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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我不禁邪惡的笑起來了 你談到世人的審判,說到我們不應該「殺人」來伸張正義 請問,為什麼「報復」不能算是伸張正義呢? 你甚至說到耶穌就是這麼被世人喊死的,說這是不符合基督性的訴求 你以為你真可以提到基督、審判、正義...而不提到原諒與愛嗎? 咱還是不要兜圈子,解凍理性來好好看看我們在討論的是什麼東西吧 耶穌被世人喊死 並不是因為世人要「報復」,他們只是想替上帝討公義而已 耶穌是不是褻瀆神 根本不會讓那些人少一塊肉,那些喊死耶穌的 根本不是被害者 所以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很簡單的結論:「非當事人 無權代替 當事人 討公義」如此而已 那麼「當事人」呢?「當事人」總有權為自己討公義吧? 但我們可以看到刑事的部份其實當事人無權做任何判決 這是因為人民把如此重要的判決、會影響社會安全的事件 交還法庭處理 法庭的判決又是根據什麼呢?當然就是盡量維護社會安全與秩序了 但,絕對沒有包含「替被害者伸張正義」 他只能做出「對整體而言有正面效果的處決」;而這就是放棄最原始的伸張正義的方式了 不會有 被害者給加害者一記右鉤拳 的這種判決,最多就是換成錢 也不會有 被姦殺的少女去桶暴力男 的判決,人都死了你怎麼叫她活過來 結果最多還是換成錢、或是犯人抓去關 不要以為換成錢、或是關人就是完整的正義伸張 它本身就已經先放棄了一些討不回、失去的東西了(少女的性命、被害者的心靈創傷..) 然後在這樣的情況下,盡量撫慰受害者 請問,這些討不回的東西是不是受害者要自己承擔的 再請問,討得回的東西還不討嗎? 你以為「死刑」就是報復 但是你錯了,這離報復還遠的很咧 我們要將那個男的的下體戳一個洞,然後使他全身肌肉無力如少女 再拖至荒郊野外用鋁棒打昏他的頭、甚至直至他頭顱變形 然後再找個型體比他碩大的強姦他、壓制他...讓他嚐嚐尖叫不出聲的恐懼 讓他竭力抵抗到被打死...而且這個執行的人,就是被害者...有可能嗎? 這個才叫「報復」 你實在太小看報復了,你以為槍斃讓犯人輕鬆死就叫報復 你顯然不知道被害者已經先做了多多的妥協了 原先那個PO文的版友是莫名奇妙 因為他所舉出的例子是 妻子願意原諒、而丈夫也願與妻子同心 的情況 而且他也不是當事人,雞歪個屁呀 但基督徒呢?還不是一樣,自己不是當事人,雞歪個屁呀 兩方都不是當事人,兩方都在教導當事人該怎麼做,全都囉唆 一個要指揮 原諒人的夫妻,眼睜睜的看犯人被判死刑 一個要說服 非基督徒,接受基督教的價值觀與安慰故事...也就是趁人之危拉人信教 至於你說的 : 而審美的角度是提供人們對錯誤的事情予以拒絕 : 就好像人們對不漂亮的女孩在第一時間給予拒絕一樣 : 我只是認為太愚蠢了,那種正義俗不可耐不堪檢驗 這才好笑咧 你對美女的審美角度才是「俗不可耐不堪檢驗」吧 (如果你說BG很美,那可能還可以通過我的檢驗;但其他人可不一定同意 XD) 到底是用主觀的「美」來審判案件的?你也太離譜了 而且我再告訴你一件事:「心中沒有『愛』的人,是沒有『美』的鑑賞能力的」 你相信嗎?這是我自己的體驗 XD : 誰要跟你談愛呢,難道我要跟你談愛像其他基督徒談愛一樣嗎? : 愛這麼空泛的字眼對澄清事實有任何意義嗎? : 誰要談原諒呢?難道談原諒會對表達我的看法有任何助益嗎? : 難道人被打時立刻機伶的轉動另一個臉頰讓他繼續打會有助於對真理的追求嗎? : 我跟你談的是審美,是對事物進行判斷的審美觀。 「愛」、「原諒」、「美」...對我而言,是同時存在的東西,不可分割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30.252
MacDonalds:也許你的論點在於別人殺妳 妳又砍回去,這樣妳原本沒罪 06/17 22:06
MacDonalds:後來卻因報復而有罪了,倒不如交給上帝去報應 06/17 22:07
MacDonalds:因為上帝的報應是重的,刑罰是大的 06/17 22:07
speed2:按照這種邏輯 16歲的BG女應該會很認同我去詛咒我阿嬤才對? 06/17 22:49
speed2:但他回的是我活該 我該死 想必他是有良善的~ 06/17 22:50
BGirlAlu:樓上請提證據 06/17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