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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dans要強調這是立法者之權並沒有錯 : : 但就算是宣示性的行政法也是有其因果 : : 沒來由的宣示是喊爽的嗎?: -- : : ◆ From: 14.222.255.53 : : 推 keithking:推這篇文章。 07/04 12:27 : : 推 jesusislord:推這篇 版主快出來說明阿 07/04 13:20 : 要講明確點的立場 : 己修改 : 增 6.本版為基督信仰版,請勿發表任何有褻瀆,耶和華,耶穌,聖靈的不雅言論。 我認為應該要有一個明確的說明,以告知你基板的子民們如何適應你所頒布的法令。 何謂褻瀆呢? 當我說『沒有處女生子』、『世上沒有神』,很明顯這是基板所能提供的言論自由範圍。 當我說『信耶穌的腦袋都燒壞了』,我承認這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又當我說我某天發現我有一根打結了的陰毛, 『我將之取名為耶和華,因為他們同樣的表現出全能的以及可有可無的特性』。 那麼很明顯的,這褻瀆了我們偉大的神明了。 但事實上,第二點比第三點會更為嚴重些,因為信耶穌的不一定頭腦都燒壞了。 但我們經常的希望能表現出自己做為基督徒應有的寬大標準, 如此一來卻不經意的把報復的心態移轉到別的方式上,於是不准褻瀆神明的法令頒布了。 為此,或許嚴格進行人身攻擊的取締與懲罰,才可能取消這新增的使用精神。 因為基信板規在某一層面上可以解讀成反應了、說明了主要使用者的心理, 他隨著使用者的需要而轉變,它轉變成如此是有其脈絡可循的。 又為著一個奇怪的理由,無神論者認為新增的使用精神將扼殺了長期建立起的言論自由。 但大家似乎忽略了一點, 基信板的討論裡,無神論者的發言並不需要建立在『瑪利亞是妓女』這一宣稱上, 好像我不褻瀆神明就無法進行討論,我認為這是反對者在觀念上一直轉不過來的地方。 我們的討論基本上根本不在於『神是否存在』或『瑪利亞是妓女』, 而是針對基督徒的某些宣稱是否符合聖經或一般常識。既如此,討論也不建立在褻瀆上。 若人人皆宣稱板主宣佈了惡法,但這所謂的惡法只是扼止那些於討論上無益的攻擊而已。 我只是覺得, 板主既有神授的權柄,那我們應該予以信任,不論是無神論者或基督徒皆應如此。 -- 是的,我就是那個不信神的薩德先生,帥氣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請問有誰比我更不信神好讓我能聆聽他的教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42.118
speed2:推最後一句 07/04 16:22
keithking:所以才說版主頒那新法一點意義也沒有啊… 大概在練字吧 07/04 17:07
我只是說明新增板規的由來,又沒說那條沒用。事實上那條不錯啊,又賞心悅目。
keithking:一樓反指標。 07/04 17:07
keithking:你喔...XDDD 07/04 17:16
※ 編輯: MarquisSADE 來自: 114.32.242.118 (07/04 17:48)
MacDonalds:說別人是妓女基本上就是人身攻擊!不信你去街上說看看 07/04 19:32
MacDonalds:除非你有精神疾病 正常會被告吧 07/04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