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umService 看板 #1E3mY4eg ]
: 先說板規的部分:
: 如果討論上很理性,我相信不管持何等立場都沒有需要用汙衊和褻瀆的方式來指稱
: 所討論的對象,而用汙衊或褻瀆的方式來指稱所討論的對象,很難相信這個討論會
: 有多理性。
那放在簽名檔可以嗎? 簽名檔不是文章內容
不曉得可不可以放個人的立場?
例如:我就是他媽地覺得上帝殘暴無理又殘忍 還有一根又臭又短的__
: 況且版主本來就有制定板規權,並肩負肅正討論風氣的責任,因此制定相對應的板
: 規是合理的。
那麼汙衊和褻瀆 是由誰來評斷?
基督徒或者是版主?還是交由上帝拖夢指示某人汙衊和褻瀆他?
標準又在哪?
: 版主的資格部分:
: 我們小組長這邊已經解釋過很多次了,不論是採用連署或副署,都是合法版主,其
: 版主的權力義務都是一致的,所以該版主的資格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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