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請益] 基信版版主資格疑慮
時間Sat Jul 2 21:51:35 2011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先說板規的部分:
: 如果討論上很理性,我相信不管持何等立場都沒有需要用汙衊和褻瀆的方式來指稱
: 所討論的對象,而用汙衊或褻瀆的方式來指稱所討論的對象,很難相信這個討論會
: 有多理性。
: 況且版主本來就有制定板規權,並肩負肅正討論風氣的責任,因此制定相對應的板
: 規是合理的。
: 版主的資格部分:
: 我們小組長這邊已經解釋過很多次了,不論是採用連署或副署,都是合法版主,其
: 版主的權力義務都是一致的,所以該版主的資格沒有問題。
理想的狀態下板友對於污衊跟褻瀆的標準應該是有個一定的範圍
這個板規有訂其實跟沒訂沒什麼兩樣,因為在實例出現前
沒人知道板主的標準跟自己是不是一樣
跟那些檢舉人的新警察又一不一樣
所以,要不就是板主以過去六個月內的文章為參考,指出哪些是已經踩線
但是板規沒訂定所以睜眼閉眼,列出來讓板友參考;要不就是等待指標性
的案例出現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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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139.193.20
推 dans:我必須說的是...法律本來就會有些屬宣示性質的... 07/02 21:55
→ dans:你可以覺得有訂跟沒訂一樣 的確可能會判決標準不明 07/02 21:56
→ untilnow:樓上有說和沒說一樣 07/02 21:57
→ windcanblow:DANS別誤會,我對板規明訂沒特別意見 07/02 21:58
→ windcanblow:執行上的標準我比較在意 07/02 21:58
推 uka123ily:因為這種宣示性質的"判例"跟"裁判"很重要 07/02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