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s (邀棋前請先知會)》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所以對你來說 聖經是所有人的行為準則
: : 台灣應該是個以聖經立國的國家
: : 才會有神被詆毀 等同於國旗被毀壞的效果
: : 你知道攻擊國家跟攻擊神或聖經的差異在哪?
: : 在於並不是每個人都默認這樣的價值
: : 能夠拿來類比真是一絕 我都不知道台灣是有了國教
: : 至於你要覺得什麼不入流 當然可以
: : 只是我會問你為什麼而已
: 你還是沒搞懂
: 宗教及信仰尊嚴是個人自由
: 本來就毋須經過公眾同意
: 我隨手google了一下幾個法界的觀點
: 許志雄:
: 我國現行憲法對於思想、良心自由並未有單獨隻明文規定,但解釋上基
: 於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之要求及民主原則,應認為當然包含於憲法所保障
: 之基本權範圍。
: 另外隨便看到的文章中也寫道德國基本法也是將宗教信仰尊嚴視為個人之人性尊嚴
: 你這招企圖把屬個人信仰自由與屬公眾的公民榮譽混淆
: 但事實上信仰自由是屬於個人思想自由,屬人性基本權
: 本來就毋須經公眾認同
: 至於是不是國教更是紮稻草人 zZ
奇怪 有人說基督徒不可以有自己的價值?
問題是若跟基督徒價值不服可否用什麼褻瀆的理由來禁止他人的言論
你都沒有進入問題的核心 你到底想說什麼?
有人否認宗教自由? 有人否認這是基本權利?
問題就是這個基本權利的範圍在什麼地方
你舉這些都無法未你的論點說明
你的老毛病又犯了?
總是要隨意猜測他人的前提? 即便沒有人表示過?
: : 今天這個板如果真的是社團板 那沒事
: : 但你覺得這個分類下是社團板嘛? 那不是應該去社團板的群組跟什麼其他社團窩在一起?
: 你行去跟版務講阿
: : 你的誤解能力真強大
: : 我並沒有說不能讀聖經 而是以二檔的假設 似乎其他人不討論不讀聖經
: : 我會不會讀聖經 實在不是什麼問題
: : 大家可能要問你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學會不人身攻擊 才會學會禮貌之類的吧
: : 多元文化可沒有禁止討論彼此價值內涵
: : 可沒有禁止一般人說神不存在 可沒有禁止一般人燒聖經
: : 所謂的寬容看你的層次是什麼
: : 其實褻瀆信仰的問題 應該回歸到人身上
: : 但是並不是價值被挑戰 就是違反多元文化宗教自由
: : 你告訴我 若今天燒了聖經 到底是那裡違反了多元文化?
: : 有人殺害教徒? 有人迫害教徒? 有人要他們改信?
: : 都沒有 事實上 這只能表現價值的衝突
: : 不能表示多元文化被破壞或傾斜
: : 什麼褻瀆信仰都只是假議題 難道價值衝突是什麼天大的犯行?
: 多元文化之下要求相互尊重
: 理所當然不會認同彼此可以互相污衊對方立場(宗教信仰)
: 設立禁止污衊信仰尊嚴的版規只是剛好
: 怎麼回事禁止討論彼此價值內涵??
: 還是你所謂的「價值內涵」就是建立在踐踏他人信仰尊嚴上?
: 還是你所謂的「挑戰」就是污衊對方的信仰?
: 那...我改天用『人渣使康gay泡』來挑戰你
: 能不能算上你所謂的「價值的衝突」?
你的污衊是什麼? 如果不同意神的存在是否污衊
我如果認為基督教根本就是直銷騙局或是什麼政治控制手段是不是污衊?
對你來說這樣的價值應該被禁止?
所以我說 所謂的污衊褻瀆 就是禁止他人思想價值的開關
你怎麼對他人的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交代?
你這根本不是什麼尊重 而是獨裁
: : 信仰自由是基本權利
: : 但是褻瀆神而被XX 你覺得是不是更侵害他人言論自由?
: : 大家對言論自由有共識 那對神有共識嘛?
: : 你覺得該是什麼被取捨?
: : 又為什麼神被褻瀆 就違背了信仰自由
: 他們說是思想自由
: 我也不懂這有啥好自由的
: 反正人家就是這樣說
: 而我從來不在乎是不是有個有效的論證
所以?
: : 你會說有處罰規定的法規是宣示性質?
: : 這很明顯是會損害言論自由 卻被你說成好像這只是寫好看的 XD
: 我看不出來很明顯在哪
: 『勿發表任何褻瀆父子靈的不雅言論』
: 這侵害到你的言論自由?
: 可以請問你平常說話都會三兩下來個「幹你○的」嗎?
: 更何況
: 攻擊別人的信仰價值的行為本身就是侵害他人思想自由了
: 這種偽自由有啥好保障的?
所以就你來說 價值的衝突非常不好 就是應該讓所有人分開開
是想要說隔離但是平等的意思嘛? 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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