰的攻擊或亂版也是以4-4處分 05/30 23:37
BGirlAlu:水桶後就是有提供道歉機會給被檢舉者之後,沒有和解的情 05/30 23:37
BGirlAlu:況,版主才予以水桶 05/30 23:38
dans:這已經不是法條上有沒有明文寫出來的問題 05/30 23:38
BGirlAlu:所以現在很明顯的是版主誤用版規 05/30 23:38
dans:amosvalen說得才正確 應該界定討論客體是行政法和刑法 05/30 23:38
BGirlAlu:以這個版規,任何人身攻擊要判水桶前,必須知會被檢舉者 05/30 23:38
BGirlAlu:並且給予雙方和解機會,若無效,才水桶 05/30 23:39
dans:刑法須遵守罪刑法定原則 行政法卻可以擴充解釋 05/30 23:39
BGirlAlu:但是最近版主判了很多人身攻擊的案子都沒有這樣的程序 05/30 23:39
BGirlAlu:更不用說非人身攻擊的案子還想要拿這一調了 05/30 23:39
dans:四2 人身攻擊直接成立 並不用給予何解機會 05/30 23:40
dans:無論是刑法的傷害罪或行政法的闖紅燈我都沒聽過沒和解不能判 05/30 23:40
dans:我先去洗澡 你記得妳欠我一顆頭 05/30 23:41
BGirlAlu:就是說成立之後,版主的處理方式是先進行可能的和解 05/30 23:42
amosvalen:4-4的版規 要釐清的爭點是否為羈束處分或為裁量處分 05/30 23:42
BGirlAlu:不成立的話,就沒有和解或水桶的處理 05/30 23:43
BGirlAlu:成立的話也不是直接水桶,是進行和解 05/30 23:43
BGirlAlu:不然,不成立的話,是要和解什麼東西 05/30 23:45
BGirlAlu:"和解"這個字當然是在認定成立的情況下 才有的啊 05/30 23:45
amosvalen:如果套用民法的概念 和解不一定要判決成立才可以和解 05/30 23:47
amosvalen:行政法也一樣 行政訴訟法指明行政機關德依職權和解 05/30 23:49
amosvalen:不問審判程度如何 05/30 23:49
BGirlAlu:如果不成立那我請問你4-4是何來道歉之理由? 05/30 23:51
amosvalen:成不成立跟道不道歉是兩碼子事吧 不成立我要道歉不行嗎? 05/30 23:52
amosvalen:成立了我不道歉不行嗎?只是會被水桶而已 05/30 23:53
amosvalen:成立不道歉要水桶 只是為了確保版務行政強制力而已 05/30 23:54
BGirlAlu:不成立卻想跟對方道歉,這是個人道德因素,並非版規所指 05/30 23:56
BGirlAlu:的"人身攻擊"因素 05/30 23:56
BGirlAlu:而且道歉這一點必須在"人身攻擊"才有效是因為,人身攻擊 05/30 23:57
amosvalen:當然 法律是實現道德的最後手段 如果大家說了重話 05/30 23:57
BGirlAlu:的申訴人一定是被攻擊者,所以道歉對象是被攻擊者 05/30 23:57
BGirlAlu:如果像二檔最近的事情,他"替"上帝申訴人身攻擊,就是錯 05/30 23:58
amosvalen:都慧彼此承認錯誤 事情就很單純 就是大家都覺得自己有理 05/30 23:58
BGirlAlu:誤的用法,也更不可能用4-4來讓untilnow向上帝道歉了 05/30 23:59
BGirlAlu:我不管道德高度,我講的事程序正義 05/30 23:59
amosvalen:不得已一定要個仲裁 以達社會秩序之穩定 才要用法律 05/30 23:59
BGirlAlu:如果二檔"替"上帝申訴的人身攻擊成立,那untilnow就必須 05/31 00:00
BGirlAlu:對每一個基督徒道歉,因為基督徒信的是同一個上帝 05/31 00:00
BGirlAlu:程序上來講也不可能成立,不然上帝自己會申訴"神身攻擊" 05/31 00:01
BGirlAlu:法律是公平正義,也是有效的共處基礎,與道德無關 05/31 00:02
amosvalen:好吧 如果你覺得有理的話 去說服現任的組務好了 05/31 00:05
amosvalen:我沒有立場跟你討論版規的問題 不是我訂的 05/31 00:05
amosvalen:也不是我要執行的 薩德最近有上來阿 叫他解釋看看吧 05/31 00:06
BGirlAlu:薩德快出來解釋ㄚ,呼喊 05/31 00:06
BGirlAlu:就是因為道歉是有針對對象的,所以才不能亂用,才歸在4-4 05/31 00:06
BGirlAlu:人身攻擊項目底下的 我是說真的 05/31 00:07
BGirlAlu:像上次springxx判我人身攻擊"版規"...毫無對象 05/31 00:07
BGirlAlu:我都不知道我是招誰惹誰,該跟誰道歉該跟誰和解 05/31 00:08
BGirlAlu:一點都沒有給我機會 太錯誤了 05/31 00:08
BGirlAlu:該用4-4的時候不用,不該用的時候拿出來用,太誇張了 05/31 00:09
BGirlAlu:嗚嗚~丹丹你快出來呀,我要看到你輸我的樣子 XD 05/31 00:39
birth:法律這種東西根本就是給懂玩法律的人用的,法律=公平,我笑了~ 05/31 01:19
BGirlAlu:我想的公平跟樓上想的公平應該有很大的差距 05/31 01:24
birth:所以我的解讀:樓上是玩法律的~那很好啊,我很期待法律站在我 05/31 02:59
birth:這邊,是妳表現的時刻到了! 05/31 03:00
BGirlAlu:我不是,如果你說我是的話,那丹丹會瘋掉的 05/31 03:01
birth:____受過玩法律的專業訓練嗎?丹丹踹共啦! 05/31 03:12
birth:累死了,要睡了 天亮還要讓老闆玩弄呢 懷疑我有被虐傾向 zZZ 05/31 03:17
sneak: 我想的公平跟樓上想的公 https://noxiv.com 08/13 13:45
sneak: 不管什麼法律 不都這樣 https://daxiv.com 11/09 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