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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小事情 小故事 高中的時候有次參加門徒營 因為睡人家學校宿舍 是沒有枕頭的 剛好我的聖經很大本 所以我就拿聖經當枕頭 當然結果就是~~~~被某些愛主的弟兄們指責我褻瀆聖經 不愛主 這只是個小故事而已..........沒甚麼意思 我也沒甚麼立場 只不過我們是否有論斷別人的權柄呢?? 想想自己還沒蒙恩之前 是否也幹過這類的事情呢 保羅在被撿選之前是怎麼看待司提凡被打死的事件的 幹的不也是褻瀆聖靈的事情嗎 根據利未記律法 褻瀆上帝的罪名是要用石頭打死的 區區的版規也太輕了點 應該定 如果發表任何褻瀆三一神言論的人 一律用石頭打死 這樣才真正的符合聖經教導 ※ 引述《kulvnlcan (邪教徒)》之銘言: : 增 6.本版為基督信仰版,內容或推文不得發表任何有褻瀆,耶和華,耶穌,聖靈 : 的言論,任何於本版討論的人,都應具有這樣的基本認知與尊重 : 之前才在質疑言論審查 : 現在乾脆直接列入版規 : 以前的版主下臺原因就有言論審查的 : 該說教徒手段真的是無下限 : 越是怕說會發生的事越是會發生 : 難道說越是把教徒想的不堪越是貼近事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12.105.242
Trunicht:穿混紡衣服的要燒死(茶) 07/03 03:04
jesusislord:為什麼你們一直講舊約律法@@ 是猶太教嗎? 07/03 03:31
jesusislord:如果看舊約律法 基督徒都死八百遍了吧 07/03 03:34
slang:不能論斷別人,但自我吹捧並且感覺良好並無違反聖經(誤) 07/04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