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GirlAlu:那麼請問你要如何給出"愛情本身"的定義? 06/07 15:40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這個推論的問題在於,你是用二分法的方式來看待精神與物質
: 這個問題就很類似:
: 如果今天科學家在人類的大腦和生理結構中發現了一個能夠刺激性高潮
: 的區域,並且能夠使用一種藥物讓人打一針就有性高潮。
: 唯物主義者會說:你看,所有的性高潮都是腦神經的刺激而已
: 而你的意見就會變成:跟情人作愛的性高潮與腦部神經的性高潮是「兩種」
: 性高潮
: 然而,在這兩種非此即彼的意見之外,還可以有另一種意見:
: 跟情人作愛的性高潮與注射之後的性高潮在生理結構上其實是一樣的,雖
: 然人類之間的愛情有他的社會、文化、心理價值,但是導致性高潮的化學
: 物質,跟我愛不愛我的情人無關,而且,所有的社會、文化、心理價值,
: 背後也應該都有相對應的神經科學基礎。
: 而最後這種才是我對聖經、基督教的意見。
yap, that's it.
後面這是個好例子, 但我的立場不是二分, 而是堅持兩者無法化約。
或更恰當的說, 兩者談論的是不同的主題,
惟物主義者談論的是愛情背後的生理機制而不是愛情本身,
而我想談的是愛情本身(在你的例子中指的是主觀的感覺)。
當討論的主題是「愛情」時, 我們在意的是愛情本身,
我們可以承認愛情背後一定有神經生理的基礎,
但是神經生理基礎無法給出「愛情」的定義,
它只能給出在什麼樣的條件下, 充份且必要的會出現愛情,
但那不是愛情。
如果你的立場「只是」主張, 就如同愛情一定有神經生理的基礎,
聖經或基督教信仰一定有文化, 考古學和心理學的基礎,
那我完全同意你。
只是我不是很清楚你是不是更進一步地要主張,
這所謂的文化、考古、和心理學基礎的研究,
是了解基督教信仰的主要(或甚至是惟一)途進,
那就如同主張, 要了解什麼是愛情就必須要了解腦中的神經刺激一樣,
在我看來是一個談論不同主題(changing the subject)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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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6.30.200.58
※ 編輯: MathTurtle 來自: 86.30.200.58 (06/0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